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保障房建设庞大的资金压力,国家发改委日前下发《关于利用债券融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为解决这一难题注入新力。 文件提出明确要求:各地经规范后继续保留的投融资平台公司申请发行企业债券,募集资金应优先用于各地保障性住房建设。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以及其他企业,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均可申请发行企业债券。 政策出台后,议论和争议声不断。有人期待此举或可真正解决地方政府保障房建设资金难题,有人则质疑政策的效果甚至忧心其后相关风险。 围绕保障房建设,这样的争议似乎从未停止。但纵观国家公布2011年内建设1000万套保障房的目标之后,一系列政策动向,其决心一直未有动摇。 约谈、巡查、签订目标责任书,政府督促保障房建设的举措不断。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在不久前指出,目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各地建设进展不平衡、建设资金有缺口、公共租赁住房支持政策有待完善等。 保障房建设压力之下,记者采访的不少专家都表示,只要政府有决心,这一问题并非不可解决。作为一项保民生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工程,由政府担起主要职责,本是应有之义。 政府资金多渠道筹措 政府资金主要通过一般预算安排、提取土地出让净收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等方式予以筹措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齐骥预计,2011年度全国建设保障房投资约在1.4万亿元。其中,8000多亿将通过社会渠道筹措,剩余5000亿元,将由中央政府和省级人民政府以及市县政府通过各种渠道来筹集。 齐骥此后进一步明确了这部分资金的主要来源,即通过一般预算安排、提取土地出让净收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等方式,确保保障房建设资金的落实。 截至5月20日,财政部已累计下拨201 1年中央补助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617亿元,完成全年预算59.9%。不过相对于全年保障性住房所需资金而言,中央财政投入的1030亿元显然并不足够。 不久前,财政部公布了今年将发行2000亿元地方债的计划。与之前不同的是,财政部和住建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地方政府将今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 相比财政投入的不足,土地出让收入亦不容乐观。 6月1日,财政部、住建部两部委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切实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通知。其中明确要求,各地应当按照当年实际缴入国库的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扣除相关规定项目后,严格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资金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不过,在房地产调控趋紧的背景下,这一主要资金来源也因部分城市土地出让收入大幅降低而出现不足。 值得注意的是,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近期就“土地供应及收支管理情况”展开专题调研,内容涉及土地财政、地价与房价关系、土地相关税费管理等。据称,此次调研或将涉及我国土地出让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调整和改革。 作为另一主要资金渠道,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早已开始试点。2010年10月,住建部、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了包括北京、武汉等城市在内的28个试点,贷款额度约493亿元。 通知发出后,试点城市从不同途径做出了尝试。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累计发放贷款12.33亿元,贷款预计总投放将达19.75亿元。 再战地方政府融资平台 地方政府再次聚焦融资平台,各方观点不一 在资金来源尚存缺口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再次将目光聚焦到建立保障房投融资平台上。 近期,湖南省设立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公司,作为该省保障房建设的专用融资平台。该平台注册资本45亿元,由湖南省政府全额出资,并将按照“统一融资,分散建设;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统筹资源,统筹还款”的方针进行运作。 另外,陕西省也成立了省级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公司,并改变了过去单纯依靠地方政府用财政担保或土地作价入股建设投融资平台的模式,更具可持续性。 该公司由延长石油集团出资30亿元,省财政出资10亿元,再通过市场融资60-80亿元,共计筹措100-200亿元,专门支持配套资金困难的市县建设廉租住房和公租房。 专家指出,由于各地对投融资平台运作模式比较熟悉,且有些地方早有相关融资计划,操作便利,进展较快。同时,相关部门会简化并优先审核办理与保障房融资相关事项,预计可促进保障房建设提速。 面对地方政府的热情,也有不少声音表达了对于地方融资平台建设的担忧。今年3月6日,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在答记者问时指出,去年扩大内需和固定资产投资的过程中,各地融资平台的融资规模出现了比较快、比较高的增长。如果不能够正确处理,就会带来潜在财政风险或金融风险。 重新审视政府定位 政府应担负起保障房建设的主要职责 地方政府叫苦,社会资金难筹,让人忍不住想要提出疑问:保障房建设为何如此难? 中国自1998年启动房改以来,成功破除了旧有的福利分房制度,然而走至今天这一步后再回头望,房改之初所确立的“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早已面目全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