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企业制度重要的特征之一就是实行政企分开,使企业行为与政 府行政行为脱钩,使企业真正的成为具有“四自”行为的市场主体。这 作为企业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已经提出多年了。然而,省厅 级董事长、县处级厂长、科局级经理的官方称呼,和选拔任用企业领导 人的论资排辈现象依然不绝于耳 有目共睹。更有甚者,有的地方人事 部门竟然在推行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公然向企业领导人出售国家干部 指标(价格在2,000元到10,000之间), 用以确认其国家干部身份与企 业领导人进行“感情交触”或“权钱交易”。这种现象集中地反映了打 破或取消企业的行政级别阻力重重,任务艰巨,企业领导人的“官念” 未能(或难以)淡化,从而加大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企业制度创 新的难度。 (一)企业难以淡化行政“官念”的原因 第一,旧体制的惯性。我国当前正处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 体制过渡的转轨时期。但旧体制中“党政不分,政企不分,政府行政行 为与企业管理行为不分”的惯性作用力仍然很大。多数企业领导人或企 业法人代表的确定不是采用向社会公开拓选和通过市场平等竞争的方式 进行,而是仍然由政府通过行政手段指派来委任。这样使人们难以区分 企业家与政府官员的职能界线,只要企业领导人是通过政府提名确定的 ,人们必然在观念上无法突破“企业仍然是政府的附属物,企业领导人 仍然是政府行为者”的观念。 第二,改革的被动性与滞后性。改革的被动性主要是指企业改革的 被动性。我国企业的改革大致经过了放权让利、两权分离、转换机制等 三个阶段,上述改革的实施和完成都是靠党和政府的行政方针政策的贯 彻和指令手段来进行的,使企业的改革养成了等、靠、要的行政依赖性 ,有的企业领导人“不找市场,找市长”,工作重点仍停留在要政策, 看政治气候上,企业绩效满足于党政领导的赞许或认可,无法跳出“行 政官念”的圈子,实行制度创新心有余悸,害怕失误后被所属党政领导 贬职或免职。所以,由于企业领导人的改革被动性与政府干预的非正常 性的双重效应,中国企业的改革陷入“一统就死,一死就叫,一叫就放 ,一放就乱……”的怪圈。这种现象充分说明了政府过多的行政干预与 企业领导被动接受改革的“观念”的存在必然助长企业对政府的依赖性 。改革的滞后性突出地表现在人事制度的改革上,我国人事制度改革在 企业三个阶段改革的过程中基本上停留在口号上。实际上,除了企业领 导人大多数是由党政部门指派之外,党政机关在精简过程中的干部分流 到企业中,还是以“下派到企业锻炼”为行政手段,将党政部门的干部 按级别指派到相关级别的企业做“官”,另一方面,政府通过企业升级 的行政措施对企业领导人也按职别高低授予其行政级别。即将推行的国 家公务员制度中规定,“政府公务员与企业干部交流”也为企业与政府 不能脱钩埋下伏笔。尤其必须提到的是,在企业内部的用人过程中,有 的企业根据职员与党政部门是否具有沾亲带故为标准,来提拔企业干部 ,以求得党政部门对企业的保护,从而更加助长企业的行政“官念”。 第三,“官本位制”的渗透性。尽管有人高呼“我们的时代是企业 家的时代”,但中国党政官员的特殊待遇和权力上的方便性、优越性仍 然对企业领导人有较大的吸引力。政府官员到企业工作难,而企业领导 人到党政机关任职则求之不得。许多企业领导人不以“职业化”为工作 需求目标,而是以“能否升任党政官员”为奋斗目标,因此,企业领导 人必然以此动机来支配自己的行为,而行为则指向“做官”目标。 (二)企业难以淡化行政“官念”的弊端 企业行政级别不彻底打破(或取消),政府行政行为与企业管理行 为就难以分开,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市场主体地位问题就无法得到真正 解决;政企不能切实分开,现代企业制度的其他三个特征“产权明晰, 责权明确,管理科学化”就无法实现”。只要企业的行政“官念”不淡 化,企业就不能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来规范自己的行为,甚至当前企业改 革中转换经营机制都无法顺利实现。 企业行政级别的存在,厂长、经理的公职人员的身份就会长期地保 留下去。这势必严重地阻碍企业家市场和企业家优选机制的形成,这样 ,对企业管理者的识别、选拔、培养和任用必然带有强烈的政府行为色 彩,必然会继续沿袭过去对人论资排辈,企业家标准和价值就会被扭曲 。这不仅不利于那些能力强,素质高,开拓性强,敢于承担风险的企业 家的发掘,而且企业家的供求关系难以通过竞争机制的作用来调节,职 业化的企业家制度则只能停留在宣传口号上。 企业行政“官念”的存在,企业领导人不仅在管理工作上仿效党政 机关的行政行为,而且在经济效益、利益分配等诸多方面向政府官员看 齐,企业管理者则容易在经营管理上忽视甚至远离生产力标准,也就不 能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来科学地管理企业。企业的制度创新,技术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