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J9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18X(2010)03-0213-05 近年来,借着纪念巴赞诞辰90周年及逝世50周年,中国学者刷新了巴赞的中国形象。与20世纪80年代关注他理论中的审美感知和形式审美不同,他的精神人格、理论中的现象学和存在主义等具有人文意蕴的因素被反复证明和强调。[1]其意在于超越形式审美的具体论述,而从更深层的人文意蕴上将遭受数字技术质疑和西方现代电影理论委弃的巴赞理论融入当下。随着理论视野从形式审美到人文意蕴的转换,巴赞理论被置于重新审视的境地,他对于中国电影理论现代转型的意义也被不断削弱。 一、本体论误释:影像作为电影本体的接受与重新证明 20世纪80年代初《世界电影》刊载了巴赞的三篇文章①,自此,其理论开始真正进入中国。②传统上,中国主要从外部来认识电影的本体/特性,是他律论的。或将其看做文学或戏剧的一个亚种,用其他艺术的本体论来代替对电影本体的认识;或强调电影“表现人生”、“批评人生”、“调和人生”、“美化人生”[1](P48-49)的社会伦理作用和“用社会主义精神改造和教育劳动人民”的意识形态作用,以此来代替对电影本体的认识。与之不同,巴赞相信,电影的特性被完整地体现在“活动照相”性中,“摄影的美学特征在于揭示真实”[2](P13),只有摄影是“既具体又本质地表现客观世界的真正的写实主义”[2](P9)。正是由于摄影影像拉开了与政治的距离以及对真实的坚持承诺了一种真正的现实主义,符合新时期电影理论独立和恢复被唯意志论化了的现实主义要求,因而其影像本体论很快被中国学者接受。 不过,在巴赞理论中有机统一的影像本体论和自律论却被中国学者区别对待,虽然他们接受了巴赞的影像本体论,但是并没有同时接受巴赞的影像自律思想。一定意义上而言,之所以能接受巴赞的影像本体论在于巴赞和中国学者都相信影像所具有的纪实性是技术与审美、具象与抽象的统一。不过,巴赞基于以下两点相信影像的这些内涵是自我呈现的:一是存在主义和现象学思想使他认为,作为存在和现象完整复制的影像本身就具有自足的意义,其技术性和审美性同一,审美意义不是也不应从外在被植入;二是他坚持的“肉体不腐则生命犹存”[2](P6)的艺术心理学使他相信具象能自动反映和揭示抽象/本质,本质的获得不是人为组织的结果。而中国学者则从现实主义审美认识论出发,认为影像本身并不能自动呈现意义,需要外在的介入。所以在接受中中国学者一方面由于意识形态原因,过滤掉了巴赞的存在主义和现象学思想,另一方面又用传统的现实主义审美认识论改写了巴赞的自律论。 巴赞的存在主义和现象学渊源使他相信,“活动照相”本身就能自动呈现技术和审美的完整统一,亦即电影从产生之时就天然具有审美性,而中国学者则认为,电影审美感的获得通过外在的干预才能达成。可作为代表的是杨剑明的论述,他认为电影中技术和审美的统一经历了一个对电影特性的否定之否定的辩证认识过程。他依据唯物辩证法认为,客观的“活动照相”是电影的质,由此引起的审美效果是电影的量,电影特性的获得就是电影的物理属性和审美属性辩证结合的过程。他指出,活动照相阶段,人们把活动照相性在物理方面的质的规定性认识为电影特质,由于还没有将其同人和生活发生美学联系,活动照相性还不具备美学意义上的艺术特质。蒙太奇阶段则是对活动照相的否定。纪实性阶段,“人们通过对电影纪录性的积极扬弃,即生活和主体审美意识在整体意义上有机融入纪录性,进而实现对电影艺术美学特性认识的质的飞跃”。据此,他相信,巴赞理论是“被人们用纪实性这个内涵丰富完整的词语,在理论上上升和确认为是电影整体美学意义上的艺术特性的科学表述”[3]。显而易见,虽然巴赞和中国学者都坚持影像是技术和审美的完整统一,但是,巴赞相信,这种统一是同时自动呈现的,而杨剑明由于唯物辩证法的影响认为是人为干预的结果,从这里可见出对影像自律与他律的区别。 如果说巴赞由于坚持“木乃伊情节”,并通过对“追求形似”的雕塑、绘画等艺术的考察,而认为影像本身就能体现具象和抽象统一的话,那么中国学者则主要从电影本身演进的角度来强调具象和抽象在影像中的统一是他律的结果。如邓烛非虽和巴赞有着共同的理论前提,即“人们对电影特性的认识始终围绕着电影与现实的关系”,但邓烛非相信这是通过电影本身的发展而被认识到的。“由于活动照相阶段死死的拘泥于现实,人们逐渐认识到对于现实必须选择和处理,由于蒙太奇阶段对于现实的选择和处理有些过了头,人们又渐渐认识到纪实性的重要。活动照相阶段是纪实而不变形,蒙太奇阶段是纪实而变形过头,纪实性阶段是纪实与合理变形相结合。”[4]这里,他遵循正、反、合的逻辑演化模式,认为电影特性是电影自身演进的结果,将影像具象和抽象的统一看做电影特性认识的历史结论。他所理解的纪实性实际上脱离了其被巴赞提倡时的影像自律的含义,而有了自律和他律相结合的性质。 上述接受反映出中国学者在电影本体理论建构中的二重性。一方面希望借助巴赞影像本体论中对技术的客观性和形式的意义自足的强调,而与意识形态和被唯意志论化了的现实主义划清界线。另一方面,由于深层的思维方式上的差异又导致对巴赞理论有所改写。巴赞鲜明的存在主义和现象学思想意味着他在认识电影时既具有认识论特色又具有存在论特色,同时在认识论层面又超越了主体与客体二分的思维模式,相信具象和抽象的同一;而中国文艺理论不仅从认识论上来论述电影,而且强调主观和客观的分离。正是这一差异,导致同一结果有了不同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