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八十年代以来,戏曲电视剧的产生和迅速崛起,为古老的戏曲艺术插上了现代科技的翅膀,也为电视艺坛增添了一朵奇葩。然而作为一种新兴的艺术门类,戏曲电视剧在展现其十分广阔的发展前景的同时,也提出了许多亟待解决的理论问题。认真研究和解决这些问题,是繁荣戏曲电视剧创作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江苏电视台在戏曲电视剧的创作与理论研究方面,起步甚早,用力甚勤,十余年来取得十分丰硕的的成果。在今年四月召开的全国第十届戏曲电视剧评奖和理论研讨会上,该台选送的四部戏曲电视剧均获殊荣,他们组织撰写的一批理论文章也受到与会者的瞩目和好评。这里选发的几篇文章,就是其中的一部份。 为了推动戏曲电视剧理论研讨活动的深入开展,繁荣戏曲电视剧创作,本刊今后将继续开展这方面的讨论,竭诚欢迎广大有识之士踊跃来稿。 ——本刊编辑部 电视,作为一种现代大众传播媒介,几乎是本世纪现代科技发展中对人类日常生活影响最为深刻的重要成果。它使世界的空间变小了,人们坐在家里便可以“目睹”万里之外当日发生的事件;但它更以快捷、直观、形象的视听方式冲击着印刷文化,用从未有过的便捷方式为这个世界提供信息和文化消费,拥有着远为广泛的受众,广阔的传播空间和发展前景。 戏曲电视剧的创作,无疑是戏曲面对视听时代的一种重要选择。它对拓展戏曲舞台、传播戏曲文化、丰富电视艺术品类、创造世界独有的电视艺术体裁……,都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同时,它对改变和转换戏曲传统的生产、传播、生存方式,推动戏曲自身的革新发展,也必然会发生不可低估的影响。 戏曲电视剧,从自发的创造,到有意识地组织拍摄(如经中宣部批准,自1985年始举办每年一届的全国戏曲电视剧评奖活动)以来,已走过了十多个艰苦探索的年头。据统计,仅参报十届评奖活动的片目,即有分属近百个戏曲剧种、近千部集之多,展示了不可小视的规模。其中不乏佳作,尤令人欣喜。但其艺术发展,不仅与同时期的电视剧创作之瞩目成就无法相比,而且自身质量的不平衡也很突出。这种情况除来自于对戏曲电视剧事业投入的种种不平衡外,很重要的也在于其理论建设的薄弱。 戏曲电视剧理论思考的论点,还是应从其本体研究开始。 戏曲电视剧,这是个约定俗成的的名称。 当然,还存在着形形色色的各种称谓。如:电视舞台纪录片、电视戏曲艺术片、戏曲艺术音乐电视剧、民族电视新歌剧……,其中体现了戏曲电视剧创作中各种不同的理想和若干有价值的追求,但众说纷纭的提法本身也明显反映了对戏曲电视剧本体把握上的模糊。 面对戏曲电视剧年青的拓荒,我们应该保持宽容态度,但同时也更迫切需要加强本体研究,对创作给予有力的支持和正确的引导。当前特别要注意的是,切忌把创作中的不同艺术追求,当代戏曲电视剧的分类原则,以形成失当的创作规范和模式(如将戏曲电视剧创作不同阶段的艺术形态混同于样式区分的规范;将写意或写实的不同风格追求认作是品类划分的标准)。 戏曲电视剧的艺术本体,当为戏曲与电视艺术的一种结合(我不太赞成“戏曲与电视剧的结合”之提法,因为后者的概括不尽准确,内涵更为狭窄,而且电视剧本身的观念发展变化很大)之产物。这种结合,自然不是简单的相加,也不是借助电视手段对戏曲舞台艺术作简单的记录和传播,更不是用电视剧艺术的模式来对戏曲进行改造,而是一种产生艺术新质的融合。它应依据电视特有的物质手段、传播媒介、欣赏方式、审美心理,运用电视艺术的思维方式去创作全新的、以戏曲艺术为基本内容的屏幕艺术作品。从这样一个基本认识出发,联系戏曲电视剧创作的实际,似乎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值得我们深入进行思考。 电视化与表现性 从艺术本体的角度看,当前戏曲电视剧存在的突出问题首先在于:1、电视化不够;2、戏曲与电视统一于表现性的追求不足。 说到电视化,往往容易把电视特征归为写实。的确,人们早年对电影的认识就是视其为“活动照相”,克拉考尔甚至认定电影的本性就是“物质现实的复原〔1〕”。因此, 后来人们很容易把影视这种“照相”的客观、逼真引伸为其写实的本质特征,而把今天的戏曲电视剧也简单归结为是写意同写实的结合,其实未必。 电视艺术的本性,原只是一种以电子技术为传播手段,以声画造型为传播形式,主要以家庭为单位欣赏方式的屏幕艺术。如果从对拍摄内容的选择,镜头的处理,直到剪辑加工的角度说,我们所看到的,从来都只是艺术家所给予和规定的,其中主观表现的意味可能极强。加上可用“话外音”方式将人物内心独白再现,将心灵中潜存的信息(形、声记忆)显露,以及通过色彩、声音的变化处理可将面对摄像机的事物之影像和声响一改客观记录的原貌等等。此均与真正的写实大相径庭。因此,戏曲与电视的结合方式,尽管可以有多种追求,但我以为较佳的结合基点,应在它们共通的“表现性”上。常见的那种“电视剧加唱”,实在不应该成为理想的范式。实景、实拍、生活化的表演、生活化的语言,甚至是普通话的语音,总是与戏曲“再现基础上的表现”之本质、精神难以协调。因为电视剧尽管也有一般意义上的、艺术上的“假定性”,但毕竟与戏曲的艺术逻辑并不一样。仅以戏曲演唱而言,不仅其“听觉逻辑”改变了(由说变唱,比生活语言大大夸张、放慢),而且同时也造成“视觉逻辑”上相应的变化(口形、表情改变,动作放慢,带有音乐的节奏和起伏),从而与一般的电视剧表演生生隔离。因此,这次全国第十届戏曲电视剧评奖中一等奖作品《太平公主》,仅以纱、绸的结扎铺挂,结构出十分精采的“有个性的中性景”,加上富于表情力度的用光,在点染戏剧氛围的同时,也体现着内在的情感意蕴,营构着悦目的视觉形象,再结合灵动的镜头处理,与戏曲表演取得了精神上的谐和,的确堪为众人所称道。而《辩冤》中的实景虚拍手法(形成如同水墨画的艺术效果),也颇能给人许多有价值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