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建立城镇人口机械增长计划管理制度的设想 1.城镇人口机械增长计划管理制度的基本目标。建立城镇人口机械 增长计划管理制度的基本目标是: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 求以及适应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本着有利于引导农村劳动力向 小城镇转移,有利于大、中、小城市控制人口总量和优化人口结构,人 口城镇化水平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在不断完善人口计划管 理的基础上,建立城镇人口机械增长计划管理制度;通过编制和实施城 镇人口机械增长计划,对全国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进行分级分类 管理,逐步实现人口流动、迁移的有序化和对城镇人口增长社会管理的 规范化,保证城镇经济的快速发展。 2.城镇人口机械增长计划管理的范围。就目前我国的现实情况看, 城镇人口的机械增长主要包括乡村人口的迁入和城镇之间的人口迁移两 部分,从计划管理的角度看,城镇机械增长人口包括:第一部分,农转 非人口;第二部分,城镇之间迁移人口;第三部分,其他需要进入城镇 的各类人员。与此相适应,我国城镇人口机械增长计划管理的范围,应 该覆盖所有上述三部分人口。 3.城镇人口机械增长计划管理的基本内容: (1)总体要求。在国家没有从根本上改革现行的户籍制度、 对农 转非人口继续实行从严控制政策的情况下,将全国的城镇按其现有规模 和功能进行适当分类,并按照严格控制大城市的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 市、积极发展小城镇的城镇发展方针,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在城镇人口 机械增长计划中,农转非人口计划按照国家下达的计划指标和政策规定 进行管理,其他需进入城镇的人口(包括其他城镇迁入的人口)计划则 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规模和功能以 及城镇经济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和对人口的承受能力编制下达并组织实 (2)管理形式。 将现有城镇按照规模和功能分为三类:第一类为 特大城市、大城市以及经济较发达且人口较密集的中等城市。如山东省 的济南、青岛两市。第二类为其他中小城市,如山东省的烟台、威海、 淄博、济宁、泰安、潍坊等城市。第三类为县以下小城镇(包括县城关 镇)。城镇人口机械增长计划对上述三类城镇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 对第一类城市,根据其经济发展对人口的承受能力,严格控制城市 人口的总量。除对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实行优惠的引进政策外,一般技 术工种人才的结构性短缺问题主要在城市内部调剂解决,其他人口的迁 入要从严控制,这类城市主要是通过调整城市功能,实现由外延型发展 向内涵型发展的转变。城镇人口机械增长计划管理的重点是调整和优化 人口和劳动力结构,促进城市经济的高速增长。 第二类城市,这类城市的人口机械增长,可根据城市总体发展规划 和自身的承受能力,实行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对机械增长的人口实行适度的总量和增长速度的控制。这类城市人口机 械增长计划管理的重点是,积极鼓励引进各种专业技术人才,注重迁入 人口的素质和结构,大力发展第二、三产业,不断扩大城市规模,增强 自身经济实力,带动当地经济的更快发展。 小城镇又是我国人口城镇化发展的主体,因此小城镇的人口机械增 长除农转非人口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外,应主要实行指导性计划管理办 法。计划管理的重点是鼓励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小城镇兴办个体、私营 企业,发展第三产业,通过改进小城镇的宏观环境,实现稳定性人口迁 入的不断增长和小城镇经济的迅速发展。 4.城镇人口机械增长计划管理体制。城镇人口机械增长计划是人口 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近年来农转非人口计划管理经验,我国的城 镇人口机械增长计划应该实行统一计划、分级分类管理、有关部门具体 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 二、关于建立城镇人口机械增长计划管理制度的配套政策措施 1.城镇人口机械增长计划必须实行指标凭证管理办法。 2.对第一、二类城市机械增长的人口实行适当收取城市建设增容费 的制度。大量人口迁入城市必然给城市的住房、交通、就医、就学等带 来一系列问题,加重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的压力。笔者认为,为了减轻城 市由于人口的机械增长带来的压力,鼓励人口向小城镇迁移,本着以国 家负担为主、个人负担为辅的原则,对进入城市的人口收取一定数量的 城市建设增容费是合理的,也是可行的。 3.加强户籍管理,统一户口管理政策。为使城镇人口机械增长计划 能够顺利实施,各地区应对现行的户口政策规定进行清理,取消各地正 在执行的地方城镇户口政策、“蓝印户口”政策、“绿卡户口”政策, 统一执行城镇人口机械增长计划管理的政策与规定。 4.改善小城镇发展的宏观环境。各级政府应制定有关资金、技术、 人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通过提高生产和生活质量,吸引农村剩余劳动 力和大批专业技术人才进入小城镇发展第二、三产业。 5.对城镇人口的迁入实行法制化管理。为改变长期以来只有城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