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971X(2009)03-0005-10 税源管理是税收征管工作的基础,税源管理的好坏直接决定着税收征管质量的高低,影响着税收收入的规模和增长速度。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趋完善和发展,税源管理工作逐渐在法律制度、组织管理、技术手段等方面暴露出新的问题、新的矛盾,传统的税源管理模式已很难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采取切实可行、灵活多样的改革措施,提高税源管理水平,已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在研究税源管理及其理论的基础上,对当前我国税源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进行分析,并对国外税源管理的先进模式进行比较,总结出世界税源管理的发展方向,为我国税源管理进一步改革提供思路。 一、税源管理及其理论依据 (一)税源管理的涵义及构成要素 税源是指税收收入的来源,即各种税收收入的最终出处。从宏观角度来看,税收收入来源于物质生产部门劳动者所创造的国民收入,税源即为国民收入;从微观角度来看,不同税收收入来源于国民收入的不同组成部分,税源则表现为各个具体税种的收入来源。[1]在税务实际工作中,对税源进行管理既有宏观层面的涵义,也有微观层面的涵义。一般认为,税源管理是指税收征管机构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运用科学的、规范的、现代化的管理方法和手段,掌握税源的规模与分布,分析预测税源发展变化趋势,发现税收征管实际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从而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对税源进行监督和控制,确保税收收入实现的一种活动。可以说,税源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税收功能的发挥。 税源管理的构成要素包括税源管理的主体、客体、方法及目标。首先,税源管理的主体,就是指税收的征纳双方。其中,征收主体为代表国家行使职责的税收征管机构,包括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等。另外,纳税主体为履行纳税义务的人,包括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以及在华的外国企业、组织及外籍个人等税法直接规定的纳税人。其次,税源管理的客体表示税收征收所指向的对象,宏观上是指国民收入,微观上指纳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所产生的应税收入,例如,所得税的税源管理客体为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财产税的税源管理客体是财产,流转税的税源管理客体则是货物的销售收入或劳务收入。再次,税源管理的方法。一般而言,它是根据现有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依托先进的技术和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对税收收入来源进行采集、分析、征收以及监管,所形成的一套科学管理方法。最后,税源管理是以最大限度地缩小潜在税源与实际税收之间的差距为目标的,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这种“缩小”不应以损害税源本身为代价,同时税源管理的成本也必须合适。 (二)税源管理的理论依据 1.税收遵从理论。税收遵从是针对纳税人而言,指纳税人按照税法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其纳税义务的行为,表现为准确计算应纳税额,及时填报应填报的申报表,按时缴纳所有税款等行为。与之相反的行为,即不符合税收法规意图和精神的纳税人行为则为税收不遵从。西方学者依据纳税人选择纳税的原因将税收遵从与不遵从的行为进行了分类,遵从行为包括了防卫性遵从、制度性遵从、自我服务性遵从、习惯性遵从、忠诚性遵从、社会性遵从、代理性遵从和懒惰性遵从,不遵从行为包括程序性不遵从、无知性不遵从、懒惰性不遵从、象征性不遵从、社会性不遵从、经纪人不遵从和习惯性不遵从。[2] 归纳起来,影响税收遵从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 一是税收不遵从行为被发现的可能性。不遵从行为被发现的可能性越大,对纳税人所形成的威慑力越大,反之则越小。根据这个观点,西方学者认为,加强税源管理,比如加强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等环节的监管力度,可以增强不遵从行为被发现的可能性,从而减少不遵从行为的出现。 二是税收负担的高低。税收负担越高,也就是税收造成纳税人承担的“损失”越大,越容易遭到纳税人的抗拒。不仅如此,还有可能影响到经济的健康发展,甚至是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是税收不遵从的成本大小。纳税人作为理性的经济人,会对税收遵从与不遵从的成本进行比较,从而做出选择。一般来说,税收遵从的成本越高,不遵从行为出现得越多。 四是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等管理环节的复杂程度。从心理角度来看,如果纳税人进行税务登记过程缓慢,纳税申报表复杂难懂,那么必将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部分纳税人的不遵从行为。因此,提高工作效率,简化纳税报表,提供税务咨询将有利于纳税人按要求履行其义务。 由上所述,税收遵从理论不仅从经济角度对纳税人进行分析,而且从心理学的角度寻找不遵从行为出现的原因。西方学者普遍认为,税源管理体系的设计首先应从为纳税人服务的角度出发,以人为本提高管理效率,在此基础上加强管理,防止或减少不遵从行为的出现。 2.信息不对称理论。信息不对称是现代信息经济学的研究基础,同时也普遍存在于日常的社会经济活动中。在经济学上,信息不对称是这样一种情形:缔约的双方当事人中,一方拥有另一方所不知道的信息,甚至第三方都无法验证,即使能验证,也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物力和财力,从经济角度讲并不合算。信息的不对称性可以从两个角度来划分: 一是信息不对称发生的时间。若信息不对称发生在当事人签约之前,则称为事前不对称;若发生在当事人之后,则称为事后不对称。研究事前不对称的模型被称为逆向选择模型,研究事后不对称的模型被称为道德风险模型。所谓逆向选择,是指代理人知道自己的类型,由于信息不对称,委托人在不知道代理人类型的情况下与代理人签订契约;而道德风险是指契约签订后,代理人知道自己的行为,而委托人由于信息不对称,无法观察到代理人的行为,这种情况下,代理人可能利用信息优势为自己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