(撰文 张卫东) 〔编者按〕这里刊发的是河北省卫东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卫东先 生的理论文章。作为一个私企业主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能够对私营经济的 基本理论问题进行认真的严肃的思考,实属难能可贵,显示了新一代私 营企业家的素养和气派。文中论及的问题仅为一家之言,欢迎广大读者 参与这些问题的争鸣探讨。 *** 一、姓“资”姓“社”的议论是不科学的、含混的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党深刻地总结了建国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 验,大胆地提出了改革开放的总方针,并且对我国的经济政策做了全面 的调整,制定了以公有制经济为主允许其它经济成分长期并存的路线。 这就是建国几十年以后,在我国再度出现私营经济的政治背景。 私营经济的出现和发展,不可避免地在人们的思想上产生疑虑:“ 搞了几十年的社会主义,这不是又走回头路吗?”这种谈“私”色变的 心态正是极左路线长期影响的结果。 马克思早在一百多年以前就已经对社会主义做出了极精辟的论述, 并把“社会主义”具体地规定为“成长着的共产主义和衰亡着的资本主 义”。这一精辟的论述,一方面它严格地指出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 区别,另一方面也指出了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的区别。它郑重地认定: 社会主义是一个过渡的社会形态,是共产主义与资本主义共存的社会, 尤其是“共产主义战胜资本主义的社会”。 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的论述,实质上是说,社会主义本身不仅 有共产主义的成份,而且同时也有资本主义的成分。如果说姓“社”, 无非是人们对社会主义历史阶段中共产主义因素的看法,而所谓姓“资 ”,也无非是对社会主义历史阶段中资本主义因素的看法。在这种意义 上说,对私营经济姓“社”姓“资”的议论是不科学的、含混的。 二、私营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中一个必要的组成部分 ,一个活的、有生命的细胞 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是改革开 放的理论基础,这是根据我国几十年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根据国际 上社会主义国家出现的动荡,结合我国国情提出来的唯一正确的道路, 应该说,这是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进一步丰富了马列主义、毛 泽东思想的宝库。 一个刚从半封建、半殖民地脱胎出来的国家,小商品经济、小手工 业以及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还是存在的。一些社会主义的“专家”们照 搬外国的经验(往往这些经验也是失败的经验),曲解了马克思主义关 于社会主义的理论。用人为的、行政的手段,强行组织协作,企图以此 方法提高社会的生产力水平。可是事实告诉我们,这些人忽略了一个基 本的事实,一个活的要素:生产的手段——即机械化的程度还远远没有 达到实行工场化农业的基本条件;另一方面,生产者政治的、思想的、 文化的、社会的、习惯的素质也还不能适应这种人为的协作方式。 我们知道,小生产典型的协作方式是“家庭”。这一历史的生产协作形 式其“顽强性”、“永恒性”是不言而喻的。这在我国的建国初期乃至 现在也还没有全面解体和衰亡。在这种条件下,超越家庭这一基本的协 作形式组织协作,是极端错误的。因此,历史已经做出了公正的评判。 社会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生产力的发展和进步具体地表现为生产 手段的变革(现阶段则更高地表现为科学技术的进步)。社会协作的发 展和与之相伴而来的分工的发展都必须适应于这一个前提。这样才能够 促进生产的发展,否则就会适得其反。实践证明,以人为的、行政的、 千篇一律的,以合作化、集体化、社会化的方式强行组织协作,企图以 这种方式创造更高的生产力,创造工厂式的农业,结果则以经济危机、 经济困难,宣布这种企图的破灭。 私营经济(初期)恰好是以自发的、以家庭式的、个体的经济为基 础,并与亲属关系相联系组织起来进行生产的。首先它区别了不同的行 业、不同的手艺、不同的经济基础、不同的生产能力。并以此为出发点 ,以与之相适应的规模发展起来。就此,可以说私营经济在现阶段里是 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中一个必要的组成部分,一个活的、有生命的细胞。 三、我国现阶段存在着的私营经济与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私 营经济有着原则区别 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事物的界线是相对的,只有在一定条件下, 一定的范围内才具有绝对的意义。我们并非是在一张白纸上搞社会主义, 而是在旧中国的废墟上逐步改造、完善、发展起来的。把新中国与旧中 国截然分开,一刀两断,这在事实上是不可能的。我们在区别新旧社会 本质界线的同时,也必须正视新旧社会的内在联系和历史的连续性。 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允许有许多社会主义因素的产生和发展,在社 会主义社会里,资本主义遗留下来的,包括现代资本主义所创造的某些 有利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东西,是人类的共同财富,我们不能草木皆兵 、因噎废食。 我们知道,私营经济无非是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即个人占有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