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财科所课题组) 改革与发展需要有一个统一、坚强的国家财政作后盾,而目前国家 财权、财力的过度分散,已使国家财政处于被肢解的境地,成为阻碍改 革与发展的主要矛盾,带来了诸多祸患。如不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规范 收入分配秩序,实现国家财政的统一,势必延缓实现“两个转变”的历 一、财政不统一现状的实证描述 (一)财政不统一的表现。 财政不统一表现为财权的分散和财力的分散。直观看来,财政不统 一表现为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下降,赤字增加和债务扩大, 非财政部 门拥有大量财政性资金。但其本质是国家分配制度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 的要求,国家财权过于分散,大量的非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参与分配的现 象日益严重,分配秩序混乱。因此,财权分散是里,财力分散是表。 具体来看,国家财权分散导致国家财力分散,可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1.政府分配权的分散。从世界各国来看,以政府为主体的收入分配 活动是通过国家财政来进行的,其规范化的分配形式主要是通过立法程 序设置的税收,这是政府理财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预算完整性 原则。因而在市场经济国家,不存在非财政部门参与分配的问题,甚至 根本就没有“预算外资金”这个概念。但在我国,财政预算的完整性原 则遭到破坏,财政收支活动并不能全部反映以政府为主体进行分配的全 貌,政府的分配权是极其分散的,社会上广泛存在着无数个“小财政部 ”在履行着政府的分配职能,可以说只要是有权的部门,都在参与分配 。其分配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五花八门。除了税收这种法定的形式以 外,还有国务院和各个部门以及地方批准设立的多种分配项目,如收费 、摊派、罚款、基金、提留等,其具体项目可达到数千个。 从行政性收费来看。现在,我国政府各部门的行政性收费项目很多 。这些收费都是凭借国家的行政权力向管理服务对象收取的,都具有行 政权力的强制性,与国家税收具有同等的性质。这些收费目前主要由有 关部门自收自支,在财政体外循环。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取的企业、 个体登记发照费、年检费、商标注册费、市场管理费;交通部门收取的 养路费、车辆购置费、交通管理费、过路费、公路基金、交通基金;公 安部门的车辆年审费、换发牌照费、治安管理费;劳动部门征收的退休 养老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等等。这些行政性收费单项看来数额不大,但 由于收取面广,周期短,重复次数多,总量十分可观。统计资料表明, 1979—1993年,仅行政事业单位收费一项,就由68.66亿元增加至1317 .83亿元,增长了19.2倍,年平均增长率达到22.4%, 大幅度地超过了 同期GDP增长的倍数(7.8倍)和年平均增长率,使得行政事业单位预算 外资金占国家财政预算收入和GDP的比重,分别由1979年的6.2%和1.7 %增至1993年的25.9%和4.2%。 下页表列示了国家财政预算收入和行 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增长的对比,从中可看出两者增长的反差很大。 再从名目繁多的部门、行业、项目基金看。我国非财政部门参与收 入分配,除了行政性收费外,还征集各种名目的建设基金。进入90年代 以来,各部门各种自收自支、自行管理的基金迅猛扩增。据不完全统计 ,经国务院批准而由中央各部门掌握的基金多达17种,如铁路建设基金 、电力基金、煤代油基金、港口基金、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黄金白 银地质勘探基金、育林基金、新菜地开发基金等。1994年这些基金名义 筹集的资金达到1084.7亿元,相当于当年财政收入的20.79%, 占当年 GDP的2.4%。若再将农业发展基金、社会保障中的“小两金”(养老保 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考虑进来,1994年这些基金筹集的资金额将达 到2000亿元以上,占财政收入的比重约为40%。此外,还有大量未经批 准由地方政府部门自行建立的各种基金,如果将这些都包括进来,数额 就更大。这些基金目前都由部门分散包干使用。据了解,有不少基金流 向了流通领域,竭尽全力搞“泡沫经济”。 无论收费,还是基金,尽管没有纳入政府预算统一管理,但在企业 和个人的观念中,这些资金都是属于“政府收入”。 再从税收来看。税权表面上是集中的,但由于在税收征管方面,从 立法到执法都存在着比较严重的软化现象,使国家税收流失达到了惊人 的地步,这实际上也是一种隐形的财权分散。从量上看,据有关部门分 析估计,我国每年因税收流失而减少的财政收入在1000亿元左右,数额 庞大;从面上看,目前我国的偷税、漏税、抗税现象普遍存在于各类经 济组织和个人中。据有关部门估计,我国国有经济的偷漏税面占50%, 乡镇企业占60—70%,个体经济占80—90%,公民收入占95%。 1979—1993年国家财政预算收入和与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增长比较 年 份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国家财政预算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