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社会上一些人对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当前困难,多有责难 和误解。我认为,需要有一个恰当的分析,予以澄清。 企业的经济效益问题 首先,要明确经济效益不等于税后利润,也不等于企业留利。有一 种说法:在经济效益问题上,国有企业不如集体企业,集体企业不如私 营企业、三资企业。其实不然。从公布的1993年上半年工业经济效益数 据来看,按国家规定的六个指标(产品销售率、资金利税率、成本利润 率、流动资金周转率、净产值率、劳动生产率)综合计算,国有工业企 业的综合经济效益为103.43(94年为103.82,提高0.39),大中型国有 工业企业为111.86;而集体企业(含乡镇企业)只有91.36, 私营企业 、三资企业为116.32。就是说,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经济效益与三资企业 、私营企业是差不多的,并且明显地高于乡镇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 1994年,全国的国有工业企业亏损面为34%,似乎比重很大。但亏 损者主要是一些技术陈旧、管理落后的中小企业。它们数量虽多,但产 值比重很小(只占工业净产值的10%),因而影响不大;绝大多数国有 大中型企业并不亏损,而是“处于相对稳定的盈利状态”(1995年7 月 24日《经济日报》), 它们的净产值占全国工业净产值的48.4 %。 1994年,全国国有工业企业的负债率达83%,地方中小企业超过100 % ,但中央大型企业只有68%,接近外国企业负债率水平(50—60%)。 1995年10月评出的“国有企业500强”,平均负债率只有59.3%, 与外 国企业的平均负债率相当,属于正常水平。可见,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效 益是不错的。 为何产生国有企业“效益低”的错觉?因为有些人没有弄清楚经济 效益的科学含义是投入与产出的对比关系,而错误地认为经济效益等于 税后利润或企业留利。当他们看到国有企业的税后利润和企业留利比较 少,便误认为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低”。其实,税后利润与企业留利 问题,根本不是经济效益问题,不是投入与产出的对比关系问题,而是 国民收入的再分配问题,即国家、社会拿走多少,企业留下多少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们的税负政策是颠倒的,是“薄待老大,厚待老乡,优 待老外”。1994年以前,国有、集体、乡镇、三资企业的纳税额占其利 润总额的比例是:国有企业占70%,城镇集体企业占60%,乡镇企业占 30%,三资企业只占10%。1994 年以后, 内资企业所得税统一为33% ,但外资企业的所得税仍只有15%左右,乡镇企业仍享有“三减两免” 待遇,加上集体、乡镇、三资、私营企业偷税漏税比国有企业严重得多 ,所以,国有企业的实际税负,就大大高于集体、乡镇、三资、私营企 业。这样,国有企业的税后利润占总利润的比重,也就大大低于集体、 乡镇、三资、私营企业。也就是说,国有企业“产出”(创造)的总利 润并不少,但由于税负过重,它们的税后利润反而较少。这是国民收入 分配不合理的问题,根本不是经济效益问题。 再加上国有企业的社会负担重、社会摊派多,而且国有企业还要向 国家上交一部分税后利润,因此国有企业的“企业留利”就比集体、乡 镇、三资、私营企业少得多。有些人把这种现象叫做“国有企业经济效 益低”。这是个很大的误解,是把经济效益与税后利润、企业留利混为 一谈了。经济效益的量化指标是产出对投入的比率,在这方面,国有企 业是不低的;而国有企业的税后利润、企业留利确实较低,那是国民收 入再分配问题。就是说,国有企业的“产出”虽高,但被国家、社会拿 走的多,留给企业的少。这并不是什么“效益低”,而是国民收入再分 配欠合理,税负不平等。 其次,要把实际效益与帐面效益区别开来。1994年实行新财务制度 后,国有企业的利润,有一部分转化为成本了。例如1994年1—3月, 4 万多个预算内国有工业企业由于实行新会计制度,冲减利润、加大成本 金额达110亿元,比帐面利润81亿元还多出30亿元。就是说, 按旧会计 制度,企业利润是191亿元;实行新会计制度后,有110亿元进入成本, 大大增强了企业的财力,而帐面上,利润却只有81亿元。从形式上看, 国有企业利润减少了,似乎“经济效益降低”了;实际上,效益是提高 了,而且企业得以多留了,企业财力增强了。 当前国有企业的困难问题 国有企业发生困难的原因大体有两个方面: (一)在国有企业的生存条件方面,多年来积累了以下三个问 (1)税负过重。前面说过,十多年来, 我们的税收政策存在厚此 薄彼的情况,使国有企业在竞争中处于极不平等的、十分不利的地位。 此问题,至今尚未完全解决。1995年8月24 日《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 说:“国有企业付出了改革开放的主要(社会)成本。”人们要问:为 什么社会成本只让国有企业一家支付?别的企业为什么不支付社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