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与公民社会的不断成长与成熟,使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呼声越来越强。但怎么去深化新一轮的行政体制改革,依然是需要理论界和实务界不断探索的新课题。本文基于对“开胸验肺”的案例分析,从行政伦理学的视角,试图对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相关问题进行探析。 一、当前行政体制面临的最大挑战 公共行政精神的衰微是当前行政体制改革面临的最大挑战。这是基于“开胸验肺”案例与历次行政体制改革的分析结论。 (一)“开胸验肺”事件出现的原因探析——“利益”、“制度”、仰或“公共行政精神衰微” 2009年中国发生了一件社会各方在认知上不得不做出反省的事件——“开胸验肺”。反思整个事件,学者给出的解释有如下两种: 1.利益说。该主张基于经济学中“经济人”的基本假设,认为作为理性人,各方在既定条件下必然采取能够使自己利益最大化的措施,包括经济利益、政治利益等。在该事件中,相关部门和人员一味地追逐利益,而忘记了自己的“法律责任”和“政治责任”:相关企业对于得了职业病的员工,非但不为其治疗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反而私扣工人的健康档案,瞒天过海;某些地方政府部门片面地追求经济效益和一时的政绩,对企业安全生产缺乏必要的监管,漠视企业的违法行为,以此来换取本地经济的发展。 2.制度说。该主张采用现代政治学中重要的学派——制度主义学派的基本视角和方法,认为制度是规范人和机构行为的基本方式,若人和机构的行为出现偏差,根源在于制度设计的不完善,而基本药方则在制度设计的创新与完善。在该事件中,相关法律法规不尽合理和不完善是该事件出现的制度诱因。我国现行的《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规定,申请职业病鉴定者,必须出具由用人单位提供的职业史、工作场所、健康档案等。但让用人单位主动提供这些材料证明并不是容易的事,而对于拒绝提供证明的个别企业,相关法律并没有做出相应的制度安排;职业病防治所的垄断性也为这件事情的发生提供了可能性——若职业病防治所不是唯一的鉴定机构,该事件就有可能不会出现。 以上两种学说对问题的分析可谓入木三分,但我们需要另外一种解读。因为无论是利益说,还是制度说都不能从根本上回答:当地职业病防治研究所为什么不为张海超的尘肺病做出如实地诊断?二者在解释该问题上陷入了“循环论证”的怪圈,不能从根本上解释和回答该问题。利益说认为,由于自身的利益驱动才使该市职业病防治研究所等机构在处理该问题时行为异常。但该学说遗留的问题是作为公共利益的法定代表与载体,相关机构为什么能够把所谓的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置于公共利益之上呢?利益说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要解释这一问题,需要另外的角度:制度层面。制度上的不健全使个人利益与部门利益侵占公共利益有了可能性。制度说同样存在着相似的问题。制度说认为,制度的不健全使该市职业病防治研究所等机构在处理该问题时的异常行为成为可能。但制度层面存在一个悖论:谁来监督“监督者”?需要给监督者安排一个监督者。按照这样的逻辑,该问题无解!从制度层面并不能回答该问题。它同样需要另外的一个角度:利益层面。利益让制度异化,利益让制度成为一种追逐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工具与手段。 因此我们需要从另外一个角度解读该问题:公共行政的价值层面。从该角度,我们可以打破以上两种学说的“循环论证”,从而可以更本质地回答“当地职业病防治研究所为什么不为张海超的尘肺病做出如实地诊断”的问题。无论是利益还是制度都要以公共行政的价值为基础,也即以公共行政精神为依托。正如弗雷德里克森指出:“公共行政是建立在价值与信念基础之上的,用‘精神’这个概念描述这些价值和信念是最适合不过了。”[1]因此,公共利益之所以被部门利益或私人利益所侵犯,公共行政的相应制度之所以被异化,根源于二者对公共精神的疏离。所以,若从公共行政伦理的角度来审视,“开胸验肺”事件的根源在于相关公共行政机构在精神层面的缺失:公共行政精神的衰微。 (二)“开胸验肺”事件与历次行政体制改革的分析结论——当前行政体制面临的最大挑战:公共行政精神的衰微 1.“开胸验肺”事件的启示:各种类似于“开胸验肺”案例的突发事件大量出现说明当前行政体制在公共行政精神层面存在问题。 管中可以窥豹,一叶可以知秋。类似于“开胸验肺”事件的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机理和“开胸验肺”的发生机理类似。它们之所以发生,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公共行政机构在治理各种公共问题时,它们在价值与伦理层面的失范与失位:对公共行政精神的忽视。正如学者史云贵所认为的那样,“一系列社会群体性事件的背后,普遍存在着一些基层干部把‘为人民服务’异化成‘为老板服务’的执政党宗旨异化问题”[2]。而这些具有“同质性”的突发性事件的大量出现反过来共同证明了“开胸验肺”案例所说明的结论——公共行政机构在治理该类问题时,在公共行政精神方面存在问题。 2.历次行政体制改革的述评:历次行政体制改革都以制度“理性”为改革的逻辑基点,而价值与精神层面——公共行政精神的塑造则是改革的盲点。 众所周知,从改革开放到目前为止,我们国家已经进行了6次行政体制改革:1982、1988、1993、1999、2003、2008年。回顾以往的历次改革,我们不难发现历次改革的根本目的皆在于调整、规范政府和市场、社会之间的关系,试图通过确立政府和市场、社会三者各自的边界,而使政府做政府应该做的事情,市场做市场应该做的事情,社会做社会应该做的事情;改革所采取的措施则是以行政机构的调整来规范三者的关系。换句话说,历次行政体制改革都以制度“理性”为改革的逻辑基点——通过宏观层面的制度建构与创新来规范和调整政府职能。但政府显然是由两部分构成,而非一部分构成:“第一是政府活动或通过政府进行活动结构和组织;第二是在与政府有关机构和组织中发挥功能的人的信仰、价值和经验体系。”[3]155而后者指的就是公共行政的精神。制度建构和创新仅仅是政府组织构成的一个维度和内容,而不是全部维度和内容;公共行政的精神是政府组织构成不可或缺的维度和内容。所以长久以来,我们的改革都是单一向度的——进行制度建构与创新,而忽略了改革的另一重要向度——价值与精神的塑造与改革,即公共行政精神的塑造与改革。因此,历次行政体制改革存在着改革的盲点——忽略了公共行政精神的塑造。虽然历次行政体制改革都达成了改革的预期目标,取得了巨大成就——政府职能更加明晰,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规范,但我们的行政体制依然存在着问题,面临着重大的挑战——对公共行政精神的忽视。也正是在此意义上,重塑公共行政之精神是未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新维度与新方向!我们需要一次以重塑公共行政精神与价值为内容的公共行政伦理改革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