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电视剧作为后来居上的艺术,其覆盖面远远压倒迄今任何其他视听觉艺术。然而对其特性的认识和把握却还相对滞后。本文从对电视剧的观赏环境,它所采用的物质技术手段,与其他艺术的关系,作为其父、母体的戏剧及电视所固有的特性,以及电视剧所赖以产生和发展的时代背景等诸多因素的考察出发,对电视剧独特的艺术语言进行探讨。作者提出,电视剧的艺术语言具有以下四个特点:1.富于亲切感的通俗性;2.富于亲和力的包容性;3.富于现代意识的戏剧性;4.富于散文美感的纪实性。 人们习惯于运用“影视艺术”、“影视语言”这样的概念,表达电视剧与电影艺术是关系极为密切的姊妹艺术,两者在艺术规律、艺术语言上是共通的。随着电视的普及,电视剧的影响与日俱增,越来越显示出自身的威力,其覆盖面已远远超过电影。但对电视剧特性的认识和把握(理论研究)却还相对滞后。正如上述提法所表明的那样,在艺术上人们仍然把电视剧看成是电影艺术的小伙伴,似乎只要掌握了电影语言,那么,操电视剧自然会游刃有余。国内理论界虽已有了几本关于电视剧美学的专著,但涉及“电视剧的美学特性”这一关键论题,却还大多停留在对概念进行宽泛的界定这一层面上,未能鞭辟入里地真正接触到问题的核心,即电视剧究竟有没有自己的艺术语言,究竟有什么样的不同于电影语言的独特语言(指与“影视语言”的共性有别、有特殊性),这就难免使这些专著中的概念界定给人以隔靴抓痒之感。在创作实践上,我国电视剧虽然方兴未艾,佳作时有问世,但如何发挥这一新兴艺术的潜在优势,创作出与电影真正大异其趣的、具有独立审美价值的电视剧来,这探索的路程,可以说还相当漫长。 在探讨电视剧独有的艺术语言这一专题时,我们必须考察电视剧的观赏环境,它所采用的物质技术手段,它与其他艺术(包括文学)的关系,作为它的“母体”电视所固有的特性,作为它的“父体”戏剧所固有的特性,以及电视剧这门艺术所赖以产生和发展的总的时代背景等诸多方面的因素。总之,我们只有对电视剧所属的系统及其内部和外部联系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进行全方位的考察,才能对电视剧本体的特性窥其堂奥,才能把握住电视剧独特的艺术语言。 首先,我们要从那最平常显见的事实入手,承认那最带普遍性的环境因素:电视剧并不是作为一种独立的纯粹的“艺术品”(例如一幅画、一本小说、一场戏剧或歌舞演出、一场电影放映),而是随同着作为一件“家具”的电视机进入人们的生活的。一般说来,人们并不是象收藏一幅名画,阅读一本小说,甚至在影院看电影故事片那样,来接受电视剧的;收看电视节目(对一般人而言电视剧不过是众多电视节目中的一类)只是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只不过是在电视机这件“家具”上随手启动开关这一带有相当随意性的动作而已。人们并不象对待其他艺术那样明确地意识到自己是在“欣赏艺术”,而是作为日常生活的点缀或调剂品,作为日常生活陪伴或自己与外界相沟通的渠道之一(人在独处时心理上总希望看到一些活人在自己面前晃动,听到活人在旁谈话以解除孤寂感),来对待电视节目的,因此就一般情况而言,人们看电视剧很少采取“欣赏艺术”的那种“凝神专注”的方式(也许对专业圈内的极少数人而言是例外),只是时而观看,时而转移注意力去干别的事,甚至边看边交谈别的话题,这样一种“断断续续”的收看就是最通常的电视剧“欣赏”方式。作为众多电视节目(伴随“家具”电视机而来的视听现象)之一,电视剧不可能指望受到特殊的优待。 然而,事物的辩证法往往是这样:越是人们随意对待的一项“节目”,结果往往却成了当时最普遍的、主要的“艺术欣赏”对象!人们只是断断续续地收看的一种娱乐形式,有时却成了亿万人共同关注的、街谈巷议的一件艺术品!只是随着“家具”进入家庭日常生活的一种视听现象,竟成为能邀当代人殊宠的“天之骄子”!这就是电视剧所特有的“浪漫喜剧”式的命运!电视剧交上这样的好运,固然是因为它“得天独厚”(这“天”是指现代科技所赋予的物质技术手段和现代生活方式),但也有赖于电视剧发挥其潜在优势,有赖于电视艺术家充分发掘并运用这一新兴艺术的独特语言。 那么,怎样通过魔力般的感染作用,把人们在家庭环境内的“随意收看”转化为艺术欣赏的“主动选择”,把“断断续续”的耳目声色之娱转化为“引人入胜”的持久鉴赏?这就是电视艺术家所必须处理好的辩证关系,这就是我们把握电视剧的独特语言的关键所在。由此而论,电视剧创作典型地体现了老庄哲学所谓的“顺应自然”、“无为而治”的哲理。 这里,我们从电视剧与电影故事片的比较中,便可以发现电视剧的艺术语言具有一系列相互关联的特点: 一、电视剧的艺术语言具有富于亲切感的通俗性特点 就其起源来说,电影和电视这两种年轻的现代艺术都带有通俗性和商业性的特点,而且影视艺术的发展历来与文化市场息息相关。美国好莱坞在这方面起的作用是众所周知的。随着伟大艺术家的出现(格里菲斯、爱森斯坦等),电影语言、电影特性被越益深入地发掘出来,电影圈内加强了使电影艺术独立于戏剧之外的审美追求。(早期电影还没能摆脱戏剧的框架,从而带有膺造品的痕迹)20世纪文学中的各种流派也在电影艺术中彼此消长。历史发展的客观进程使电影艺术呈现出比通俗文化复杂得多的局面,以致在总体上电影艺术已不能被通俗文化所涵盖了。相应地,通俗性已不能被认为是电影语言的基本特点之一了。 影、视之间的这一差异,是由观赏环境和物质技术手段的显著不同所决定的。电影除了不能提供剧场性的观演关系(即戏剧观众与舞台演员之间的直接和间接交流)之外,其观赏环境(影院)在一定程度上是接近于剧场的,这使电影观众处于近似看戏那样的集体体验和“仪式性”的气氛之中。而且银幕之大使电影画面足以达到戏剧舞台形象所具有的宏伟、瑰丽的审美境界。但电视不仅屏幕小(因在家庭范围内观赏节目,电视机制作没有必要在屏幕尺寸上与电影银幕比赛),且其观赏环境是个体的、流动的,即使有时多凑几个人一起收看也不可能形成戏剧或电影观众那样的社会性的集体。电视观众基本上是家庭成员,收看电视节目(电视剧)也在其内是现代家庭生活的组成部分之一,是在家庭氛围中进行的,从而是带有私人性质的。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通过电视机进入家庭的人物(包括真人和艺术形象),是作为这个家庭的朋友而被接纳的,尤其是在观赏性的而非求知性的、情绪性的而非理智性的电视节目(如电视剧)中更是如此。如果来者“不够朋友”,令人厌恶,他(她)很可能吃闲门羹(主人随手一碰按纽即可挥之而去)。所以电视艺术家们务必切记:你们的作品的总体形象(特别是主人公形象)应该具有某个家庭的朋友、“私交”那种亲切感,只有这种亲切感能使他(她)顺利进入家家户户的日常生活氛围中去,除此之外,没有任何法律、权威和硬性规定能保障他(她)不被拒之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