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电影叙事;叙述人类型;多重声 所谓“多重声”叙述,亦即多个“我”者叙述,是指那种虽然以人物“我”作影片本文的叙述人,但并非像画外或画内的“我”那样由单独一个“我”者视角贯穿到底,而是有好几个“我”者视角,共同承担着本文的叙事。奥逊·威尔斯的《公民凯恩》、黑泽明的《罗生门》、曼凯维奇的《慧星美人》是这种叙述方式的典型范本,谢晋的《天云山传奇》也可以视为这种叙述方式运用的一个典型。 “多重声”我者叙述,其基本特征是它叙述上的多视角性。在“多重声”我者叙述方式中,虽然可能有一个结构性主要视角,如《罗生门》中卖柴人的叙述视角,《天云山传奇》中宋薇的视角,但这一视角并不能替代或取消其他视角的叙述。或者说,正是由于多个叙述视角的共存,才赋予本文以特定的叙事结构和叙述风格。例如,《罗生门》中,不同的叙述人的叙述,使同一个事件具有了不同的叙述风貌(4 个叙述人各自讲述了一个有利于自我形象的故事),每一种讲述都给故事本文提供出新的叙述指向和新的信息范围,因此它们各自之间是不能相互替代的。《天云山传奇》讲的是一个英雄落难的故事,在三个女性的“我”者视角中,周瑜贞叙述了罗群的现状(故事的最近状态,接近高潮点),宋薇的追忆叙述了自己和罗群从相爱到分手的发生在过去的往事,冯晴岚的叙述则讲述了宋薇离开罗群后,自己和罗群相濡以沫、生死与共的故事。三个人的叙述,各有各的视角,各自提供了属于自己的那一方叙述天地,共同构筑和刻画了罗群的生活故事和坎坷经历,同时也折射出三个女性各自不同的生活道路、人生信念和性格特征。其中宋薇的视角是主视角,她不但作为追忆往事的叙述人,而且作为本文叙述结构的支点而发挥作用。如冯晴岚的叙述是通过宋薇的反映(读信)视点而实施的,周瑜贞的叙述也是以宋薇为对象(听述人)而讲述的。但这同样并不说明宋薇的叙述能替代或消解周、冯的叙述。因为后二者的叙述具有自己的特定观照点,这恰恰是宋薇所不具备因而也不能叙述的故事层面(这不光指所述内容,而且包括叙述的语气、态度和评价)。 从叙述功能上讲,“多重声”我者叙述促使本文“讲述”脱离因果式叙述的线型链条,而朝着叙述的横断面上展开,也就是说,“多重声”叙述使故事在事件的某一核点上得到垂直向度上的圆照性聚焦。因此,这种叙述方式常能使本文叙述具有一种“虚虚实实”的张力,一种发散的不确定的叙述指向,从而造成本文意义理解上的多义性与不确定性。这无疑极大地调动了观众参与本文建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因为在影片本文的“多重”叙述声音中,并没有给观众一个权威的、现成的有关故事的涵义、寓意或结局的明确答案,故事究竟讲述了什么,事实真相是什么,多重声音的背后隐含着什么,都要靠观众自己去比照,去琢磨,去思考,去下判断。就此而言,可以说“多重声”叙述是一种最富于“民主性”、“公平性”和“对话性”的叙述方式(自然这也只能是从叙述人的中介角度,而且是比较而言的)。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得到印证。 1.同事异说 “多重声”我者叙述往往围绕着同一个事件(本事)展开叙述,而各自又都从自己的视角出发来叙述。这种视角又可具体分为:侧重于客观“追述”的人物限定视角——接近于画外“我”者叙述特征,侧重于主观“重构”的人物限定视角——接近于画内“我”者叙述特征的两个类型。这就必然形成对同一件事(或同一个人、同一种态势)的不同讲述风貌。所谓“同事异说”,即指对同一事件的不同“讲述”所带来的叙述上的差异性。 《罗生门》中,事件的核点是:武士武弘究竟是怎么死的?是自杀的?他杀的?是真砂用匕首刺杀的?还是决斗中被多襄丸杀死的?围绕着这一核点,不同叙述形成了差异。其叙述上的差异性属于一种“主观重构”叙述类型,差异主要是由于叙述上的主观取舍态度而造成的,即各个叙述人为了使“我”自己的形象显得高大、不失面子,而编造出各种有利于自己的故事情节风貌。《天云山传奇》中的叙述差异性,则主要来自外部客观条件的限定所带来的人物视角的差别。影片的事件核点是:罗群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围绕着这一核点,三个女性各自陈述了自己与他的相处和对他的看法。这里的叙述差异和不同看法不是叙述人的主观编造,而是事件——人物的不同阶段、不同侧面的讲述和补充。冯晴岚所讲述的故事是宋薇所不可能讲述的,宋薇对自己与罗群从恋爱到分手的回述,也是周瑜贞所不可能了解的。比较而言,《罗生门》的多种叙述造成对事件(本事)面目的多种解释,使观众始终不能断定究竟谁讲述的是事实真相,突出了故事的多义性。《天云山传奇》的多元叙述则在于通过叙述差异所造成的相异相补,缀合出一个完整的情节结构,同时在“追述”的过程中,突出了叙述的反思性。“同事异说”表明了“多重声”我者叙述的对比或对照性叙述张力。 2.主观中的客观 “多重声”我者叙述没有一个权威的“全知”视角,每个叙述人都是以一种限定性的人物视角来展开叙述的(尽管有叙述层次上的划分,如卖柴人的视角、宋薇的视角处在更高一级的层次上),因此,每一种叙述都涂抹上了一层主观色彩。就此而言,它们与画内“我”者叙述是相通的。然而,由于这里的“主观”叙述不是一个统一的视角,而是多个不同的“我”者叙述,因此,它们在文本意义上的作用又不同于画内“我”者叙述。如《铁皮鼓》中的小奥斯卡给我们提供的那个特定的、以一贯之的叙述视角,在“多重声”这里是不存在的。一方面,多个“我”者叙述在本文建构中以一种“多声轮唱”的方式,使观照视角处在一种流动转换、变动不居的状态中,这使本文叙述的权威性由一统变为多声而受到削弱,进而营构出本文语义关系的不确定性和不断生长性。另一方面,从多个叙述声音的比较中,又能够获得一种相对而言的“客观性”。譬如从《罗生门》的众多叙述的“主观性”中,我们能够得出相对客观的结论,即叙述人都在编织谎言。从《公民凯恩》众人对凯恩的或褒或贬的描述中,作为观众的我们能得到相对全面的对凯恩的看法。这种把本文语义结构的权力直接下放到观众手中,让观众通过对多个叙述人及其叙述声音的比照,去品味,去估价,去判断故事的含义与指向的叙述方式,无疑极大地调动和发挥了“听述者”(观众)参与本文建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而多个“我”者叙述所形成的叙述差异,也使叙述过程成为一种动态的转换而具有某种类似于“悬念”设置一样的情节结构力。这正如波德威尔在分析《公民凯恩》的叙事时所说:“多重叙述人的布局诉诸于我们源自现实生活的期待感,以便有目的地、渐进地和逐步地传达故事信息,并隐瞒起部分信息的答案,而激起好奇心和悬念。”〔1〕这或许正是“多重声”叙述往往具有某种引领观众进入迷宫似的叙述魅力的深层动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