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征收或征用农民土地的情况越来越多。如果不能给予被征地农民公平合理的征地补偿并合理分配补偿费,可能会影响和谐社会的构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调查样本及征地概况 以湖北省武汉市为例,实地调研征地补偿及补偿费的分配情况。 (一)调查样本 对武汉市6个区32个村263户农户的征地情况进行了两次调查(见表1),以问卷调查的方式走访村委会和被征地农民,以座谈的形式走访国土资源局和相关利益群体。调查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按照区—镇—村—组的关系依次分层。武汉市青山区和汉阳区的农地已基本转为城市用地,可选取样本较少,尤其是青山区以发展钢铁工业为主,大规模征地发生在20世纪70年代,20世纪90年代以来征地较少,符合调查条件的样本仅2份。武汉市汉阳区属市区,近年的征地主要发生在与蔡甸区的城乡交界处。洪山区虽然已经划入主城区,但处于城乡结合部,近几年征地发生较多,选取79份样本。东西湖区的农业用地属于国家所有,农地流转只是用途的转换,不存在权属变更,因此不具有代表性,仅选择23份样本。洪山区、江夏区和蔡甸区是近几年征地的主要区域,因此是调查的重点区域。
(二)征地概况 1.征地数量先增后减,征地高峰出现在21世纪初 所调查的32个村中(有4个村进行了两次调查),征地最早的发生在1994年,最晚的在2007年。14年间,32个村共征收土地1685公顷。同时发现,随着时间的推移,年征地数量急剧增加。2000年以前,征地面积年均不到15公顷,2000年以后征地面积大幅度增加,仅2005年的征地面积就达450公顷(见图一)。随着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面积急剧扩张,征地数量剧增。
图一 武汉历年征地面积 2.征地集中在城乡结合部、城市近郊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类型主要是耕地 以武汉市2006年征地情况为例,征地的分布规律表现为:市辖区(包括武昌区、汉阳区、洪山区、青山区、硚口区、江汉区、江岸区)征地仅占到征地总数的6.35%,经济技术开发区(包括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数量占25.82%,而四个近郊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和新洲区)占67.83%。从征地类型来看,武汉市征地总面积的79.22%来自于农用地,77.41%为农用地中的耕地。近郊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被征土地中,农用地比例平均为82.87%和75.79%,其中新洲区比例最高,为90.16%,而市辖区被征土地原用途为农用地的比例仅为51.02%(见表2,下页)。
3.征地以非公益性为主,征地用途的地域差异明显 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都明确规定,征地应基于公共利益。然而,实际发生的征地行为多是非公益性的。武汉市非公益性土地征收比例高达69.04%,其中因建设开发区征地数量最多,占44.31%,其次是高速公路征地占15.63%。 另外,近几年武汉市独立学院发展迅速,在校生规模不断扩大,需要大量土地兴建校舍及其他教学服务设施,此类征地占总量的10.10%。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都市农业、体验农业的发展以及花卉基地的建设,带动了高新农业园的发展,该类征地占总量的7.67%(见图二,下页)。由于各个区产业布局和用地结构不同,征地用途地域差异较为明显。江夏区毗邻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和高新科技园征地占本区征地总量的50.44%。洪山区高校云集,高校建设征地占39.18%。蔡甸区以发展生态旅游为特色,休闲度假征地占37.62%。东西湖区征地主要用于公路建设,1999年京珠高速、2002年武汉外环线与2005年沪蓉高速公路建设征地占该区征地总量的75.43%。
图二 征地用途类型分布 总体上看,主城区征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和公路建设,二者占该地区征地总量的86.78%。近郊区征地主要用于高新农业和开发区建设,二者占该地区征地总量的72.86%。 二、征地补偿及分配现状 据调查,武汉市不同区域征地补偿标准存在差异,分配状况令人担忧。 (一)征地补偿 1.公益性与非公益性征地补偿差异显著 通过调查武汉市5区(青山区样本少,剔除)31个村涉及的43个征地案例,可以看出:公益性和非公益性征地补偿差异显著,有些甚至相差10倍(见表3)。公益性用途,如公路(高速公路除外)、地方学校(大学独立学院除外)、都市农业(高新农业科技园除外)的征地补偿较低,时间越久远补偿越低,特别是江夏区公益性征地主要发生在20世纪90年代初修建阳光大道和花卉基地,补偿额仅3万~4.5万元/公顷。非公益性用途,如房地产开发、商业、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征地补偿都较高,特别是主城区的洪山区和汉阳区,房地产开发征地补偿额近207万元/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