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农民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农业和林业。提高农民的农业(包括林业)收入一直是发展中国家减贫的有效手段之一。许多国家的研究表明,不管是传统农业国,还是转型中国家,或是已经城市化国家,源于农业部门的GDP增长对有效脱贫的贡献是非农部门的两倍以上(WDR,2008)。因此,如何继续增加农民收入尤其是农业和林业收入是进一步消除我国的农村贫困、缩小农民收入差距的主要手段之一,也成为中国各级政府关注的焦点之一。 长期以来中国集体林的生产效率不高,经济效益不好,没有给农民带来应有的收入。中国政府大力推行集体林产权的改革,其根本出发点就是如何有效地利用森林资源,让林业资源给农民带来更多的收入。由于林业生产周期长的特点,要想激励林农对林地进行长期投资,对林地产权的稳定性要求要远大于农地。同时,农户要想从林业中获得长期稳定的收入,必须对林地进行可持续的利用,因此,对林地进行可持续的经营管理既代表了农民个人的长远利益,也是整个社会利益(森林的生态效益)之所在。 本研究的重点在于研究如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激励林农可持续地经营林业,因此,我们研究的一个主要任务就是如何将可持续林业经营管理的概念落到实处。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本研究将参考联合国森林论坛和森林欧洲的观点,并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将从生态、经济、社会三个方面对中国林农可持续经营管理林业进行分析,分析的重点分别为: (1)经济方面:重点研究林业的可持续经营管理对收入增长及结构的影响,尤其是对减贫的作用和影响,林农在什么样的收入状态下才会有动力对林业进行长期稳定的投资; (2)生态方面:重点放在什么样的林业经营管理模式才能保持森林资源的持续增长,包括森林面积、森林总蓄积量、单位林地生产力、林分结构、林地结构(经济林、生态林),及保证森林的其它生态效益,如减少水土流失、保持生物多样性等; (3)社会方面:重点研究林业的可持续经营管理对增加林业社区的就业、减少收入不平等的影响。 1 基础问卷调查 根据我们以往的调查(国家重点林业项目与贫困问题研究项目,由国家林业局经济与发展研究中心刘璨主持,调查在6个省的12个林业县展开,共有样本3000农户左右),我国农户拥有的林地面积普遍很小,见表1。调查显示,户均拥有的林地面积在2001-2005年间增长较为迅速,可能跟这几年大规模的退耕还林项目有密切的关系。1999-2009年湖南省造林虽然近10年来户均林地面积增加很快,但即使如此,我国农民家庭平均的林地规模仍然偏小,到2008年超过1/3的农户拥有的林地不到0.33
(5亩),近60%的农户拥有的林地在0.33~3.33
(5~50亩)之间,只有2.3%的农户拥有超过6.67
(100亩)的林地。
据调查数据,1995-2008年林业收入占农户收入的百分比,如果仅仅计算林业生产的收入,不包括退耕还林和其他林业补贴,林业的比重是一直下降的,从1990年代末的15%左右,降到2008年的不到8%,下降近一半。如果考虑退耕还林及其他林业补贴,林业收入的比重在1998-2004年期间稳步增长,最高达到近23%。但这种增长完全来自于国家的财政补贴,是不可持续的。随着许多地区第一轮补贴的结束,这个比例从2005年开始逐步下降,2008年降至18%左右,其中,2008年林业生产约占农户总收入的近8%,而林业方面的补贴则高达农户总收入的10%,两者合计占农户收入的近18%。调查显示,林业收入对农户的影响很小,有近8成的农户其林业收入不到总收入的5%,加上各种林业补贴,近8成农户的林业收入也只占到10%,只有近一成的农户其林业收入超过总收入的30%(见表2)。表3的结果也从另一个侧面显示了农户对林业生产的不重视或农户的林地规模太小。超过40%的农户在2008年花在林业上的投工量不到10个,只有6.8%的农户全年对林业的投工大于120天,即半个全劳力以上。2008年的户均林业投工34.5个,平均每1/15
林地年投工不到2个。 所有这些数据和分析充分显示:我国的户均林地规模太小。而林地规模普遍偏小使得林业收入对大部分农户来说微不足道,这可能是农民对林地投入偏低、对林地经营意愿不高的最主要原因,可能严重影响我国集体林区林地生产率的提高。 过去的政策设计没有充分考虑到农户的意愿、行为和决策方式,我们也不知道在不同的条件下农户是如何对林业生产进行决策的。要想激励林农对林业资源进行充分地、可持续地利用,需要认真分析农户的意愿、行为和决策模式,只有这样,政府制定的各项政策和制度才能有的放矢,充分调动林农参与农业生产的积极性。而要了解农户的意愿和行为,最好的方法是通过大量而细致的农户调查。在本研究中,我们将根据农户调查数据分析影响农户经营林业的主要因素,找到如何激励林农可持续经营管理林业的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