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要“更加重视改革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明确改革优先顺序和重点任务,……使上层建筑更加适应经济基础发展变化,为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同样要更加重视顶层设计,需要制定行政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科学设计行政体制改革的战略目标、阶段性目标与推进策略,以增强改革的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与主动性。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战略分析 (一)行政体制改革的战略地位 行政体制改革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居于重要的战略地位。行政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关键因素和中间环节,是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第一,行政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关键因素和中间环节。行政体制改革既关系到经济体制改革,又关系到政治体制改革,处于改革的中心环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与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又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因素。当前,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其他各项改革,都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有着紧密的联系,如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到位,各项改革就很难深入。 第二,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是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必然要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认为,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两种反作用:一是与经济基础相适应并对其起促进作用;二是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并对其起阻碍作用。当前,我国行政体制还存在着与市场经济体制这一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地方,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因而,需要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以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第三,行政体制改革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问题,确保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需要通过转变政府职能,切实解决收入分配问题、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问题等等。各级政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构建和谐社会的所有工作,都与行政体制改革直接相关。政府能否正确履行宏观调控职能,关系到能否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能否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政府能否有效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关系到就业和社会保障,关系到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政府能否做到恪尽职守、敢于负责、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关系到各项工作能否真正落到实处。总之,只有大力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才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行政体制改革的基本战略评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行了六次大规模的行政体制改革,我国的传统行政体制已经成功实现转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主义公共行政体制框架初步建立,但也存在着许多突出的矛盾和问题。 第一,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显著增强,但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的问题依然存在。通过进一步简政放权,调动了地方、企业、基层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通过推进政企分开,切实减少了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政府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与公共管理职能基本分开;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和经济杠杆的作用,在资源配置方式上基本实现了由国家计划配置为主向市场配置为主的转变,宏观调控体系框架初步形成。但是,政府职能越位、错位、不到位的现象依然存在,政府对经济活动的过多干预、对投资的强烈冲动影响着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基础性作用的发挥,而政府应该发挥作用的重要领域却多有缺位,如公共住房建设的短缺、公共服务投入严重不足等等。 第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不断完善,但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仍然明显落后于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我国公共服务体系发展非常迅速,以社会保障服务体系为例,到2010年6月底,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覆盖2.45亿人,比2002年扩大了1亿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数达到12.5亿人,比2002年增长了10倍;而1989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仅为5700万人,1994年参加医疗保险人数仅为400.3万人;同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了对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2006年,社会文教费自1978年以来首次超过经济建设费,成为我国财政支出的第一大项目。尽管政府公共服务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我国社会公共需求飞速增长与政府公共服务不足仍然形成突出矛盾,公共服务的覆盖面还比较低,在我国社会保障各险种中,除医疗外,总体看覆盖面大约为40%左右;我国公共服务投入依然偏低,如2008年,我国财政性教育支出占GDP的比重为3.48%,而2002年,世界各国公共教育支出占GDP的比重平均为4.4%,其中,中等偏下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为3.5%,高收入国家达到5.5%左右。 第三,政府组织结构优化取得了明显进展,但“小部门体制”依然占据重要地位。通过改革开放以来六次政府机构改革,我国政府机构设置进一步调整,组织结构进一步优化,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政府机构体系初步形成。但是在我国政府机构中,“小部制”依然占优势,政府组成部门、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国家局、议事协调机构总数仍在近百个左右,负责文化、社会保障、市场管理、水资源管理的部门均在四个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