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私营企业发展现状已不容忽视 1957年,随着全国范围的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 改造的基本完成,从总体上说,中国的私有经济已经基本消失。这种局 面一直保持到1977年左右。据统计,1952—1957年间,个体经济在国民 收入中的比重从71.8%降为2.8%,私营经济从6.9%降为0%。1978 年 ,国有工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77.6%,城乡集体工业的产值占总产值 的22.4%,个体、私营经济几乎不存在。个体工商业者,在1952年曾有 883万人,占城镇劳动者人数的35.5%,以后人数不断下降,到1978 年 仅有15万人,占当时城镇劳动者人数的1.6%。 严格地讲,中国的私营企业是从1978年开始在个体经济基础上逐步 发展起来的。但在1988年以前,私营企业一直是以“雇工大户”或“雇 工企业”、“大个体”等形式存在或潜存着的。1988年国务院正式颁布 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将私营企业定义为“企业资 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是年, 私营企 业进入迅猛发展的时期,到1991年全国私营企业总数达到107843 户。 1992年到1993年,私营企业形成发展高潮。1992年达到139633户,比上 年增加29.4%;1993年则增至237919户,比上年增加70.39%。 据有关 部门估计,1994年,全国私营企业(公司)达到43.2万个,而到1995年 底,全国私营企业(公司)超过60万个,雇员达800万人。 个体工商户 ,即个人的公司以及雇员不超过8人的公司,约有2300万个, 受雇人员 近4000万人。1994年产值达1154亿元,资产达1448 亿元, 营业收入达 758.5亿元,商品零售额达512.6亿元。1989—1995年间,私营企业共创 产值6819亿元,年均增长达44.3%。1989—1993年间,私营企业的商品 零售额达到415亿元,1991—1995年间实现营业收入达14719亿元。1978 年私营、个体经济上缴税收在国家财政收入中的比重仅为0.4%,1993年 则提高到10.8%。整个“八五”期间,私营企业向国家交纳税金1007.4 亿元。另据载,全国的“百强县”中,私营企业缴纳的税金已占地方财 政收入的30—60%。 牟其中在美国《福布斯》杂志公布的中国私企亿万富翁排行榜中处 于第5位,也就是说, 他所辖下的南德集团还算不上中国最大的私营企 业。南德集团在美国注册的“南德罗斯福对华投资公司”已与国内38家 国有企业成立合资企业,职工总数近7万人,总资产达106亿多元,总投 资182亿多元,38家企业遍及黑、吉、辽、冀、豫、鄂、晋、皖、江、 浙,其内部报告称“直搅得国有经济半壁江山热热闹闹,红红火火。” 据1993 年全国首次私营企业抽样调查, 私营企业主的平均年龄为 42.9岁。从文化程度上看,初、高中学历的占大多数,大专以上的和小 学以下的都属小部分。从私营企业主的原职业构成来看,有专业技术人 员、工人、军人、农民、商业服务人员、干部等,其中干部、工人占有 相当的比重。无论在城镇还是在农村,干部都是私营企业主社会关系网 络中的核心人物,其中政府部门的干部和企业管理干部各占一半。 根据以上的数字与材料,似可做出以下估计:第一,私营企业无论 从其从业人数、人员构成,还是其注册资金、产值、资产来看,都已成 为我国经济生活中一支独特的不容忽视的经济力量。第二,私营企业在 某些局部、某些地区的财政收入等经济指数中已占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这些区域的基本经济生活乃至政治生活。第三,私 营经济已开始形成一些巨型集团,并将国有企业当作其“二次创业”的 主要“场所”,通过参股、控股、收购,甚至通过在国外成立“对华投 资公司”,以外商身份与国内国有企业进行合资的方式,角逐国企改革 、转制进程,或者以游资(据测算,目前在期货、股票、房地产领域的 游资约有2000—3000亿元左右)的方式活跃在股票、期货、房地产领域 ,追逐短期超额利润,以迅速扩张其资产。第四,私营企业的“血统” 将日趋多元化、复杂化。随着国家对国有企业“抓大放小”战略的实施 ,相当一批资不抵债、严重亏损或扭亏无望的中小企业将进行重组,即 通过兼并、拍卖、破产、转制形式实现存量流动与盘活。据观察,与国 有大中型企业的优势兼并方式相比,私营企业与外资是产权市场中最为 活跃的一族。其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进行 兼并、参股、控股、拍卖的趋势已很明显。这决定着其所有制结构将由 单一变为多元、交叉和复杂。据资料显示,在现有的百万元以上资产的 大户中,与国有企业有联营关系的占30%, 准备建立联营关系的占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