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税体制改革在渐次创造出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财税体系的同时,更为改革开放整体事业的不断深化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保障。 从中国现阶段经济运行情况来看,以一揽子经济刺激计划应对世界金融危机冲击之后,整体经济形势企稳向好,推进中国财税改革存在较大的操作空间和回旋余地,应在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的基础上,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进行。 一、中国财税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 未来改革思路需要综合考虑客观经济环境、改革总体取向和改革措施间的搭配与协调。根据对现行财税体系的实证分析,未来财税改革的重点应包括理顺关系、优化结构和提高效率三个方面。 未来5~10年中国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思路:建立“扁平化”的财政层级框架,合理划分中央、省、市县三级事权和支出责任,改进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财权与事权相呼应的财税体制;实行促进增长方式转变、践行科学发展观的税制改革;深化财政预算管理制度的改革并强化绩效导向。 (一)减少财政层级,为落实省以下分税制和深化配套改革铺平道路 通过“省直管县”、“乡财县管”等改革,除少数边远地区外,把五级财政框架调减为三级,并带动减少行政层级的配套改革,形成省以下实质性进入分税制状态的前提条件。 (二)建立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改革 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是维护各级政府实施公共服务、配合主体功能区建设的重要内容,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明晰划分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和支出责任,逐步由粗到细形成中央、省、市县三级事权与支出责任明细单;以物业税等适当壮大地方税收收入;加快发展健全规范的中央、省两级自上而下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和生态补偿和横向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和健全省以下财政体制。 (三)促进增长方式转变践行科学发展观的改革 进一步改革流转税,健全所得税,实行以房地产税(物业税)为重点的财产税改革,推进资源税制改革,完善特定目的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消费型增值税的基础上,合理调整中小企业的税收结构,促进扩大内需,公平税负。完善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免)税政策,推动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健全加工贸易税收政策,促进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扩大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并提高特定产品的税率,增强其促进节能减排的功能。 (四)深化财政预算管理制度的改革 加强和落实综合预算管理,逐步发展绩效预算管理,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积极探索和掌握财政工作规律,健全法律法规,完善岗责体系,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信息化手段,力求精确、细致、高效地实施管理,并把公开透明体现在各项财政工作中,全面推进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民主化,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二、建立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 建立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是未来5~10年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主要着力点。贯彻这一精神,需要在客观把握体制现状的基础上,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改革和完善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政关系。这既是改革开放30年来财政体制改革的继续和深化,也是新阶段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保障,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途径。建立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总体要求是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事权,并研究合理划分各级政府支出责任;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规范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的办法。 (一)积极探索和推进财政扁平化,增强分税制财税体制的稳定性和内在协调性 1994年之后,中国省以下财政体制运行陷入困境,在上下级政府间的财权与对应事权的安排上,财权的重心上移而事权的重心下移,在全国财政收入强劲增长、地方财政总收入也不断提高的情况下,中央和地方层级高端(省、市(地))在全部财力中所占比重上升,而县乡财政困难却凸显出来,其财政资源不足以满足当地的公共支出需要,欠发达地区的反映最为强烈。省以下分税制难入轨道而使县乡财政困难加剧,与现行财政与政府“五层级”(中央—省—市—县—乡)的大框架有直接关系。 未来5~10年中国财税体制改革将进入深水区,解决上述问题的根本途径是要着力创新财政体制管理方式,基本导向是按照三级基本架构和“一级政权、一级事权、一级财权、一级税基、一级预算、一级产权、一级举债权”的原则,塑造与市场经济相合的分税分级财政体制,力求实现省以下财政层级的减少即扁平化,进而引致政府层级的减少和扁平化。 具体来说,积极推动省管县的财政体制管理方式改革试点,简化管理层次,充实基层财力;大力推进乡镇财政体制改革试点,对经济欠发达、财政收入规模小的乡镇,试行由县财政统一管理其财政收支的办法,对一般乡镇实行“乡财县管”方式,在保持乡镇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财务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采取“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管理模式。根据国家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考虑到简化政府级次难度较大,宜着眼于精简效能和减轻负担的要求,在一个时期保留五级政府架构的基础上首先减少财政层次,逐步虚化地市级和乡级财政,形成中央、省、市县的三级财政架构。通过推行省直管县、乡财县管等改革措施,使财政层级“扁平化”,进而拉动“减少行政层级”的综合配套改革,有效降低行政成本,并促使各级政府在事权合理化、清晰化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构建与事权相匹配的分级财税体制,降低行政体系的运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