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故事?是叙事艺术首要思考的问题。 如同在电影艺术世界,首当其冲的问题便是什么是电影?无论是稚气的学子还是载誉彼岸的大师,他们都热衷于这个命题,甚至终生不倦。蹒跚学步的初学者和凝神锁眉、两鬓斑白的艺术家,他们所给与的答案往往又是惊人的简单和相似,这是一种巧合,还是起点和终点的轮回? 古希腊美学认为,曲线是美,人们于是企图从曲线中发现美。 古希腊美学也认为,直线是美,人们于是又试图从直线中发现美。 两者在一起,于是人们便茫然,什么是美?其实美是一个观念,而不是一个公式。曲线是美的,但美不等于曲线。 在这里要谈的是电影故事,剧作思维的建立,很大程度上是故事形态的建立。 故事就是一个或多个形态的文本,每个叙事者心目中的故事所参照的文本形态不同。譬如,神话,英文是myth,在希腊文是mythos,意指“想象的故事”。按这个词义理解,无论东方、西方或者古代的经典神话就可以看作是现代神话故事的形态,只是时间、地点、人物不同而已,抽象起来,都是由“人物+动作”按照某种神话的故事形态排列组合而成。以此类推,寓言、传说、传奇等都在故事的形态范围之内。 纵观故事理论,似乎没有学者将故事作为一个独立理论体系研究,反而将之归纳在文学理论范畴或人类学范畴进行研究。在这些研究中,故事与民间文学画上了等号,故事与小说画上了等号,故事与人类行为画上了等号……于是就出现了无数个文本共同顶戴着同一个名称:故事。而故事只是一个内核,需要一个艺术载体来表现,于是故事又化身为无数个文本所代表的艺术体裁:即文学故事、戏剧故事、电影故事等等。 有学者将戏剧和电影,乃至电视剧统称为演剧艺术,似乎想从中寻找共同的东西,那共同的东西是什么?“剧”!在这里,剧的核心是什么?故事。就像人们预料的那样,这种接近相似之处成为最普遍基本的倾向,在于这三者都是讲故事的形式,故事的相同点以至于遮掩了其它许多差异。 麦茨在论证“电影作为一种语言”时谈到故事是“小说式的虚构对电影的全面入侵”,声称“‘故事’的统治太强,以致所说电影的主要成分的影像消逝在它所编织的情节之中了……因此,电影只是在理论上是影像的艺术。”电影只是在理论上是影像的艺术,是指电影是学者或者有观影经验的观众的影像艺术,相对最底层电影观众或普通大众而言,电影①就是故事,或者说,电影的本质在于故事。麦茨在现代电影理论中,直接将电影的内核指向故事,但他所说的故事是指“小说式的虚构”。 电影故事,并非一诞生就被打上文学的印记的。在电影诞生之初,梅里爱被认为是最早将戏剧叙事引入电影的,从而使电影成为艺术。因此,在早期电影中,戏剧故事主宰了电影,电影一举成为表现戏剧故事的银幕戏剧。之后法国百代公司组织成立了“作家及文学家电影协会”,开始将小说故事搬上电影。电影由此开始了与戏剧故事、与文学故事百年难解的纠结。1911年,意大利人卡努杜发表了著名的《第七艺术宣言》②,在电影史上第一次宣称电影是一种不从属于其他艺术的独立艺术,与建筑、音乐、绘画、雕塑、诗歌和舞蹈相提并论。从某种方面讲,《第七艺术宣言》的意义在于电影摆脱了戏剧的影子,就如同上世纪70年代末北京电影学院文学系白景晟老师提出的“丢掉戏剧的拐杖”一样,正是近百年来无数电影学者努力摈除戏剧对电影的影响,从而在另一方面给予了文学小说极大的电影发展空间,使得电影故事成为“小说式的虚构”。麦茨的故事观代表着大多数电影创作者和理论家,在电影史上,爱森斯坦也曾经认为格里菲斯的最大成就在于他挖掘了小说中的故事技巧。 鲁迅曾说世上本无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为了路。这句话的也可以这样理解,世上本有无数条路,某条路走的人多了,世上就剩下一条路了。这条路固然好,经纬纵横,清晰明确,但是这条路的弊端是固化了人们的思维,成为一元论。 麦基在《故事——材质、结构、风格和银幕剧作的原理》③中写道:“故事艺术已经成为人性的首要灵感源泉,因为故事在不断地设法整治人生的混乱,挖掘人生的真谛。我们对故事的嗜好反映了人类对捕捉人生模式的深层的需求,这不仅仅是一种纯粹的知识实践,而且是一种非常个人化的、非常情感化的体验。”在麦基的故事研究中,他看到了故事与“人生模式”的关系,以及故事是“非常个人化的、非常情感化”的特征。虽然麦基没有涉及到故事的形态,但是他指出了故事的形态有着多样性,与多样性的“人生模式”有关,而且与作者“个性化”的体验有关。这两者相加,故事的原始形态应该是千姿百态的,而非只是三十六种戏剧情节模式或者“小说式的虚构”。 一、故事的形态 电影剧作学习的起点在故事,电影故事的学习起点在于对具有电影性的故事形态的感悟和表述。 什么是故事形态?即故事结构、要素的规律性特征与整体之间的关系。故事形态最早是俄罗斯著名民间文艺家普罗普于1928年提出的,他在民间故事领域里对100个俄罗斯故事进行形态比较分析,从中发现民间故事的31个功能项结构要素及其组合规律。普罗普的故事形态观念的影响远远超越了民间故事研究领域,被20世纪中期欧洲结构主义理论学家们奉为精神源头。在普罗普之前,18世纪末期,意大利戏剧家卡洛·柯齐查阅、对比、分析了大量古代戏剧作品,得出结论:世界上的一切戏剧剧情,都可以归纳三十六种戏剧情节模式,然而柯齐的理论内容并没有流传下来。19世纪戏剧家乔治·普罗蒂将柯齐的理论付诸实践,他把戏剧中的情节归纳总结提出了“三十六种戏剧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