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活动全球化、市场波动加剧、业务外包趋势日益发展、“及时供应(Just in Time)”观点的普及等等众多因素共同作用,使得当今的供应链风险呈现越来越复杂的特征。2011年3月11日,日本发生了1200年一遇的9.0级大地震,就经济影响而言,不仅日本本国企业损失惨重,全球范围内上千家依赖日本生产商提供货物和服务以及以日本为目标市场的中国公司和跨国公司可能遭受长达数月的全球性供应链中断[1]。供应链中断风险管理问题引发人们的更多关注。 基于前人的相关研究,本文以供应链中断风险管理为研究对象,运用博弈论的分析方法,重点探讨如何通过供应链企业间的合作,实现供应链中断风险管理的“双赢”,甚至“多赢”。 1 存在累及效应时企业间供应链中断风险管理的博弈分析 由于现代企业之间的相互联系日益紧密,一个企业是否面临营业中断风险不仅取决于自身的风险管理状况,还受到同一供应链中其他企业的风险状况的影响,及存在“累及效应”,这使得企业的风险管理决策更加复杂。本文在国外学者的研究基础上[2]构造一个简化的博弈模型,对此问题进行理论分析,并结合国内外供应链中断风险管理实践,探讨实现供应链企业多方共赢的有力举措。 1.1 供应链中企业地位相同的情形 1.1.1 博弈描述 为简化说明起见,我们先假设某一供应链中只有两家企业
和
,每家企业都以预期收益最大化为目标来决定是否采取措施防范营业中断风险。设p为某一风险事故(Ⅰ类事故)使企业
或
营业中断的概率,设q≤p为风险事故(Ⅱ类事故)发生于一家企业,影响到另一家企业,进而使供应链中所有企业都营业中断的概率。如果Ⅰ类事故不发生就不会发生Ⅱ类事故。如果营业中断,企业遭受的损失为L,不考虑企业间的相互影响时期望损失为pL。如果企业对营业中断风险防范措施投入成本C,Ⅰ类事故发生的概率降为0,因此企业采取营业中断风险防范措施的条件是C<pL,即风险防范成本低于期望损失。 设
和
投入风险防范措施和发生损失前的资产均为Y,风险防范成本C<Y,假设每个企业有两种选择:投入风险防范措施(S),或者不投入(N)。则企业
和
的可能收益矩阵如表1所示。
据此,如果
和
都以成本C采取了风险防范措施,即(S,S),那么两家企业都既不会受到Ⅰ类事故的影响也不会受到Ⅱ类事故影响,收益均为Y-C。 如果
以成本C采取了营业中断风险防范措施应对概率为p的风险事件(Ⅰ类事故),但
没有采取措施,即(S,N),那么整个供应链仍有概率为q的中断可能,即发生Ⅱ类事故,
被累及,由此导致的期望损失为qL,
的总收益为Y-C-qL,
因
采取了风险防范措施,不会被累及营业中断,只可能因自身没采取风险防范措施而以概率p招致营业中断损失L,因此其总收益为Y-p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