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改文件坚持的基本方向和原则 党的十七大报告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指导。医改方案就是对党的十七大报告关于卫生工作要求的细化和实化,其政策导向、政策原则、政策框架与十七大报告的精神是完全一致的。 这次改革最突出的特点是: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理想。这是我国卫生发展从理念到体制的重大创新,是建设现代国家的必然要求。具体来说: 在改革的方向上,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这是贯穿整个医改方案的一条主线。改革从维护广大群众健康权益出发,强调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和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强调把社会效益放在医疗卫生工作的首位,强化其公益性质。这一根本价值取向的确立,对于保证卫生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具有重要意义。 在改革的理念上,首次提出“把建设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具体而言,它有两层含义:第一,改革的目的十分鲜明,就是要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第二,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对于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不可或缺,而这又不能完全依靠市场来提供,政府理应承担重要责任。第三,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是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其发展水平取决于国力水平,现阶段发展水平可能低一些,但随着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会逐步提高。总之,这一理念的提出,在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 在近期改革的重点上,突出基本、基础和基层。从国情出发,医改方案提出要首先解决医疗公平问题,保基本需求。例如,医改方案首次提出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首次提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目标;首次提出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医改方案还提出着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使广大城乡群众不出乡村、不出社区就能得到比较好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这些都是立足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人民群众最迫切的健康需求作出的战略选择,力求以有限的卫生资源,实现健康公平的目标。 二、医改的总体框架和政策要点 概括起来说,我国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基本框架就是“一个目标、四大体系、八项支撑”,即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总体目标;以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和药品供应保障四大体系为主要任务;以建立和完善医药卫生的管理、运行、投入、价格、监管、科技与人才、信息、法律等八项体制机制及条件作为保障四大体系有效运行的支撑。四大体系四位一体,相辅相成,八项支撑配套建设,共同涵盖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主要方面。 (一)完善医药卫生四大体系,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一是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以促进城乡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为目标,重点是扩大国家公共卫生服务范围,整合公共卫生资源,突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城乡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健康教育,促进社会卫生工作。 二是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点是加强城乡基层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明确其功能定位;逐步实现社区首诊、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控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医疗服务中的作用,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三是加快建设医疗保障体系。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重点是加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等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实现各个制度的应保尽保,并做好制度间的衔接;逐步提高保障水平,缩小不同人群之间的医疗保障差距,最终实现制度框架的基本统一;鼓励社会团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互助活动,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满足多层次的医疗保险需求。 四是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重点是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明确国家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供应和使用及医保报销政策,规范和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用药。 (二)完善八项体制机制,保障医药卫生体系有效规范运转 一是建立协调统一的医药卫生管理体制。实施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强化区域卫生规划,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体制,逐步整合基本医疗保险经办资源。 二是建立高效规范的医药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公共卫生机构的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运行机制,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提供低成本服务;规范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实行医药收支分开管理,探索多种方式逐步改革或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同时完善综合补偿机制;提高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效率。 三是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兼顾供方和需方,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使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使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逐步提高,有效减轻个人基本医疗卫生费用负担;明确政府对公共卫生、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以及基本医疗保障的投入政策和重点;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兴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慈善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