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学术顾问 林凌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 刘世庆) 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指出:“今后十五年要下大力气切实转变增长 方式,显著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素质和效益。”并把这一转变提到了实 现我国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两个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转变 ”的高度。围绕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必要性、可能性 、内容和途径,经济理论界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基本思路是,努力实现 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深化国有企业的改革 ,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为增长方式的转 换提供体制和机制的保证;进一步改革财政、金融体制,实施有效的财 政政策、金融政策和产业政策,为增长方式的转换提供政策的引导和支 持;通过资本的集中,实施企业集团和大公司战略,搞活存量资产,调 整经济结构,实现规模经济;强化技术进步和科技投入,提高经济增长 中的科技贡献率;采取适当的区域经济政策,优化资源的空间配置,提 高资源的使用效率。总的结论是,要消除盲目追求不适当的高速度的倾 向,把增长方式转变到以内涵扩大再生产为主和提高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上来。这些,无疑都是促进增长方式转变的有力措施。但笔者认为,在 我国处于经济体制转轨的特殊历史条件下,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前提条 件和制度因素尚未论及,即积累机制和与之相联系的投资体制的转轨。 本文拟从积累的角度,讨论如何为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创造体制条件和 物质条件。 积累与消费是国民经济活动中的重大比例关系。国民收入的最终使 用总量分为积累和消费两大部分。积累部分用于再投入,以保持经济的 不断增长。因此,一定的经济增长速度要求有一定的积累率与之相适应 ;反过来说,一定的积累率支持着一定的经济增长速度。这是经济运行 中存在的铁的规律,我们把它称之为“积累铁率”。积累率过高、过低 都会对一个国家的经济以至社会生活产生不利影响。积累率过高,超过 经济力量可以承受的水平,必然引起比例失调,物价上涨,居民生活水 平下降,最后导致经济增长的大起大落。积累率过低,就会出现失业、 生产能力闲置,生产萎缩,经济萧条,乃至出现经济的负增长,最终也 导致居民生活水平的下降。因此,积累率的合理确定,避免出现过高、 过低的情况,是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的前提条件,也是积累铁率所要求的 我国是一个积累率比较高的国家。新中国成立前,中国的投资率估 计不到5%,大量的剩余价值都流到了帝国主义者、 封建地主和官僚资 本家手中。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彻底改变了财富的分配格局,大力进行 经济建设,“一五”期间积累率就达到24.3%,至改革开放前的1978年 ,积累率已上升到36.5%。这一时期的高积累率有两个明显特点:一是 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封闭型经济条件下实现的,没有外资流入 ,完全靠的是自力更生;二是国民收入中的消费额和消费率都很低,以 至1978年居民的人均收入水平低于1957年。但为了建设独立自主的国家 和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国防体系,人民群众表现出了极大的爱国热情 和无以伦比的艰苦奋斗精神。 但这种情况无论如何是不能持久的,因而改变这种状况也就成了导 致1979年实行改革开放的动因之一。在为变革所作的理论和舆论准备中 ,有三个方面与积累、消费有密切联系:一是实行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 体制改革,二是对外开放,吸引外资,三是明确生产的目的是不断提高 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第一个方面是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不断提 高国民收入,以不断扩大积累额和保持较高的积累率;第二个方面是尽 可能吸引外资以弥补内资积累之不足;第三方面是改变积累挤占消费的 状况,把发展生产与改善人民生活紧密结合起来,提高人民群众的积极 性。按照传统观念,积累率与消费率之间存在着一种此消彼长的关系。 人们认为,积累率的提高必然要以牺牲消费为代价;而提高消费率,必 然要导致积累率的下降。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有没有可能在适当提高人 民生活水平的同时,又能保持较高的积累率呢?十六年来的实践证明, 是可以做到的。从1978年到1993年,我国年平均积累率是33.23%, 而 与此同时,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水平也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全社会的消 费水平也一年比一年提高。从国民收入使用额在积累与消费间的分配变 化就可看出,1993年的积累额(10069亿元)比1978年(1087 亿元)增 长8.26倍;而同期消费额也增长了7.44倍。这说明,积累率与消费率之 间固然有此消彼长关系,但积累率与消费额之间这种关系并不一定存在, 可以做到双向兼顾,互相促进。 正因为我国有了33%以上的较高的积累率,才有1979年至1994年年 平均9.4%的经济快速增长。这种高积累率决定高经济增长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