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着力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2010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简称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从健全强农惠农政策体系、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快改善农村民生、协调推进城乡改革、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五个方面对农业农村发展进行了部署。在“十二五”时期,从政策安排的角度,我国农村改革发展将从加快农业经营方式“两个转变”、推进农业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等方面着手。 一、“十一五”时期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主要成就 “十一五”时期,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等方面,我国农村改革发展取得了较大成就。 (一)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农村经济结构不断优化 “十一五”期间以来,我国粮食生产连续增产,粮食安全得到可靠保障。从2003年开始,我国粮食生产连续6年丰收,没有出现延续多年的每3年有1年粮食减产的局面,2009年粮食总产量创历史纪录达到5.308亿吨。在2010年“十一五”完成之年,规划原定粮食总产量5亿吨指标已经提前超额完成。当前,我国国家粮食库存充足,主要粮食(稻谷、小麦、玉米)的需求能够得到保障。我国棉花、油料、糖料、肉类、禽蛋、奶产量实现新的突破,各种农产品市场供应丰富。农林牧渔总产值构成中,种植业比重下降,畜牧业和渔业比重上升。农村三次产业构成中,第一产业比重下降,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比重上升。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出现重大变化。根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2009年全国农民工总量2.2978亿人,其中,外出农民工1.4533亿人。 (二)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农村消费水平稳步提升 在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十一五”期间的前4年,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5年的3255元增加到2009年的5153元,增加1898元,每年实际增速8.3%,比“十五”期间高出3个百分点。2009年,虽然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内农产品价格波动的影响,农民收入实际增速仍达到8.5%。农民收入结构发生重要变化,增收渠道更加多元化,形成了以工资性收入为主导的收入来源结构。2005年至2009年农民收入中工资性收入比重由36.1%上升到40%,工资性收入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6.7%。随着农民收入的增加和农村市场流通条件的改善,农民的生活消费水平不断提高。2009年,在国家扩大农村消费政策的刺激下,农村消费需求明显上升,出现了多年未曾有过的农村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高于城市的可喜局面。 (三)农村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农村公共服务明显改善 一是农村义务教育取得突破性进展。全面推行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全部免除了义务教育阶段农村1.5亿中小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活费。 二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实现全覆盖,中央和地方财政大幅度提高了对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农民看病难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农民的医疗负担进一步减轻。 三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从2006年开始,全国普遍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9年全国4759.3万农村人口纳入低保范围,人均月实际补助64元。针对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和针对农民工的工伤保险也有明显进展。2009年在全国10%的县(市、区)开展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四是农村水、电、路、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全面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到2009年,已经提前完成“十一五”期间解决1.6亿农村人口饮水安全的任务。农村交通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至2009年底,全国农村公路总里程达333.56万公里。农村沼气和信息基础设施等建设也取得重要进展。 (四)强农惠农政策不断强化,农村改革取得重要进展 一是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初步形成。2006年我国全面取消农业税,终结了近2600年来农民种地要交“皇粮国税”的历史。同时,对农业的各项补贴制度逐步建立。继2004年开始实行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之后,2006年又增加了对农民的生产资料价格综合补贴。2009年,中央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四项补贴1274.6亿元。根据农业发展需要,国家还实施了奶牛良种补贴、生猪良种补贴、能繁母猪补贴、后备母牛饲养补贴和蛋鸡补贴等畜禽养殖补贴,重大动植物疫病防疫补助、农业保险补贴,以及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新型农民培训补助,测土配方补助、科技入户技术补贴、渔业生产柴油补助等其他补贴。同时,国家还增强了对农业生产大县的奖励政策。除农业补贴政策外,国家逐年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实施临时收储制度。这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有效地保护了农民利益,调动了农民种粮和地方政府抓粮的积极性,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 二是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县乡财政体制和乡镇机构等领域改革的不断深化。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初步建立。启动了国有农场税费改革、乡村债务化解、教育负债化解等工作。至2008年底,全国乡镇机构改革试点面已占半数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