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政府历来以廉洁和高效著称,而在当今全球公共服务改革的大趋势下,新加坡政府重新思考变革公务员的理念体系和改善政府公共服务的方式,塑造适应21世纪社会变迁的公务员队伍,构建新的政府公共服务理念。 一、新加坡的政府机构及公务员体系 新加坡是实行议会民主制的国家,国家体制由行政、立法、司法三部分构成。立法机关由总统和议会组成,议会为一院制,每5年举行一次大选。2006年5月举行大选后,人民行动党获得了66.6%的支持率,第11次赢得议会83个席位中的81个席位,另两个席位分别被民主联盟和工人党赢得。司法机关由高等法院和初级法院组成。行政机关由总理、国务资政、内阁资政、副总理和各部部长组成。 新加坡政府机构由总理公署和14个部组成。这14个部包括:社区发展青年及体育部、国防部、教育部、环境部、财政部、外交部、卫生部、内政部、新闻通讯及艺术部、律政部、人力部、国家发展部、贸易及工业部、交通部。 除了行政、立法和司法机构之外,新加坡还有一种非常独特的机构——法定机构(Statutory Board)。这种机构是由专门的立法机关设立的执行专门职能的机构,属于半官方性质的法定实体。法定机构通常由三部分人员构成,即董事会、管理团队和行政人员。法定机构主要行使或受政府委托行使各种特定的公共职能,为政府行政机构分担职责,进行市场化运作。 自1959年新加坡人民行动党(People's Action Party,以下简称PAP)执政到2008年,新加坡的公务员数量已经从最初的28253人上升到67814人。[1]当然,在这一过程中,公务员每一层级的人数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从1985年到2008年,第Ⅰ级公务员的人数增长了25201人;第Ⅱ、Ⅲ、Ⅳ级的公务员的人数则分别减少了3817人、12833人和10367人。整体来说,新加坡公务员从1985年到2008年总共减少了1816人(见表1)。 表1 1985-2008年新加坡政府公务员人数的变动 级别 1985(a) 19901995 20002002 2008(b) 变动(b-a) 第Ⅰ级 10,158 12,348 16,952 24,400 25,783 35,359 +25,201 第Ⅱ级 22,915 21,095 18,249 18,939 17,605 19,098-3,817 第Ⅲ级 22,369 20,150 17,941 14,993 12,843 9,536 -12,833 第Ⅳ级 14,1889,799 6,8814,984 4,009 3,821 -10,367 总数 69,630 63,392 60,023 63,316 60240 67,814-1,816 资料来源:Department of Statistics.Yearbook of Statistics 1996 and 2009,Singapore:Department of Statistics. 二、政府改革和公共服务理念的培养 新加坡政府在建国之初就开始注重政府工作的改进和对公务员服务理念的培养,以提升政府的公共服务质量。 (一)通过“法定机构”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质量 为了加快推行新加坡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减轻政府的工作量,提升政府服务质量,新加坡政府在1959年至1961年建立了两个至今仍发挥重要作用的法定机构——经济发展局(Economic Development Board,EDB)和建屋发展局(Housing and Development Board,HDB)。这两个法定机构的设立是为了解决新加坡在建国之初亟待解决的两大问题:失业问题和住房短缺问题。它们为新加坡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建屋发展局。该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建设公共住房并推行“居者有其屋”计划。在新加坡政府财力、人力、物力的支持下,建屋发展局在随后的40多年里成功地解决了新加坡的住房短缺问题,为86%的居民提供了公共住房。[2]HDB现在已经成为政府组屋的代名词。2007年11月温家宝总理访问新加坡,专程去大巴窑组屋区视察新加坡的公共组屋,吸取公共组屋建设的成功经验。 新加坡政府在随后的40多年间成立了很多这样的法定机构,到2006年为止,已经有63个法定机构在促进新加坡社会和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二)改变高级公务员的工作理念 新加坡政府设立了政治学习中心(Political Study Centre),要求高级公务员参加为期两个星期的课程学习来塑造和改变他们的工作理念。课程由李光耀总理和各个部的部长来教授。通过这个课程的学习,政府的高级公务员有机会和领导人交流讨论时事问题和关于公共政策的制定问题,从而转变他们在殖民政府时期的思维方式,逐渐树立起为全新加坡民众服务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