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建设千头万绪,但核心的问题只有两个,第一是融资,第二是分配。这两个问题解决不好,保障房制度不仅无法达到预期目标,还有可能导致市场秩序混乱,引发更大的社会不满。 一、困惑:“租”还是“售” 上述两个问题中,首要的就是融资。据住建部估算,完成今年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目标所需资金至少1.3万亿元。其中,中央、省级和市县政府将承担5000多亿元,剩余的8000亿元要通过融资解决。但截至5月底,不少城市实际开工率不到三成,与10月底全面开工的目标相距甚远。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就是融资。 任何可行的融资方案,都必须建立在该项投资未来收益基础上,保障房也不例外。没有稳定的回报模式,市场融资就是无源之水。典型的例子就是重庆公租房。根据市政府公布的目标,3年建设4000万平方米,需要至少约1000亿元资金。其中,政府投入300亿元,向金融机构融资700亿元。有人算了一笔账,按照目前重庆市公租房的月租金水平为每平方米10元,4000万平方米公租房假定出租率100%,月租金收入为4亿元,年租金收入为48亿元。而700亿元融资,年息约为6%,每年须支付利息42亿元,加上6亿元的维修费用,48亿元租金收入就分文未剩。 更小范围的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万科在广州的首个公租房项目万汇楼,投资4824万元,即使扣除其中1500万元的万科“企业公民社会责任”专项经费,按照目前的租金收入扣除管理运营费后的5万元利润计算,投资至少需要57年才可以收回。显然,当其他项目的回报高于这一水平时,公租房就不可能获得融资。 纵观现有的四大保障房模式,以租为主的公租房和廉租房,都不可能创造足够的回报率,因为现在市场的租金,都很难保证收益率大于银行利率,公租房的租金远低于市场租金,就更不可能做到这一点。有人以上海为样本,假设年租金以5.7%增长,内部收益率可以达到接近6%;如果年租金增长7.1%,投资回报率也可以达到7.1%。但这只能是理论。保障房作为公共投资的项目,租金的任何上涨,都必定是非常敏感的。 虽然大规模的公租房建设已在路上,但合理的盈利模式仍然没有找到。这就决定了以“租”为主的保障房模式,从一开始就难以在市场上融资。事实上,公租房现在已经开始变味。重庆最近已经开始允许住满5年的租户可以按照7~8折的市场价格购买。换句话说,公“租”房已经变得越来越像限价房或者经济适用房。 实践表明,作为保障房供给的主流模式,如果想通过市场融资,必定是“可售的”-无论是直接出售,还是变相出售。适合条件的保障房模式只有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两种。 但以售为主的保障房模式,却大都存在另一个大问题-分配。由于本质上都是以低于市场的价格供给住宅,市场价格和购买价格之间差额,就形成了巨大的寻租空间。目前的解决办法,是通过限定购房者的资格,排除不符合条件的购房者。但在信息不完备和个人财富快速变动的市场环境下,甄别出合适的候选者,不是完全不可能,但代价必定是极为高昂的。 一直以来,假经济适用房之途,规避土地市场,为特定对象和团体牟利的事件层出不穷。经济适用房不仅没有解决最紧迫的需求,反而成为特定阶层谋利的手段。如果任其蔓延,不仅会冲击房地产市场,导致地方政府收益大规模流失,更有可能引发广泛的不满,使得原本为缓解社会矛盾而设计的保障房制度,对社会稳定构成更大的威胁。 如果说当初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市场价格的差异不大时,社会还能容忍一定的寻租,那么在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价格落差愈来愈大的今天,继续靠这种方式转移社会财富,就很难被社会完全容忍了。这也是为什么曾流行一时的经济适用房,在商品房价格飙升的今天反而日渐式微的重要原因。事实上,以租为主的保障房(公租房、廉租房)模式今天之所以大行其道,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解决经济适用房的分配难题。 二、对策:先租后售 保障房政策之所以困难,就在于面对“两难”:以“售”为主,虽有利于融资,却不可避免地伴随着巨额财富的转移;以“租”为主,可以避免财富随产权转移,但也导致“租值耗散”,使保障房无法融资。 解决“租售两难”的出路,不是以租代售或以售代租,而是二者的结合——通过“租”来解决分配难题,通过“售”来解决融资难题。具体的建议是-“先租后售”,以时间换空间:按照居民可负担的数额,逐月收取租金,一定时间后(比如十年或十五年),一次性补齐余款,获得完整产权。 这一方案,实际上就是将经济适用房的分配普惠化——既然我们无法公平地分配经济适用房,为什么不能让所有人都有资格分享这一制度的好处?任何“普惠性”制度的前提,必须是“每个人”都可以负担的。否则,政策就只能惠及特定的人群。 怎样在不低于成本的条件下,做到“人人可以负担”:第一,要限定建设的标准和规模(比如50平方米以下),以控制总价;第二,实行分期付款。这就是为什么必须“先租后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