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了解近年来我国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状况,2009年3-4月,我们对东北、华北、华中、西北、西南、沿海地区760个村进行了大规模实地调查。调查依据多阶段和分层抽样原则,选取吉林、陕西、河北、山东、河南、江苏和四川7省39个样本乡镇进行了调查。调查组对39个样本乡镇的760个村庄进行了访问。调查共收集到了192个农民合作组织的资料,其中,180个为现存组织,12个为2003年到2008年期间消亡的组织。在180个现存组织中,有20个组织由于多种原因没有能够直接访问到,因此,调查最后访问收集到了160个组织的详细资料。这些组织包括已经正式注册的合作社或协会等法人组织,尚未注册但在正常运行的农民合作组织,以及尚未正常运转或名存实亡的农民合作组织。后文分析即基于来自上述760个村庄的160个组织的资料。 一、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及服务功能现状 1.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基本状况 近年来,我国农民合作组织数量增长迅速,截至2008年底,全国已有22.1%的村庄成立了农民合作组织,这些组织有三分之二成立于2007年和2008年。农民合作组织飞跃式的增长得益于200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它为农民合作组织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创造了良好氛围。各地县及以上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乡镇政府和村两委积极参与。调查显示,现有组织中乡镇政府和村干部参与发起了占72%的组织,企业参与发起了18%的组织,纯粹由农民自发发起的组织仅占16%①。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基本形成了以产品导向为主体、多种类型共存的农民合作组织体系。目前农民合作组织中89%属于农产品专业组织,其余11%是服务类组织。在农产品类组织中,46%为养殖类(畜牧和水产),42%为蔬菜、水果等特色作物类,12%为粮食作物和棉花等一般经济作物类②。农民合作组织的产品分布相对比较集中,最多的是生猪,占23%,其次是蔬菜,占12%,苹果、鸡、水产和茶叶分别占10%、8%、6%、6%左右。服务类组织主要是农机合作社(协会)、资金互助社和劳务协会等。 2.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服务功能 我国农民合作组织在服务成员、提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水平方面,已开始发挥积极作用。从表1的统计结果可以看到,95.6%的组织至少提供了一项服务,将近一半(48.1%)组织同时提供了3项甚至更多服务。目前我国农民合作组织提供的服务大致可以分为4类:技术或信息服务、统一提供生产资料、统一销售农产品以及资金借贷服务。其中,技术和信息服务是农民合作组织提供的最为普遍的服务,有92.5%的组织提供了该项服务。组织化后统一供应农业生产资料和投入品,或者统一销售农产品也是农民合作组织提供的主要服务,被调查组织中有59.4%的组织提供统一购买供应农资服务,60.6%的组织提供统一销售农产品服务。现有组织在提供资金借贷服务方面的功能还非常薄弱,仅有3.1%的组织提供资金借贷服务。 虽然我国农民组织化取得了很大进步,但目前我国农民合作组织服务功能总体还比较薄弱。一方面,组织提供的服务类别数有限,一半多的组织都只能提供1-2类服务,甚至还有4.4%的组织尽管有名称甚至都在工商或民政部门注册了,但事实却没有提供任何服务;另一方面,目前农民合作组织提供服务主要限于信息和技术、统一购买农资、牵线销售服务,资金融通和统一生产标准等高级服务才刚刚开始。 (1)技术和信息服务 组织向成员提供的技术和信息服务主要包括市场价格和渠道信息、种植技术、植物病虫害防治、养殖技术、动物疫病防治和兽医服务。平均而言,每个组织提供2.9项技术和信息服务,但不同组织间差异很大。7.5%的组织未能提供任何一项技术和信息服务,仅提供一项和两项服务的组织比例分别为15%和13.8%,提供三项和四项服务的组织占大多数,分别为20.6%和28.1%,有15%的组织提供了五项甚至更多服务。组织所提供技术和信息,37.6%来自组织内部专业户和生产能手,33%来自农技部门,17.4%来自组织的市场交易伙伴③,另有12%来自研究机构等其它渠道。
总体来看,组织提供的服务类别越多,则获取技术和信息的渠道也越多,提供的技术和信息服务项数也越多。调查数据显示,48%的组织同时统购统销和提供技术服务信息服务,23%仅仅提供技术信息服务。比较这两类组织可以看到,前者获取技术和信息的渠道明显要比后者丰富,并且服务项数也明显要多。农技部门这一渠道是个例外,只提供技术和信息服务的组织从农技部门获得技术和信息的比例之所以略微高些,是因为这类组织大多由村委甚至是农技部门本身发起成立,同农技部门有着更天然的联系。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村民组织化前相互间的技术信息交流也广泛存在,因此有理由怀疑这23%只提供技术和信息服务组织的功能很可能非常弱,生产的组织化可能更多停留在表面,并没有太多实质性的内容。 (2)统一提供农资服务 组织统一购买的农资种类繁多,大部分通过生产厂家或销售代理获得。组织统一购买和供应的投入品主要包括化肥、农药、种子、饲料和动植物种苗。平均,每个组织统一提供1.4种农资,但组织之间有很大的差异,有41.9%的组织未能统一提供农资,供应一种和两种农资的组织比例分别为11.9%和21.9%,而提供三种以上农资的组织比例仅占23.4%。统一购买的农资主要来源于生产厂家或销售代理,占59.1%,其它依次为农资店(16.8%)、农技部门(12.7%)、农产品买家(5.9%)以及其它部门(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