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商品本位到礼赞“媚俗” 正当电影百年诞辰之际,电影与艺术的关系突然在中国变成了一个问题。当初,当电影从一种戏法技术转变为一种叙事媒体时,许多人曾经为了将电影挤进神圣的艺术殿堂,殚思竭虑、苦心孤诣,电影终于得到了“第七艺术”的加冕。而今天,当商业化进程为人类的几乎一切行为和观念烙印上金钱的荣饰时,有的人又试图让电影从日益冷清的艺术世界里纵身跃出,提出电影首先是一种工业,一种文化商品,而艺术不过是电影工业为了赚取利润而利用的一种策略和一种手段,在艺术与商业的选择中,商业永远支配着艺术,而这种支配正是我们过去不愿承认而事实上应该承认和褒奖的电影观念。他们认为,好莱坞电影的横行正是因为它实践了这一观念,而中国电影的步履艰难则是因为它拒绝了这一观念。依此为标准,他们认为,“电影作为大众消费的文化商品,其艺术价值的审定者是广大观众。”这句话几乎也可以被表述为电影的艺术价值是以它的受众的数量和得到的票房来衡量的,于是我们当然会得到这样的结论:007系列、《第一滴血》远远比《野草莓》、 《公民凯恩》更为优秀,《真实的谎言》比《阿甘正传》更有艺术价值——因为它更有票房,《唐伯虎点秋香》比《黄土地》、《秋菊打官司》更接近电影的本质。于是,电影史上,一切艺术电影、实验电影、先锋电影、作者电影和电影家都被看成是不识时务的企图背叛电影工业本质的叛臣逆子,“在庆祝电影的百岁诞辰时,最值得庆贺的正是电影的娱乐大众的社会本性的胜利”(以上引文均见邵牧君《电影万岁》,《世界电影》1995年1期)。 按照这样的逻辑推论,自然就出现了一个难得一闻的奇谈。不久前,南京召开了一个“西方电影与当前中国电影”的学术研讨会,在会上有的资深电影理论家和几位年轻的女记者以电影“圈内人”自居,竟然为电影的“媚俗”大唱赞歌,甚至提出:电影就是应该媚俗,因为电影必须要俗人掏钱来养活。在这里金钱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它甚至可以使人们理直气壮地以媚俗为荣。他们忘记了中国有一亿文盲,几亿不能接受良好教育的农民,国民平均受教育程度和总体文化素质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的现状,无视电影作为一种文化产品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的民众的生理/心理健康、民族文化素质的积累、 社会文化道德水准的提高都具有重要影响。把媚俗当做中国电影的理想境界,对于本来就在走向媚俗的中国电影来说,无异于落井下石,而对于中国新文化建设也无异于饮鸩止渴。 从抽象的理论来判断这种类似商品拜物教的电影观念的是与非是没有意义、甚至也可能是没有说服力的。对于我们来说,也许更重要的是要分析这种电影观念是在什么语境之下出现的,它的理论动机和阐释视野是什么,它对中国电影的发展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一仆三主”与话语立场 正如我在一篇分析当前中国电影策略的文章中所说,中国电影正处在一种“一仆三主”的困境之中,“它一方面作为工业产品,受制于商品生产规律,另一方面作为一种艺术样式,又受制于艺术创造的‘美的规律’,同时它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大众传播媒体,又被指定担负确定的国家意识形态使命。”(参见《当前中国电影策略分析》,《当代电影》1995年4期)所以, 电影的国家政权管理者会认为电影首先是一种需要“弘扬”社会主义“主旋律”的政治意识形态载体;电影业的生产和经销者会认为电影首先是一种需要通过流通和消费转化为资本的工业产品;电影艺术家如果站在艺术家的立场上,则把电影看作是一种表达了对世界和人生的审美体验的艺术作品。 在这样一种背景下,主流政治意识形态电影由于得到国家政权的支持而形成了当前中国电影的“主旋律”热,娱乐电影则由于得到票房效益的回报而日益主流化,只有艺术电影处在夹缝中依赖于因为“后殖民”局限而不无偏见的国际电影节评奖和因为实用主义干扰而正在失去权威性的国内评奖而苟延残喘。因而,在这三位电影主人中,艺术女神似乎显得有些弱不禁风,而金钱却成为王中之王,它甚至可以利用政治热点和政府措施来达到商业的目的,这也是目前不少电影投资者青睐“主旋律”电影的真正利益动机。正是在商业/政治/艺术这三种观念的角逐中,一些艺术家——包括电影创作者和电影批评家——面对这一喧嚣的话语较量,越来越失去了自信心和独立性,逐渐放弃了自己的话语立场,提出电影首先是一种商品而与电影首先是一种艺术的知识分子立场划清界限。 因此,我们说商品拜物教的电影观念是在以商品拜物教为主导的语境中出现的。其实,由于话语立场不同,电影观念也就不同。所以,提出电影是一种工业、一种商品,本身并无所谓对与错。甚至对于一个电影工业体系内的操作者或者对于一个电影业商人来说,认为电影首先乃至仅仅是一种工业、一种商品,也无可非议,因为他作为生意人关心的当然首先是经济利益。但是,当把电影的工业本位、商品本位作为一种理论、一种观念提出,并试图利用电影商业化进程占领电影理论的话语霸权地位,甚至嘲笑和否定电影的艺术本位观,用利润指标凌驾于电影的艺术指标之上,最终用电影商业观来取代电影艺术观、用电影商品性来支配电影艺术性时,这种观念对中国电影和电影理论的消极影响却不能不被估计到。 电影首先是一门艺术 对于电影艺术家或者对于电影理论批评者来说——如果他还不是电影商人而是以传播知识、文化和进行教育为使命的知识分子——电影当然首先是一门艺术:它用光与影、声与象来表达对世界的体验、感受,表达人文关怀和人道远景,表达创造精神和美学理想。他们不以获得高额利润为最高奖赏,因为艺术价值并非经常——甚至恰恰相反——与它的接受者的数量成正比。他们认为通过对暴力、性关系和血腥场面的猎奇的展示,对俄狄浦斯情结等无意识原型的有意重写,刺激人的原始的生命本能,发泄那些根深蒂固的施虐和受虐欲望,宣泄那些被压抑的情绪和幻想,以满足人们的基本视觉/心理需求, 是一种商业性的娱乐而并不是艺术的真正本质。因为这种满足往往是应对性的、消极的、被动的,它在导致心理宣泄的同时,也消除着人的激情的创造性。因此,尽管这种电影是电影工业的福音,但却也可能是电影美学的降格。而真正的电影艺术还应该满足人们的高级需要,这种满足在心理效果上是积极、主动、富于创造性的,它可以扩展人对世界的感受、理解和把握,增强人们的生活信念和热情,唤起人们的爱心、同情心和对于未来的希望,陶冶和净化人的心灵和人格,推动人的自我实现和自我完善。这种满足所带来的愉快是丰富的、恒久的、生产性的。如果说,低级需要的满足趋向于造就一种消费性的享乐型的人格,那么高级需要的满足则趋向于造就一种建设性的成长型人格。正是在这一点上,电影的艺术本位观念与电影商业本位观念存在着明显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