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模式选择与制度设计,是构建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要件。模式选择恰当、制度设计合理,将会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进程和目标的实现。模式选择失误、制度设计失范,将会影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程,推迟改革目标的实现。 一、“十二五”期间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必须遵循的原则①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时期,面临国内外形势新的挑战,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尚存在一些体制机制方面的缺陷,需要通过深化改革来完善和校正。在“十二五”期间,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模式选择与制度设计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要求,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做到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体制保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切实重视民生问题的解决。 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就决定了人民群众具有当家做主的主体地位。我国的政府是人民政府,政府必须为人民服务,人民有权决定国家的前途和命运。我们的党和政府所以能领导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改革开放、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方面排除险阻,克服一个又一个的困难,取得举世瞩目的成果,就是一切工作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重视民生问题的解决,给人民群众带来现实的好处,得到人民群众的信赖、拥护和支持。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也不例外,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强化各级政府的“公共性”和“公正性”以及公务员的公仆意识,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二)要与改革中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社会体制相适应。 改革以来,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封闭的计划经济体制已转为开放的市场经济体制,单一的公有制已转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分配制度已由平均主义、大锅饭转为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同时并存,市场调节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已起基础性作用。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和公民社会互动的体制机制已初步建立,公众参与政府决策的渠道日益增多,为民执政、依法执政的制度在逐步建立和完善中,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有了新的发展。“十二五”期间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必须坚持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相适应,必须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的要求相协调,加快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建设。 (三)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改革以来,我国已进行了6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成了从20世纪80年代的精简机构、裁减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和90年代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宏观调控,到进入21世纪以来加强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的转变。由于我国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加快了政府职能的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模式的创新。在公共服务方面,已由政府包办、指令性供给的传统模式转为以政府为主导、市场适度调节、非政府组织和公众积极参与、社会全面监督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新模式。汶川大地震的救灾重建工作的神速和北京成功举办奥运会公众的热情参与度,以及1997年成功抵御东南亚金融风暴和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等事例,都体现了中国政府主导型新模式的巨大震撼力和无与伦比的影响力,使“北京共识”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十二五”期间,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立足国情与借鉴国外经验的关系,以实现在2020年之前完成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阶段性目标而努力奋斗。 (四)必须有利于发挥中央与地方的两个积极性。 经过改革以来6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央给地方下放了公共服务的大部分事权,增强了地方在经济发展、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自主权,调动了中央与地方以及社会各个方面的积极性,使我国的经济平均以9.8%的速度增长、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以7%左右的幅度提高,外汇储备由不足1亿美元上升为2万多亿美元,对世界经济发展的贡献率由不足5%上升为25%以上,国家的综合国力由世界排名的10多位上升为第2位。这些成果的取得,都与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求新求变、不断改革创新是密切联系的。在“十二五”期间,我们要继续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完善中央与地方的分权体制和分级调控体制,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情况改革创新,推动行政管理体制向更高的层次发展,建立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新体制。在这同时,我国理论界、学术界也要继续解放思想,摆脱西方行政管理理论的束缚,认真总结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成功经验,上升为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理论,让世界分享中国改革开放的理论成果,为稳定世界政治、经济、社会秩序,建立和谐世界作出应有的贡献。 (五)必须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 我国的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要将计划经济体制转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将高度集中的行政管理体制转为中央与地方分级调控、分级管理的体制,这是没有先例的,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循。国外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在市场经济体制比较完善的基础上进行的,其目的是要防止和医治周期性的经济危机。而中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初衷是要加快改革开放,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方面的改革虽然在南斯拉夫、匈牙利、波兰、捷克斯洛伐克等原东欧社会主义国家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开始探索过,但由于国际环境的限制,改革的步子较慢、道路也比较曲折,所取得的经验也十分有限。我们在改革开放初期曾学习、借鉴过他们的经验,但由于国情不一样,他们的经验和模式很难借用,只能走自己的路。在1978年和1979年,中央放权给安徽、贵州、内蒙古等省、区政府,允许他们在贫困农村搞包产到组、包产到户的试点,成功以后在全国全面推广,有力地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在农村改革取得成功以后,改革又向城市推进,行政管理体制进入了改革创新阶段。在对外开放引进外资过程中创造的行政审批“一站式”、“一个窗口”、“一个中心”服务的经验也是先试点、后推广的。“先试点、后推广”、“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的经验是我们在改革开放实践中独创的。这些中国式的改革经验已被载入世界改革的史册。“十二五”期间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了提高成功率,实现预期目标,我们仍然要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做到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结合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