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支付,严格地讲是来自西方经济学的概念,在西方经济学和财 政学中,一般将政府的财政支出分为两大类:购买支出和转移支付。转 移支付是指除政府购买之外的那种不以取得商品和劳务作为补偿的支出 ,表现为资金无偿的、单方面的转移。它包括的范围很广,有政府对个 人的的转移支付,如财政的各种社会救济支出,价格补贴,生活福利补 助等,也有政府对企业及政府间的转移支付。政府间的财政转移支付表 现的是政府间财力的上下移动。它又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理解,指 的是一国内各级政府间按照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合理划分财政收 入级次与规模的一种分配形式,既包括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财政收入的 下划,也包括下级政府对上级政府财政收入的上解。凡政府间财力的转 移与划拨关系都可被视为转移支付。所谓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简言之, 也就是指中央政府为满足地方政府完成本级事权和中央移交事权职责而 让与或下拨一部分财政收入,实现中央政府社会经济意图的一种财政分 一、各国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比较 1.基本模式 根据各国现有的经验,中央政府转移支付的基本模式有两种:一种 是单一的自上而下纵向财政平衡。即中央政府通过特定的财政体制把各 地方政府所创造的财力数量不等地集中起来,再根据各地方政府财政收 支平衡状况和实施宏观调控政策的需要,将集中起来的部分财政收入数 量不等地分配给地方政府以此实现各地方政府财力配置的相对均衡。实 际上,我国长期以来就是通过这种方式实施政府转移支付的。目前世界 上多数国家的政府间转移支付也都是采取这种方式进行的。另一种是纵 向为主,纵横交错的财政平衡。即对于政府间的转移支付,中央不仅统 一立法,直接通过特定手段进行纵向的转移支付,同时又负责组织各地 方政府之间的直接的转移支付,即横向的财政平衡。其中,纵向的转移 支付侧重于实现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目标,横向的转移支付则主要用于 解决财政经济落后地区公共开支不足问题。联邦德国二战后实行的转移 支付制度是这种模式的典型代表,并且取得了较好的实践效果。 两种转移支付模式相比较,应当说各有优点,但纵横交错的转移支 付模式似乎优点更多一些。单一纵向模式在操作上比较简便易行,完全 以中央政府作主导,但强制性色彩较浓,透明度受到一定的影响。纵横 交错模式在中央政府的主持下,对部分转移支付的实施吸收地方政府直 接参与,且由做出贡献的地方政府按依法计算的结果向接受援助的地方 政府直接划拨财政资金,增加了地区之间相互支援的友谊色彩,使做出 贡献的地区产生一种荣誉感,对接受援助的地区也会产生鞭策效果。 2.支付手段 从各国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手段看,一般可分为有条件的转移支付 、分类的转移支付和无条件的转移支付三类,它们各有各的作用,各有 各的目标。有条件的转移支付一般用于对具体建设项目的补助,这种补 助明确规定资金的用途,得到补助的地方政府无权变动,有些还带有一 些附加条件。分类的转移支付只指定大的使用方向,如教育、环境保护 等,而不规定具体使用项目,地方政府拥有一定的决策权。这两种转移 支付具有较强的宏观调控作用,是中央政府贯彻其政策目标的有力工具 。无条件的转移支付,不指定用途,它的作用是平衡地区之间的差别, 使贫困地区有足够的资金行使政府职能。一般说,地区之贫富差别越大 的国家,无条件转移支付比重也就越大。各国的转移支付都不是单一形 式的,大都是几种转移支付形式配合使用,既可以发挥地方政府的自主 权,又可以保障中央政府政策意图的贯彻执行。 3.支付方式 各国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按其支付的方式看,可以分为资金转移、 税收分享和税收空间转移三种方式。资金转移就是中央政府将其财政资 金的一部分,以补助拨款形式无偿转移给地方政府。这种方式和特点或 者优点是,转移支付关系不明确,数量清楚,转出方和接受方都能够做 到心里有数。这种方式在世界各国普遍使用,成为中央政府贯彻宏观经 济或社会政策的有力工具。税收分享就是中央政府将其征收的某种税收 ,按照一定的标准与地方政府分享。有些是按一定的比例分享,有些是 按一定的人均数量分享。还有的是按某种特定的标准分享。这种转移支 付的运用也比较多见,如德国、日本等。税收的空间转移是一种间接的 转移支付方式,就是中央政府以降低税率的形式,将一定的税收空间转 让给地方政府,使其有可能在不提高居民税收负担的情况下,提高自己 的税率或开征新的税种。 4.支付规模 各国财政转移支付的规模与各国的国体有着密切的关系。这一般可 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联邦制国家,其特点是地方财政自主权较 大,有相当的独立性,中央与地方的财政收支划分比较明确,各自自求 平衡,地方政府对中央政府依赖性较小,在财力分配上中央财政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