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来,深圳社会建设取得长足进步,初步探索了一条具有特色的路子,其经验可为其它地区参考。 一、深圳社会建设成效显著 一是始终坚持以民为本的理念,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民生幸福城市建设取得较大进步。根据市有关部门测评,2008年深圳市民生净福利总指数高达127.3%。笔者对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恩格尔系数、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人均道路面积、万人拥有公交车辆数、每5万人配备急救车辆数、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数、万人医生数、万人医院床位数等11个民生指标进行测评,结果是,2000-2008年深圳市民生幸福指数年均递增3.74%,各项民生福利指标连续八年保持正增长,说明深圳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取得了明显效果。 二是率先探索社会立法实践,尝试为社会行为立规,爱心城市建设成效显著。深圳充分利用特区立法权,在全国开爱心立法之先河,市人大相继制定了《深圳经济特区公民无偿献血及血液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深圳市义工服务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构建了道德建设长效机制。2005年,深圳荣获国家首批文明城市称号。2009年,深圳蝉联国家文明城市。笔者对福利彩票销售额、法律援助人次、注册志愿者人数、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普及率、社会救助人次、百名老人福利床位数、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垫付欠薪员工数、办理收养登记、无偿献血人次、志愿无偿捐献眼角膜人数、志愿无偿捐献遗体人数14个爱心指标进行测评,结果是,2000-2008年深圳市爱心指数年均递增18.15%,高于同期GDP的增速。持续多年的“关爱行动”已经开花结果,深圳已经成为极具精神感召力的爱心之城。 三是持续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确保社会建设有序推进,平安城市建设不断取得新进步。特区建立以来,深圳不断健全社会安全网络,着力构建大安全工作格局。在社会治安、信访维稳、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笔者对治安案件受理数、刑事案件立案数、交通事故发生数、火灾事故发生数、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率等11个安全指标进行测评,结果为,2000-2008年深圳市平安指数年均递增2.27%,连续八年保持“小步快跑”的良好发展态势,平安深圳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四是实施文化立市战略,着力提升城市软实力,文化强市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历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化软实力和智慧城市的建设,不断深化文化管理体制改革,扶持文化精品力作,引进和培养了一大批文化人才,建立健全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市民基本文化需求不断得到满足。笔者对科教文卫事业费占财政支出比重、全社会教育支出占GDP比重、人均科普经费支出、文化产业产值占GDP比重、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高中毕业生升学率、人均公共馆藏图书数、百人互联网用户数、人均公共体育设施面积、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数、每万人口专利申请数、万人大专以上文化人口数12个人文指标进行测评,结果为,2000-2008年深圳市人文发展指数年均递增20.52%,远高于同期GDP增速,说明深圳的发展资源从主要依靠有形资源向主要依靠无形资源转变,发展动力从主要依靠硬实力驱动向主要依靠软实力驱动转变,转变发展方式成效显著。 五是率先构建征信评估管理体系,着力培育契约文化,诚信城市建设迈出新步伐。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深圳率先探索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征信评估管理办法,建立政府公共诚信服务平台,开通企业信用信息服务网,集成30多个政府部门,涵盖70多万个市场主体。个人信用信息系统与全国公民身份证查询中心、政府部门、商业银行、全国信用卡中心联网。出台《深圳市“阳光工程”实施意见》,深入持久开展诚信教育活动。笔者对万人不正当竞争立案数、万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查处数、万人海关查获走私案件数、万人商标侵权查处数、万人无证诊所查处数、食品卫生合格率、万人劳动争议案件仲裁立案数、欠薪案件查处数、追回欠薪、万人交通违法查处数、地税国税共清理欠税款等11个诚信指标进行测评,结果为,2000-2008年深圳市诚信指数年均递增6.80%,连续八年保持正增长。 六是建立健全反腐保廉预防体系,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廉洁城市建设取得初步成效。深圳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实施“责任风暴”、“治庸计划”,出台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1+6”文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行政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在哪里;财政资金用到哪里,审计就在哪里;公共服务提供到哪里,绩效评估就到哪里。笔者对公职人员检察院立案贪污贿赂案件数、公务员检察院立案渎职侵权案件数、公务员法院受理行政纠纷案件数、公职人员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数、公职人员纪检监察机关政纪党纪处分人数、公务员行政过错和行政效能查处数6个指标进行测评,结果为,2000-2008年深圳市廉洁指数年均递增8.02%,廉洁深圳建设不断进步。 七是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生态城市建设开创新局面。深圳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编制建设生态示范市规划,将全市一半土地划定为生态控制线严加保护,30年来,深圳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绿化模范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际花园城市”、“全球环境500佳”等称号。笔者对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环境保护投资指数、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一级二级标准天数占全年比例、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噪声达标率、饮用水源水库水质达标率10个指标进行测评,结果为,2000-2008年深圳市生态指数年均递增2.37%,生态环境年年有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