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编者按:韩国两位前总统因受贿等罪行被“请”进了牢房;欧洲 政坛风云人物比利时籍的北约前秘书长因经济丑闻不得不“让位”;意 大利几位前总理因一些“问题”没说清楚,不断被司法界的“净手”行 动所“关照”,成为法庭的“常客”;北京市副市长王宝森因腐败等罪 行严重,最后自杀了。中国也同世界许多国家一样,加大了反腐力度, 但效果并不十分理想。那么,中国反腐的最佳“着力点”到底在什么地 方,造成腐败的最根本性原因究竟是什么,便成了人们说了又说的热门 话题。为此,记者专门采访了多位专家学者。本刊登载这一访谈录,望 能给以启示。 * * * 这几年,反腐的声势一浪高过一浪,反腐的力度也不断加大,但大 案要案越来越多,金额越来越大,所涉及的领域也愈来愈广,涉及官员 的级别愈来愈高。这其中有一个非常发人深思的现象:在有的单位,前 任负责人因腐败问题被抓、被判刑,接任者往往“再犯”类似的罪行, 而且程度并不比前任轻。这里面除了有反腐力度不够等原因外,更主要 的原因还在于制度本身的缺陷。专家学者们的“会诊”恰恰告诉了我们 权力·制度与腐败 樊纲(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腐败的原因从根本上说,不仅 在于当事人的素质、水平的高低,而在于规定着人们行为方式的那一系 列体制。所谓腐败,可以有一最简单的定义,就是“利用公权谋私利”。 魏杰(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系教授):腐败不同于一般的经济犯罪, 是一种权力性经济犯罪,是指利用权力进行权钱交易,通过权钱交易谋 取私利,例如在工程承包中收受贿赂,在执法办案中收受贿赂等。 胡鞍纲(中国科学院国情分析小级研究员):中国目前正处在特定 的市场经济转型期。市场经济转型期既不是传统的计划经济,也不是成 熟的现代市场经济,它是介乎这两者之间的经济过渡时期,这就必然要 产生“经济寻租”和“政治寻租”现象。这是一个绕不开的阶段。 “寻租”活动是指特殊利益集团充当“寻租人”,政府官员“出租 权力”,进行“权钱交易”;“寻租人”用较低的贿赂成本,贿赂官员 “出租权力”,以获取较高的收益或超额利润。“租金”越高,腐败现 象亦越严重。现实中国的腐败主要是制度性腐败,腐腐现象产生的主要 根源是市场经济转型期的制度缺陷。预算外资金就是一个明显的制度缺 陷。50年代初期。预算外资金相当于国家预算外收入,不到10 %, 1978年为31%。当时这部分资金只是地方的“机动财力”。1992年预算 外资金已相当于国家预算的97.7%,被称之为第二预算,它包括行政事 业单位的收费、创收、留利、专项基金和各种经费结余等属于非正税收 入,地方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可以利用这部分资金进行经济建设和发展 各项事业。由于这部分资金是自收自支,不纳入国家预算的财政资金, 使得地方政府和单位对这部分资金的使用具有很强的随意性,它既可以 用来搞地方基础设施和基础教育,也可以用来搞楼堂馆所,搞腐败。王 宝森事件就是个典型的例子。 刘军宁(中国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副研究员):腐败是一种特殊性 质的犯罪,一种以权力为依托的犯罪,是有权者的专利。腐败与权力的 占有量成正比。换句话说,权力越大。腐败的可能性越大,权力越大, 腐败所造成危害的后果也越大。从所曝光的腐败案件来看,腐败无一不 与滥用公共权力有关。 何增科(国家编译局副研究员):传统的国家和社会关系是全面的 支配和从属的关系,国家掌握社会的生存和发展所需的各种资源和手段 ,因而享有不受制约的充分的自主性,社会的力量在发展壮大但与国家 相比仍很弱小,政府主导型的发展模式导致社会对政府的依赖,这一切 都是产生权钱交易的腐败现象的温床。 秦海(国家信息中心青年学者):大量事实说明,中国类型的腐败 越来越严重,主要是这几年的“政策落差”和“体制落差”(在一定的 时期内,不同的地区、行业、部门,执行不同的政策和制度规则所致) 林志远(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计划经济的权力和 市场经济的金钱在金融领域的结合最易滋生腐败。当前我国形形色色的 金融腐败,有一个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任人唯亲的人事制度和大锅饭的分 配制度。政府专职金融管理的部门,处在市场经济的浪尖上,却又保留 了计划经济的人事制度和大锅饭的分配制度,导致人才大量流失,严重 影响金融改革的进程和金融监管工作的开展。 政府专职金融管理的部门,在人才竞争的问题上败给专业银行、商 业银行、外国银行和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仍然也会在金融监管的问题 上败给这些银行和金融机构,导致金融案件持续增加,犯罪金额不断上 近几年,种种原因导致很多好的政策落到了错误的人身上,很多应 该落实政策的人却被压制排挤在外,致使政府的各个经济管理部门机构 越来越大,而真正努力干活、认真干活和能够把工作做好的人却越来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