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年前的基本判断 2011年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第十个年头。十年前,国内财税界学者就加入WTO对我国经济与税收发展的影响发表了许多观点。一方面,学者们就加入WTO对我国经济带来的正面影响逐步形成共识。例如,加入WTO意味着我国将更充分地参与国际分工,这有助于以WTO规则为参照,推进市场经济建设进程,也有助于我国在国际舞台上拥有更多发言权,更好地维护国家权益。但另一方面,在加入WTO对国内税收发展影响问题上争论尚多。例如,我国税制是符合WTO要求还是须做伤筋动骨改造,我国对外资税收优惠政策是否与WTO国民待遇规则存在冲突等。应该说,对于我国加入WTO的担忧,主要在于我们对经济全球化与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经济税收关系还存在着认识不统一。 笔者也曾就加入WTO对我国税收发展的可能影响做过判断,且这些判断是建立在对自20世纪80年代到世纪之交国内外发展大势把握的基础上。简要地说,当时的大势可以用“同步、调整与适应”来概括。从国际上看,所谓同步,指的是同时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的经济全球化与世界性税制改革进程的协同推进。所谓调整,指的是顺应这种同步发展,国际治理体系的相应调整与国际税收协调趋势的逐步形成。而在国内层面上,同步指的是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中国改革开放与经济全球化与世界税制改革潮流三者的同步发展,而调整与适应则指的是中国税制在这二十年发展道路上不断改革以适应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基于这种把握,笔者就WTO与税收发展、就经济全球化下的主权国家税收政策运用和就加入WTO对我国税收影响等三个方面加以阐述。 其一,就WTO与国际税收发展的基本关系而言,认为应从三个方面来把握两者的关联:一是要认识WTO不是管理主权国家税收的国际组织,而是贸易自由化的重要平台,在WTO框架中,税收运用仍是一国经济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要认识WTO的基本特征。作为贸易自由化的主要载体,WTO本身就是原则与例外的统一,这对我们在WTO框架内把握国民待遇与税收优惠的关系尤为重要,因为这两者也是原则与例外的结合。三是要认识作为经济全球化载体,WTO会制约与影响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本质上说,经济全球化及区域一体化就是主权国家让渡部分经济主权的过程,所以WTO原则会要求其成员在一定条件下让渡其税收主权。对此必须要坚持“两点论”,既要认识到在众多经济主权让渡中,税收主权是最难让渡的;同时也要明确,WTO会参与协调因税收竞争而导致的国家间矛盾,会事实上促进国家税收主权的逐步让渡,对此我们要有准备。 其二,就WTO体系下各成员国家(地区)的税收政策运用而言,则要把握三个方面,一是从上述基本判断出发,要认识WTO规则对主权国家税制设置与政策运用的重大制约与影响作用。二是要认识在WTO框架下,边境税在促进一国国内经济发展与保护国内产业方面的作用会大大下降,而境内税的作用会显著提升。三是要认识到在WTO框架下,国家间涉税贸易争端(特别是关于境内税或广义财税政策运用的争端)将会不断增加。 其三,就加入WTO对我国税收发展的影响而言,笔者强调了三个方面:一是有信心,即经过二十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税制已经基本适应市场经济与WTO原则的要求,不存在税制要推倒重来的“狼来了”之说。二是能顺应,我国税制在适应全球化与WTO原则方面还存在差距,包括公平与透明税制的建立、依法治税的进程、政策合理运用的把握等,都有改进的空间。三是抓改革,即要在基本国情与国际惯例结合的基础上,把握国际经济与税收发展的特点,探索在新历史条件下中国特色税收的发展之路,为我国加入WTO后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十年过去,弹指一挥间,笔者的这些观点是否经得起十年来国内外实践的检验,十年来国际经贸发展与世界税制改革究竟发生了什么变化,加入WTO十年来的我国税收发展是否体现了所处时代的要求,这些问题现在可以回答了。 二、不变与变的十年:经济全球化、国际治理体系与世界税制改革 过去的十年,经济全球化、国际治理体系与世界性税制改革这三个进程的特点,可以用“不变”与“变”之统一来描述。所谓“不变”,指的是三者向前发展的趋势不变,全球化进程不变,国际治理体系框架不变,世界性税制改革趋势不变,三大进程发展的同步性也不变;所谓“变”,指的是这三大进程都在趋势不变的前提下,不断显现出或深刻隐含着许多新变化,给了加入WTO后的我国税收发展与税制改革提供了动态的国际背景。 (一)经济全球化的不变趋势与变化特征 十年来的经济全球化进程表明,不变的是各国间的相互联系与依存,不变的是进程中国家的主导地位与博弈关系;而变的则是全球化的形式,变的是出现的新问题与新挑战,变的是各国应对这些挑战的新做法。具体体现为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全球化越来越体现出实体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与投资便利化)与虚拟经济全球化(金融国际化)两大部分的不平衡发展,而这种不平衡最终导致了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该特征的形成是由各国参与全球化的不同形式和所起的不同作用所致。美国等发达国家,既继续引领实体经济全球化进程,又特别在金融创新推出与金融风险集聚方面走在前列,而大部分发展中国家,主要参与的仍是实体经济全球化。这种全球化形式的不平衡性既推动世界经济发展,又不断积聚风险、扭曲全球经济结构,最终以2008年出现的危机而表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