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财政的主要特征 (一)预算管理体制的高度集中性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预算管理体制的主要特点表现为高度的集中统一。 从建国初到改革前的几十年里,我国预算管理是收入全部上缴中央,支出全部由 中央核拨,资金由中央统管。其间虽然也有一些小的调整和变化,但统收统支的 本质始终没有变。即使在改革初期的“分灶吃饭”体制中,地方在组织收入、安 排支出方面的财权也极其有限。财政收支预算安排不是依据经济发展所提供的现 实财力可能,而是在既定的“国家计划”所确定的“大盘子”中端“小盘子”。 计划定多大的“盘子”,财政就得拿多少钱。由于基本建设等扩大再生产的开支 往往定在财政收支总预算盘子之前,所以直接带来了财政预算实际上的以支定收 。预算管理虽然变动频繁,但连续性和严肃性都很差,导致上下级财政预算关系 的紊乱和预算约束的软化。 (二)财政职能的单一片面性 财政职能基本上仅仅局限在分配行为之内,等同于单一的分配职能。在生产 力布局、资源组合和配置方面的作用长期被计划所包办,财政本身难以涉足;财 政的监督职能被政府的行政管理所取代,无法对国民经济运行进行有效的监督和 反映;财政在既定的“计划”框架内,无论是对自身收支总量的平衡和结构的优 化,还是对国民经济其它方面的调节都只能是被动的、低层次的,其作用很小。 即使财政单一的分配职能也被不同程度地肢解和削弱,如:大量资金游离于财政 预算之外;为保证某些开支而实行基金制、以业养业制、专项支出列收列支制; 强制规定某些支出在财政总支出中的比例;垄断行业的提价收入由主管部门掌握 ;擅自减免税收等,直接刚化了支出结构,分割了国家预算,使国家财政的分配 范围十分狭小,分配功能极度萎缩。 (三)企业财务管理的直接干预性 财政不是把企业作为独立的生产经营单位,而仅仅视为国家预算的基本收入 单位。一方面,对企业设置各种专项资金,硬性规定“专款专用”,对企业的资 金进行专储,使企业在资金运用方面的自主权较少,另一方面,企业经营亏损由 财政弥补,企业对自身的生产经营不负责任,躺在国家身上吃“大锅饭”。企业 生产经营的各种费用、成本都要由财政直接核实;企业利润分配的各个细项都要 由财政批准;企业的年度财务决算也要由财政直接审批。此外,财务会计制度与 国际惯例相差很大,阻碍着我国的企业和产品进入国际市场,成为我国经济参与 国际经济大循环的重要制约因素。 (四)财政运行机制的无序性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建设资金基本上只能仰仗于政府。政府为了满足基 础设施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的庞大资金需求,习惯于实施“重积累,轻消费”的 政策。有关资料表明,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经济结构失调的基本走势是重工业 增长指数高于国民收入增长指数,由此带来了积累率的上升和消费率的下降,经 济发展走的是一条外延型发展道路。这条道路把绝大部分国民生产总值(有时甚 至是全部)用于投资,是造成同期国家财政入不敷出、收不抵支的重要原因之一 。而且,由于不是把客观规律作为设计财政政策、处理财政关系的主要依据,因 而造成财政运行在经济发展的需要面前无所适从,被动无序。如:税收政策的设 计缺乏弹性,导致税基过窄,税种过偏,减免随意而不规范,税收不能随着经济 的发展而自然增长;中央和地方、国家和企业的关系主要依据行政管理的方便来 确立,导致中央和地方事权不清,国家同企业分配关系不明等财政经济关系的无 序;加之财政体制排斥价值规律的作用,不能灵敏地启动税率、利率、价格等经 济杠杆,这就不能及时有效地对投资失控、结构失调等国民经济的不良运行作出 反映。在收支预算安排上,当年预算的构成是上年预算数加上当年增加数,当年 预算对历年预算形成的收支格局难以进行有效的调整。在地方收支基本上都由中 央确定的体制下,它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在收入方面,历年收入完成好,基数大 的,完成当年预算的难度大而受益小;历年收入完成差,基数小的,完成当年预 算的难度小而受益大。在支出方面,历年花钱多、基数大的占便宜,历年花钱少 而基数小的就吃亏;并且支出项目一经形成便被刚化,往往形成“能上不能下” 、“能增不能减”的局面。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财政体制的目标模式 (一)财政体制分级化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经济利益结构是以局部利益和个别利益为基点,并 在它们的相互制约和相互协调中构筑起来的。这就要求财政体制充分承认各个基 层经济单位和各级地方政府追求个别利益和局部利益的要求与行为,也就是承认 社会经济利益的基础是多元的。因此,市场经济对财政体制要求的基点之一,就 是通过财政政策的设计和施行,既充分承认多元经济利益的相对独立性,又能避 免和防止它们之间以及它们同全局利益发生抵触和冲突。 在国家和企业的关系上,要把国家对企业的行政管理转变为服务、协调和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