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8日,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和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工作委员会共同举办的职业教育公益性学术研讨会在河北唐山举行。教育部副部长鲁昕,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龙庄伟,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葛道凯,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巡视员、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所长王继平,国务院研究室教科文司副司长侯万军,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教育室副主任方光伟,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中心副主任马建斌,全国政协教科文卫委员会张苏华处长等出席会议,来自全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机构、职业院校和企业界的代表200多人参加研讨活动。 此前不久,在中央党校第47期省部级干部进修班上,参加学习的教育部副部长鲁昕与部分学员专门就“职业教育公益性质及其实现形式”进行了调查研究。其研究成果发布后,引发了强烈反响。此次活动是学术界对鲁昕提出的职业教育公益性问题的一次集中回应。 会上,鲁昕副部长应邀作了主题发言,她结合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阐述了对职业教育公益性的认识,系统介绍了关于职业教育公益性及其实现形式课题的研究成果。她强调指出,着力解决公共产品短缺是新的历史时期的一个重要特征,在这样的背景下,进一步明确职业教育的公共产品属性,对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战略任务意义重大,是一项非常紧迫的课题。她希望学术界高度关注、深入研究这个问题。 围绕职业教育公益性问题,与会专家学者从不同视角展开学术研讨,提出了许多富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意见和观点。 对《职业教育公益性及其实现形式》研究成果的评价 专家学者对鲁昕副部长牵头并执笔完成的《职业教育公益性及其实现形式》课题研究成果给予了高度评价。一是立意高远。课题在深刻揭示影响职教改革发展的尖锐矛盾的基础上,总结出制约职教发展的根本原因是理论与实践领域对职教公益性认识不足、政府履行职责不清和公益性实现形式单一,准确把握了影响我国职教改革发展的长期性、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课题研究为职业教育国家制度建设和宏观政策制定提供了科学依据,视野开阔,高瞻远瞩。二是论理缜密。在教育公益性一般理论和西方经济学理论的基础上,课题指出职业教育是全体社会成员都需要的一项公共产品,是由政府主导供给的一项公共服务,是符合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能使国家、社会、企业和个人共同受益;从国家定位、政治需要、公共产品供给和保障教育公益性的高度,阐明了新时期坚持并强化职教公益性质的必要性。课题成果是对教育公益性理论的重要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创新意义。三是洞察国情。课题研究深刻揭示了当前我国的阶段性特征,即从生存型阶段进入到发展型阶段、从生产主导时代进入消费主导时代、从城乡分治的二元时代进入城乡一体化背景下的城市化时代、从私人物品短缺时代进入公共物品短缺时代、从经济转型时代进入政府转型时代,提出了职业教育强化公益性的战略对策,继而阐述了公益性理念下的政府职责及实现形式。结论和政策建议符合国情,适应国家职教发展的战略需要,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指导意义。四是科学求证。综合运用教育学、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等多学科知识,融历史分析、国际比较、问卷调查、个案分析和计量模型多种研究方法于一体,突出大规模实证调查和典型案例相结合的研究逻辑。以翔实丰富的资料、权威可靠的数据为基础,进行科学研究,论证充分有力,具有很强的说服力。五是求真务实。课题组历时20天,深入多个省市开展深入调研,收集分析相关数据和典型案例,充分体现了求实求是求新的研究风气。实事求是,毫不避讳地指出了当前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的深层次问题,如政府对职教投入不足、经费分配不合理等,切中时弊。课题研究坚持实事求是,治学严谨,逻辑严密,论证深入,文字精练,语言朴实,为教育科学研究作出了表率。 法律的视角:职教法修订要充分体现职业教育的公益性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教育室副主任方光伟在发言中指出,2008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职业教育法》修订列入五年立法规划。在职教法修订的关键时期,研究职业教育公益性问题十分重要和及时。 她指出,一般来讲,公益性越强,获得政府公共经费支持的力度越大。职业教育能否获得国家资助,能获得多大资助,取决于国家经济发展水平、教育整体发展水平、职业教育的服务范围和全社会对职业教育公益性的共识程度四个因素。从目前条件看,在《职业教育法》修订中充分体现职业教育的公益性十分必要。 她指出,职教法修订要解决六个主要问题:一是进一步明确职业教育的地位和作用,二是进一步明确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和基本内容,三是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的责任和义务,四是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五是进一步完善保障机制,六是进一步明确职教法的行政执法主体和法律责任。其中,体现职业教育公益性的核心问题是制定出具有可操作性的经费保障机制。 她认为,职业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所以要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中等职业教育实行政府、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依法筹措经费的机制;高等职业教育实行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学校设立基金会接受社会捐赠等筹措经费的机制。 她认为,当前存在的职业教育投入明显不足,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校舍等基础设施薄弱,国家对中职投入占整个教育经费的比重连年下降,中职学生中80%来自农村或城市低收入家庭但学费却高于普通高中等,是研究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要关注的问题。 她指出,建立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主要有:中等职业教育免费问题,焦点在于是否将目前的免费范围扩大,扩大到什么程度合适,要特别关注16岁以下未成年人接受职业教育的问题;新增职业教育经费的投向问题,焦点是投向教学设施,改善办学条件,还是投向人头;公共财政的支持力度问题,焦点是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还是政府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源投入,形成企业的投资主体,还是针对不同层次和类型的职业教育,在公共财政投入上有所区别;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的优惠政策问题,焦点是出台怎样的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金的投入特别是企业的积极参与。 经济的视角:职业教育具有很强的外部性,政府要承担发展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