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2月,笔者随团考察意大利公共采购,访问了意大利集中采购机构CONSIP、意大利反垄断局、意大利公共合同监管局、西西里大区公共工程局和伦巴第大区公共工程局。对意大利公共采购的法律法规、公共采购政策、公共采购的监督管理、公共采购机构及操作规程、电子化采购、公共采购的救济制度进行了全面的考察,收获颇丰。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意大利公共采购之经验,尤其是电子化采购,可为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提供借鉴。 一、意大利公共采购法律法规 意大利为欧盟成员国,统一执行欧盟公共采购指令。欧盟公共采购之规范性文件是以各种指令的方式表现,共有四个基本指令和两个救济指令。2004年3月,欧盟修订合并了三个规范货物、服务和工程的采购指令,颁布了《关于协调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程序的指令》(DIRECTIVE 2004/18/EC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f 31 March 2004 on the coordination of procedures for the award of public works contracts,public supply contracts and public service contracts);同时修订了公共事业指令,颁布了《关于协调水、能源、交通和电信部门采购程序的指令》(DIRECTIVE 2004/17/EC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f 31 March 2004 coordinating the procurement procedures of entities operating in the water,energy,transport and postal services sectors)。要求欧盟成员国应于2006年1月31日前,根据新指令修订其国内法,以确保欧盟成员国企业自由参与竞争,保证其公平性和透明性。 意大利曾于1992年根据欧盟指令颁布了有关公共采购法令。根据2004年欧盟公共采购指令,意大利于2006年将其转化为国内法,制定了招标法(Legislative deree,No.163/06),亦称公共合同法,适用于货物、工程和服务之采购,该法规定了公共采购的方式和程序。意大利议会颁布的财政预算法也涉及公共采购的相关规定,主要涉及意大利采购机构的设置和采购范围。为规范电子采购,意大利于2002年颁布了电子采购法令(Decree 101/2002)。 二、意大利公共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一)意大利公共合同监管局(Authority for the supervision of public contract "ASPC") 1994年,意大利进行公共管理机构改革,改革的目的在于反腐败,以及执行欧盟的指令。1999年根据欧盟的指令成立公共合同监管局。ASPC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独立于政府、司法、企业之外。其独立性体现在长官的任命上,七个理事由议会直接任命,局长在七个理事中选举产生,理事不得担任与监管工作有冲突的职务。经济来源独立,由企业、公共机构出资。ASPC由六个部门组成,其工作人员有300人。ASPC的监管不仅限于招标阶段,而是对公共采购实施全过程监管,从起草招标文件到采购合同的执行。其主要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1)实施法律监管;(2)帮助公共机构理解法律法规,对法律进行解释;(3)提名可能组成的仲裁庭的仲裁员;(4)处理投诉;(5)对供应商的处罚;(6)发布资格预审结果;(7)收集公共采购的信息。此外,ASPC积极参与欧盟的公共采购事务,加入欧盟公共采购协作网(Public procurement Network,PPN)。 (二)意大利反垄断局 1990年意大利颁布《保障公平竞争法》,1991年成立反垄断局,其主要职责包括:(1)反垄断调查;(2)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3)处理政府官员的利益冲突问题。反垄断局的官员由议会直接任命,独立行使职权。反垄断局通过三种方式介入公共采购涉及垄断的调查,一是发现招标存在错误而展开调查;二是对于重大的招标项目,提前向组织招标的机构提出建议;三是向公共机构征询意见。2008年的法律还规定,直接授标的应征询反垄断局的意见。在公共采购领域,垄断的形式除私下协议外,还包括低价销售和地方保护。反垄断局向公共机构提供规范性意见,一是要求不得指定品牌;二是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设置要合理,不能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投标人。 (三)审计法院 审计法院作为审计部门,每年对公共采购进行审计,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审计意见,责令有关公共机构整改。 三、意大利公共采购机构——CONSIP 意大利公共采购分为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两种组织形式,CONSIP是中央政府之集中采购机构,集中采购的范围主要是货物和服务。工程及公用事业单位的采购分别由有关单位实行分散采购。在西西里大区和伦巴第大区还专门设立公共工程局,实施公共工程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