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以下简称《医改意见》),提出了“用3年时间建成比较完善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等具体政策目标,并明确地方政府在政府卫生投入等方面承担主要责任。当前,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有序推进这一重大民生改革,是各级政府极为迫切的重要任务。 本课题组就医改的一个主要内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在对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状况进行综合了解的基础上,抽样选取部分市县的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分别作为农村和城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调研样本,运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剖析目前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并提出相应政策建议。 一、基层医疗卫生发展现状 长期以来,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健全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完善了服务功能,提高了人才队伍素质,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全省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 (一)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1.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一是服务网络基本建立。截至2009年3月,湖北全省共有乡镇卫生院1203个,每个乡镇都有一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宜城市除外),有卫生技术人员58 740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24 675人,注册护士15 289人;26 235个行政村中建有24 330个村卫生室,覆盖率达到92%以上。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稳步提高,服务量快速增加。2008年,全省乡镇卫生院门诊总诊疗人次3382.82万人次,较上年增长9.77%;出院人数120.55万人,较上年增长35.56%;病床使用率58.31%,较上年增长18.35%。全省以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已基本形成。二是管理体制基本理顺。实行了各级政府分级管理,以县(市)为主的管理体制。管理体制工作的重点是乡镇卫生院实行“县办县管”,村卫生室在独立核算的原则下,实行人员、机构、业务、财务、药品“五统一”的“乡村一体化”管理。截至2008年底,全省乡镇卫生院基本完成了人员、业务和经费上划县级管理的工作。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进一步完善和深化,覆盖率已达72.6%。① 2.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初步建立。一是服务网络基本建立。截至2008年,湖北全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118个(不含非独立机构,包含二级以下医院),与2006年的664个相比,增加了近1倍。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9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928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有卫生技术人员12 355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5046人,注册护士4425人。二是提供一般常见病及多发病的初级诊疗服务。三是全面实施社区基本医疗服务“5免6减”普惠政策,部分地方对减免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减免费用由财政给予补助。四是全面实现与医疗保险的无缝对接,全省93%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84%的服务站已确定为医保定点机构,个人自付比例最低降到6%,住院起付标准最低降到200元,低保对象等弱势群体社区首诊率超过80%。②五是探索开展了社区首诊制、双向转诊等工作,大力推进中医药进社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利用率明显提高。2008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总诊疗人次794.79万人次,较上年增长17.76%;出院人数8.3万人,较上年增长89.47%;病床使用率49.29%,较上年增长10.61%。以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初步建立。③ (二)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建立。 1.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依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平台,不断完善农村医疗服务体系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建立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近年来,通过实施基层疾病预防控制和农村卫生三项建设,支持农村艾滋病和血吸虫病等重大疾病防治,以及“降低孕产妇死亡和消灭新生儿破伤风”等项目的实施,湖北全省农村公共卫生的整体服务能力有了根本性提升,农民主要健康指标得到较大改善。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的县(市)已经达到100%。艾滋病防治的工作机制已初步建立,已发现艾滋病病例的乡镇能够为感染者和患者提供现代预防保健咨询服务,较好地落实了对艾滋病人的“四免一关怀”等救助政策。从2004年开始,全省已连续五年对晚期血吸虫病人实施免费救治。 2.城市社区公共卫生“网底”功能初步得到体现。全省38个城区家庭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60.58%,普遍开展了健康教育、计划免疫接种、妇幼保健、老年保健等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高血压、糖尿病病例管理率分别为73%和65%。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良好。 湖北省作为全国首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省份,从2003年起在部分县(市)开始试点,经过六年多时间的努力,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现了全覆盖。截至2009年3月,全省102个县(市、区)中有农业人口的95个县(市、区)均已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全省参合人数为3714万人,参合率达94%。④在试点工作中,湖北省不断完善财政专户管理模式,规范试点行为,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公平、公正、有效运行,保证农民受益,成效显著。2008年例均住院补助已达到1156元,实际住院补助率42%,与2003年的例均住院补助504.15元和实际住院补助率27.02%相比,补助水平有了较大提高。⑤随着参合农民受益水平的不断提高,参合农民医疗费用个人负担比例逐步降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看病就医困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