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影像的光影特征,电影被看作是杂耍、游戏、娱乐品,当然,首先被界定为一门艺术,或者是两者兼而有之的商品。不过,在电影研究领域,最权威的声音还是将电影看作是艺术。比如大卫·波德维尔在《电影诗学》中明确表示他的“研究的核心是将电影当做艺术作品,来分析其形式与风格”①。而德勒兹则从概念实践的角度,将电影看作是一种“将思维物质化,将思维显现化”的新的思维方式,提出:“电影本身是影像和符号的新实践,哲学应该把它变成概念实践的理论”②。但他的观点遇到强烈的质疑。 如果说波德维尔的理论是一种电影认知学的话,德勒兹则是将电影从艺术领域引向哲学层面,在一般意义上对人的思维实践化和显在化所做的创造性研究。我们在两位大师的成果中所获得的教益是同样丰富和深广的。 他们所回答的是同一个命题:即巴赞所提出的:“电影是什么”的历史性命题。但如果我们将这个问题放在新世界历史语境下考察的话,发现影像已经或正在成为新的文本形态的核心,电影已经在多媒体胁迫下从艺术的圈子里解放出来了,影像的创作与传播已然是人类思维与知识生产的实践成果。我们发现,电影不再是电影本身的问题,而可能是更为广泛的人类思维生产的问题,甚至可能为多媒体时代的思维体系的构成提供新的思考路径。 一 图像时代的思维体系 思维体系的养成关乎人类持久而富有生机的知识生产,但长期以来,人们形成了“语言是人类思维工具”的思维定式,突出理性认识,贬低非理性思维,强调以文字语言为基础的思维体系,忽视以视觉语言为基础的影像思维。这种话语霸权主义偏见,严重阻碍了创造性思维及其知识的生产。正如有学者指出:“话语始终被社会视为‘最高形式的智慧表达’,而‘将视觉再现视为次等的观念陈述体’。在传统观念里,认为语言是‘人的根本属性’……而形象(图像)一直被认为是亚人类的媒介,例如野人是‘不会说话的动物’等,甚至将女人、儿童、智障人士和大众当成亚文化群体。”③因此,在“读图时代”的今天,将影像思维纳入电影研究的范畴,实际上是“今天我们如何思考?”的重大命题。 就知识而言,有两种来源:一种是物自身的意义;一种是物象的意义。但在影像如此泛滥的今天,图像成为我们当下生活的主要表现形态,物象转化为影像,并产生独立的意义,改变了我们的日常生活。影像传播并非是直线式的交流或互动,而是与声效、文字、动态与静态的影像多元重叠、交叉形成的、拓扑学式的交融,人们在这种情况下通过读图所产生的知识及其意义,已经远远不是物自身、也不再是物象自身的知识及其意义,而是影像与影像间的知识及其意义,人们通过手机、电视、电影、互联网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决定了知识及其意义的根本属性,也决定了人存在的社会性。视觉语言与视觉思维的重要性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突出地表现出来。 因此,有必要理清有关语言的两种概念:文字语言(包括口头语言、文字语言、数字语言等);图像语言(视觉语言、图像语言、影像语言)。 文字语言是人类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对物的抽象过程中产生的,如索绪尔所说的,其能指与所指是一种约定关系。文字语言长期以来成为人类交流的主要手段与工具,这是不容置疑的,因此也是发展得更为成熟与完善的语言。视觉语言是指人类的元语言,是人类与生俱来的生物性决定的。它“兼备了物理与心理的双重语言性格”④。图像语言在历史中,通常指静态的图像,如绘画、雕塑等;影像语言通常指电影、电视为基础的影像,主要体现为动态性,当然在影像中也会出现静态的影像,这也是不可忽视的。为了表述的方便,我们有时也将影像看作是图像的一种。但是必须指出的是,影像语言与视觉语言之间也存在着重大的差别:如果说视觉语言表现为元语言的话,那么影像语言在视觉表象下,其实是一种人工语言,是人类参与改造过的语言。 韩丛耀更为宽泛地将影像理解为“网景”:“意为通过互联网而呈现的图像。它是由图素影像和像素银幕建立起来的影像。从更为广义的角度上来讲,网景就是在我们视线所及之处,涉及了我们‘观看’的全部,并决定了我们可能看到什么东西。”⑤它的技术症候表现为:“电脑辅助设计、合成的书写体、飞行模拟器、电脑动画、机器人形象识别、光线追踪、纹理绘图、动作控制、视觉环境保护、磁共振图像和多光谱感应器。”⑥因此,我们更愿意将韩先生的意见理解为,影像语言是以视觉语言这一最古老的元语言为基础的,不断具有创新性和包容性的新语言。网景无疑是电影影像语言的发展与延伸,其基础仍然与电影影像并行不悖,因此,我们还是愿意从麦茨的观点出发,将电影影像看成是在叙事与表达层面上最为成熟的影像语言。⑦ 电影思维无疑是影像思维,而不是借助影像的思维,电影不是“看图说话”的思维。电影思维具有独立性与创造性,德勒兹说,电影导演是创造概念的哲学家。⑧明确撇清了影像与文字的关系,即文字语言创造概念,图像也创造概念,这是两种并行不悖的思维路径。事实上,并没有人否认图像具有思维功能,也没有人否认图像与思维的紧密关系。从亚里士多德、柏拉图到黑格尔等思想家们,都注意到了图像对思维的重要性,但在处理两者关系时,则显然有高下、主次、优劣、精粗之分。比如电影,长期以来人们只认可它的游戏、娱乐、休闲、艺术功能,是人类认知过程中的辅助手段。实践证明,这种认识已经严重地误导了我们的知识生产与认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