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权改革的有效性问题 迄今为止,产权改革作为解决国有企业效率低下问题的主要思路, 还在被不断谈及。在目前不少国有企业仍然处于低速状态,而经济理论 界又缺乏“仙人指路”之类的奇妙招术之时,经济学工作者们颇有理由 继续迷信产权这一“魔棒”。即使对科斯定理的实际效用和价值尚存不 同的理解和看法,但产权论者依然执著如旧,在理论解释日渐枯燥和繁 复的情况下,他们转而寻求实证的援助,于是,遍寻东西南北中,任何 一个可能是出于私利之念而偶然萌发的产权改动,都会在产权论者心中 漾起一泓春水,甚至可能被冠之以某种现象或模式,以期载动许多观点 。然而,这往往只是一种美好的“主体建构”,它并不能给需要者提供 那些他们所亟需的经济学上的佐证。 即便如此,不少产权论者仍然认为,只要产权关系一明晰,国有企 业便“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事实果真如此吗?非也, 如果只要产权明晰就能解决企业效率低下问题,那末,在实行私有企业 制度的国家,它们的产权关系是十分明晰的,按理说,这些国家的企业 都应当是有效率的,但事实上,不是这种情况,相反地,在上述这些国 家里,企业仍然苦乐不均,关停并转随时发生,即使在中国的私营企业 、个体企业、合资企业等产权明晰的企业里,也存在亏损和低效率现象 。由此看来,产权和企业效率之间不存在一元函数关系,即产权这一变 元不能唯一地确定企业效率,更进一步说,企业效率函数的变元除了产 权之外,还包括诸如资金管理能力、经营管理水平、技术能力、人才素 质、市场关系、政策环境等多项变元,而且,在不同的企业里,不同的 市场、政策环境下,这些变元的权值是不同的,且有不同的组合效果。 因此,可以这样说,产权明晰只是企业效率的一个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 条件,正如市场经济是实现现代化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一样,况 且,现实中的许多国有企业运营状况良好,它们在规模、效益、人才、 技术、管理诸方面的优势是十分明显的,但显而易见,它们的产权都是 不明晰的。综上所述,毫无疑问,许多产权论者奢谈产权明晰之于企业 效率的充分必要性是一种谬见。 正因如此,所以探索企业的效率必须采用多变元综合分析方法,不 能简单地用产权模糊的单一指证代替各种实证分析,否则,我们除了得 到国有企业共同特征是产权模糊这一陈述之外,并不能获得真中切中各 别企业病因的可供动手的逻辑起点,也不能解决产权改革后还会发生的 亏损和效率低下问题。为此,我们必须具体分析国有企业的现状,搞清 楚哪些是经营管理不善,哪些是产品不适销对路,哪些是技术水平低下 ,哪些是人才资金匮乏,哪些是政策性亏损。惟其如此,我们才能真正 对症下药。 此外,既然凡是企业,都有亏损和低效率问题,公有私有,概莫能 外,那么,应当说,这是企业本身运营状态的一种客观表现,并不是什 么产权问题。故对于某些国有企业的亏损和低效率现象似不应为奇,当 以平常心看待,犹如看待正常的经济波动曲线一样,真正值得重视的问 题是:企业作为一个社会生产细胞,应当符合达尔文规律,而传统社会 主义却采取反规律的“父爱主义”,这使得有些本该被淘汰的国有企业 被保护起来,因而成为难卸的包袱,这种现象才是比企业本身的亏损和 低效率更为严重的问题。造成这种状况的重要原因是国有企业相当大程 度上承担了现行政治体制和社会稳定的成本支付,因而使得这些企业的 效率问题的解决变成不纯粹是经济学问题。而更多的带有政治和道德色 彩,也正是这些复杂的因素,使得近十年来,中国国有企业改革步履蹒 跚,一步三叹,既然如此,那么,亏损企业的核心问题实际上是如何解 开政治和道德链条的问题,并不是产权改造的纯技术性问题,而对许多 效益较好的国有企业来说,普遍化的产权改革显得奢侈和浪费,除了无 谓增大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交易成本,还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当 前,发生在某些地区的“还债租赁”等各种以产权改革名义出台的措施 ,便充分地利用了产权改革的空子,企业领导阶层的个人贪利之心和某 些地区和部门的政府腐败行为相勾结,极大地损害了公共利益。本来希 望通过产权改革卸去一些政治和道德包袱,以换得企业的效率,结果却 带来了国有资产的进一步流失和广大职工的诸多不满,这些恐怕是产权 论者所未曾料到的。 二、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成为现有企业的主要组织形式吗 经济学界普遍认为,产权改革必须通过某种新的企业组织形式才能 得以进行,这种新的企业组织形式便是现代企业制度,其代表形式是股 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这种意见是值得商榷的。 首先,从理论上来说,企业的组织形式属于生产关系范畴,按照马 克思主义的观点,生产关系的建立是由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因此, 企业的组织形式应当反映生产力发展的内在要求,而不应当是主观意志 的任意产物。历史地看,也是如此,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在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