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随着供应链管理创新的发展,出现了许多新的供应链管理运营模式,主要包括协同计划、预测及补货系统(collaborative planning,forecasting,and replenishment,CPFR)、连续补货计划(continuous replenishment programs,CRP)、有效顾客响应(efficient consumer response,ECR)和供应商管理库存(vendor managed inventory,VMI)等。这些运营模式的出现改变了供应链的结构并促进了公司绩效的提高[1]。VMI可用来持续更新库存或供应商管理库存,是鼓励合作和伙伴间信息共享的最受关注的策略之一[2]。 现实中力量不对等的供应链比比皆是,供应链中的强势方总采用VMI模式来转移其成本和风险。以中国内地范围内的市场为例,在家电市场,大部分销售终端被国美(已并购永乐)、苏宁和大中控制;大中型城市的食品和日用品市场,大部分市场份额由Wal- Mart和家乐福掌控。在这些供应链中,零售商处于强势地位,拥有更多的发言权。同样,在许多制造业中(如Intel和General Motor),大的制造商相对于其销售商而言有更强的讨价还价能力。因此,探讨不同实力对比的供应链中其成员的有关决策问题和VMI运营模式成为许多学者日益关注的问题。 2 相关研究评述 20世纪80年代后期,Wal- Mart和P&G率先实施VMI,并取得不错的效果[3]。之后逐渐被许多来自不同行业的顶级公司所采用,如Glaxosmithkline[4]、Electrolux Italia[5]、Nestle and Tesco[6]、Boeing and Alcoa[7]等。Bernstein等把VMI运营模式分为两大类,在VMI模式中,每个零售商决定销量,但将补货策略全部委托给供应商,零售商承受备有存货产生的成本;另一种是零售商利用VMI将存货成本全部转移给供应商,最简便的办法就是零售商仅在所有货品全部卖出后才会支付供应商相应货款[8]。两种VMI模式被分别称作VMI[-]和VMI[+]。在VMI[+]模式中,也存在多种形式。Cachon讨论了自行车生产商Trek Inc实行寄存契约,自己承担库存风险[9];Netessine等给出另一个例子,Alliance Entertainment Corp.、Ingram Entertainment和Baker & Talor采用直接发货契约,供应商承担所有的库存风险且根据零售商的订单直接把产品运送给相应的顾客[10]。寄存契约是VMI[+]运营模式中的一种,供应商把产品寄存在零售商的货架上,当产品卖出后,零售商才会支付相应的货款给供应商,即存货成本全部由供应商承担。对制造商同样适用,供应商把零件寄存在制造商的仓库或生产车间,当供应商的零件被制造商使用后,才会支付货款给供应商。通过采用寄存契约,零售商(制造商)把库存成本转移给供应商。 已有许多VMI运营模式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VMI模式下的协调。Cheung、Aviv和Cachon等分别从不同的角度研究VMI模式下的协调方案,根据零售商购买量制定数量折扣方案,以达到供应链协调[11~13];Sucky研究单个供应商和单个零售商组成的供应链,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依靠转移支付实现供应链协调的讨价还价模型[14];Bernstein等分析在VMI契约下的绩效,其中供应商控制库存更新策略而零售商决定产品的价格[15]。 针对目前力量不对等供应链的普遍存在性,许多学者对力量不对等供应链进行研究。艾兴政等指出,零售商讨价还价能力的差异对竞争渠道结构的选择具有重要影响[16];Hua等研究在单一制造商、单一零售商构成的供应链中,零售商对制造商的竞争力(讨价还价能力)如何受市场需求不确定的影响[17];Michael在其提出的竞争五力模型中指出,供应商的讨价还价能力和客户的讨价还价能力在决定产业竞争强度和利润率方面起着关键作用[18]。这些研究只是探讨在某种运营模式下,零售商处于强势地位时对供应链中成员决策变量的影响和零售商强势地位的形成受哪些因素的影响。 有一些研究综合考虑VMI运营模式在不同力量结构供应链中的决策问题。Fry等分析一种(z,Z)VMI契约,其中(z,Z)为零售商决定的最低和最高库存,供应商在该限制下控制其库存更新策略,Fry对比零售商管理库存策略(retailer- managed inventory,RMI)和VMI下的绩效,在某些情形下VMI绩效优于RMI[19];Netessine等分析直接运输契约(drop shipping contract,DS)在不同力量结构供应链中的绩效问题,得出DS契约在零售商强势的供应链中绩效高于力量对等的供应链中[10];Bichescu等考虑在供应链中,零售商决定订货量,供应商决定运输频率,发现供应商强势的供应链中渠道的绩效优于力量对等的供应链[20]。但是这些研究没有从力量不对等供应链中强势方对批发价格控制权和运营模式决定权的角度分析供应链运营模式的绩效。 基于上述分析,本研究拟从两个角度分析传统模式和寄存契约。①在力量不对等的供应链中,批发价格为外生批发价格,即批发价格由外部市场决定,外生批发价格如何影响供应链中成员对传统模式或寄存契约的选择;②在力量不对等的供应链中,强势方有决定批发价格的权力,探讨不同的定价权如何影响供应链成员的运营模式选择,从而为供应链成员的运营模式选择提供一定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