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所 左建龙) 改革开放16年来,我国利用外资的数额不断增加,迄今已具相当规 模。截至1994年底,我国共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2.1万家,协议外资 金额3033亿美元,实际吸收外资955亿美元, 国家外债存量余额为928. 06亿美元。1994年度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的比重已达10%以上,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总值占我国进出口总值的比 重为37%。应该承认,外资流入对于弥补我国资金的供需缺口、促进产 业结构的升级换代和借鉴国外的先进管理经验,都具有积极的作用。但 我们也应看到,在我国利用外资的过程中也表现出一些负面效应,而且 这些消极影响在不断扩大。因此,为了合理确定“九五”期间我国利用 外资的战略思路,提高外资的使用效率,我们必须正视目前利用外资中 存在的一些问题。 从十多年利用外资的实践来看,下列几个方面的负面效应危害作用 最大,但我们对此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赋予外商不适当的优惠待遇,既导致国有资产的严重 流失,又助长了外资的垄断行为 在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外商在我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面临许多风险 和不确定性(风险和不确定性的程度与我国市场的发育水平、基础设施 的完备程度以及外资政策的有效性等因素相关),因此我们制定了一些 优惠政策,对其在利益上进行一定的补偿。应该说,这种做法是合理的 。但是要确定优惠的适度界限是很困难的,即为了实现某一特定的政策 意图,我们不知道让与(损失)多少财政收入是合适的。从我国利用外 资的实践来看,我们并未解决好这个难题。在当初设计涉外政策法规时 ,我们实际上制定了一种以优惠为中心内容、包含多种目标而且操作手 段复杂的体系。如果以发展中国家在相同阶段给与外资的优惠条件和我 国国有企业面临的政策环境作为比较标准,我们就会发现外资在我国享 受的优惠待遇是偏高的。下文以外商投资企业的所得税为例加以说明。 目前,发展中国家对外资在本国的投资规定的所得税率一般在30% 左右。如菲律宾为25—35%,印度尼西亚为20—45%,马来西亚、新加 坡和韩国为40%,泰国为30—35%。我国目前外商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 33%,其中地方所得税为3%。仅从税率角度看, 我国给予外商的待遇 和其他国家的情形差不多,但如果考虑到下列两个因素,我们就会发现 外商企业的实际税负水平是很低的。 第一,外商企业可以享受多种形式的税收优惠措施,而国有企业一 般没有这个便利条件。税收优惠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低税率,即减按 15%或24%的税率纳税;另一种是定期减免税,如生产型外商企业所得 税的“两免三减”。通过实施各种减免措施,外商企业所得税的平均水 平要低于33%。据估计,最近几年全国外商企业的平均税率约为22%; 受政策优惠最多的外商企业,在从开始获利的10年内,平均只需负担3. 75%的企业所得税。 第二,除了通过正常途径享受税收减免优惠外,外商企业还可采取 许多变通手段偷税避税,谋取不正当收入。例如,通过调剂股本、分配 假利润避税。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有六成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有偷税 避税行为。 我们赋予外商投资企业不适当的优惠待遇,这意味着从生产经营活 动面临的政策环境来看,外商投资企业要比国有企业处于更加有利的地 位。这种不平等的政策环境带来的一个严重后果是,在我国某些产业部 门的产品生产销售领域,已经出现外资居于控制地位甚至形成垄断的现 象,例如计算机产业、小轿车市场和电子通讯领域。由于下面两个原因 ,外资垄断的情形在今后几年将会加剧:其一,在我国投资设厂的跨国 公司越来越多,它们本身具有雄厚的资金、技术实力和市场拓展能力, 再加之享受多种优惠政策,容易在某一产业领域取得控制地位。其二, 一批原来基础好、信誉高但目前经营困难、自救无望的大中型国有企业 纷纷谋求合资。在这种情况下,外商可以以股权投资的方式大肆并购国 有企业,迅速扩展其市场势力。 二、在国内储蓄动员不足的情况下,外资的大量涌入既造 成资源配置的浪费,又加大了通货膨胀的压力 自1991年来,我国国内银行连续出现存差(银行的存款增量大于贷 款增量),而且规模不断扩大。1991年为341亿元,1992年和1994 年分 别增至456亿元和956亿元,1993年为贷差。银行存差的出现意味着部分 银行存款处于闲置状态,没有发挥其经济作用。于此同时,我国却又引 进了大量的外资。1991年国家外债余额增加了80.16 亿美元, 1992 — 1994年分别增加了87.60亿美元、142.52亿美元、92.33亿美元;1991年 我国还利用外商直接投资43.66亿美元,1992—1994年分别为110.07 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