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五年的国有企业改革历程中,经过了“简政放权”、“承包经 营”、“转换机制”等阶段,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国有企业生产力的发 展。但由于制约企业成为市场经济主体的核心问题──产权问题,仍未 得到解决,致使企业的发展尚处于停滞徘徊状态。在党的十四届三中全 会上,明确提出了建立以明晰产权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并作为企业 改革的方向,这本身就是理论认识上的一次飞跃。但“产权”与“所有 制”,“所有权”和姓“资”姓“社”的关系复杂,要创立新的企业法 人财产权制度,确立新的企业法人财产权,其难度是可想而知了。因此 ,为了推进改革,巩固改革成果,搞活社会主义制度赖以存在的经济基 础国有企业,我们要潜心研究,突破难点,抓住重点,为确立新的产权 关系,进行艰苦探索。 一 如同产权制度的建立是目前改革的关键和难点一样,那么建立新的 企业法人产权的难点在哪里,是理论问题还是实践问题:是认识问题还 是方法问题。这是我们必须首先回答的问题。 难点之一:从“企业法人财产权”概念本身看其理论确立的难度 首先,“企业法人财产权”这一名称缺乏国际通用性。我们暂且不 论“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内容和性质,单就这一名词对企业以后运作的影 响加以说明。大家知道,产权概念的产生是发生在西方现代工业初期, 随着借贷资本和股份制的出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使得权益关系 变得复杂化。用什么样的方式和规则适应这样的关系并取得最好效益, 于是西方经济学家提出了“产权”这一概念。早在1937年,科斯发表的 《企业的性质》文章中提出了自由价格制度运转的代价即有关交易费用 问题,但他没有叫产权,而是叫它为“权力”。到了20世纪中叶,西蒙 、科斯等著名学者分别提出了“产权”这一概念。1951年西蒙提出:“ 工人和老板之间的雇用关系和产权的买卖关系是有区别的,因为雇主购 进的是事后决定和改变生产任务的权力,而企业作为一个组织,其实质 就在于依赖权力关系维系联合起来的合同。”这里虽提出“产权”,但 仍属论述“权力”的范畴。尔后在论述由于资源的稀缺,社会争夺激烈 ,要建立一个指导规则和约定时,科斯谈到:如果指定,分配和实施产 权的费用不高,就不能说私有产权制度优越于公产制度。这里提出的“ 产权”才真正与其由内容相一致概念。经过几十年的完善,现在西方经 济界都通用“企业产权”“公司所有权”等名称。而“企业法人财产权 ”仍给人以“经营权”的印象,不利于企业在市场经济中优化组合,自 其二,“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外延过窄。根据《国有企业财产监督 管理条例》规定“企业法人财产权是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 依法享有的独立支配权”,“依法自主经营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 的权利”。其独立支配权是在“占有”、“使用”和“处分”这一范围 内进行。而企业是与市场紧密相联的经济实体,它要通过市场配置资源 ,要通过积累发展壮大,要通过利益分配广开财源,调动劳动者积极性 。显然这“独立支配权”是适用于企业内部的生产组织和一定限度的营 销管理。应该将“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外延扩大到“占有、使用、处置 和收益分配等权力”。这样虽扩大了企业权限,但人们又担心变为“企 业所有”,使“国家所有”成为虚设,使所有制性质发生变化。站在计 划经济的角度,用传统的思维定式老去纠缠两者之间直接权力的大小, 永远得不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企业财产权结论。 其三,“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内涵问题。如前所述,对企业财产享 有独立支配权是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全部属性。从字面上理解,企业的全 部生产经营应由自己全权处置,不受任何行政干涉,企业成为真正的经 济实体。但收益这一经济发展的永恒的原动力,却限制在“支配权”之 外,那么“独立”就显得单薄和虚弱。如果考虑国家利益,对企业的行 为加以“相对独立”的限制,这就又回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争论的老路 上去,企业得到的是经营权,企业就永远在短期行为下经营,永远得不 到长足进展。 难点之二:从对“企业法人财产权”论述的差异,看统一思想 认识上的难度 在我国经济理论界,众多学者对“企业法人财产权”的性质、内容 和特征等,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和讨论,众说纷云,莫衷一是。归纳起来 表现为:一是“传递论”,即企业财产是企业的,企业是投资者。二是 “双重论”,企业财产是股东(出资者)和法人双重所有,二者均拥有 所有权。三是“单一论”,企业为国家所有,国家行使所有权,企业行 使财产使用权等。正因为理论观点的差异,导致人们对企业产权的认识 十分模糊,典型的有:一是“私有化论”,认为现在的企业财产权改革 ,是要把国家财产卖给企业,企业再卖给厂长和职工,最终走私有化经 济发展道路。第二种是“国有论”,认为企业财产权是国家将管理部门 的权力部分让渡给企业扩大企业自主权。第三种是“混合论”,企业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