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金融企业改革的重要性与特殊性 长期以来,我国国有金融机构都是金融体系的主体。在相当长时期里,人民银行是社会唯一的金融机构,承担所有金融职能。而后则转由四大专业银行分别提供金融服务。目前,虽然各类银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市场份额逐步扩大,但四大国有银行仍占绝对的市场份额。中国的金融资源配置及金融服务,说到底就是以国有银行为主体实现的。这就决定了国有银行的改革必然与我国金融体系改革、金融资源配置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而不是单纯的微观金融机构改革。有时我国国有金融机构的改革,本身就是为了实现某些宏观目的,是从金融体系的发展与稳定出发。而国有金融机构微观改革的不到位,也曾引发宏观问题,如货币的倒逼发行,引发通货膨胀等。国有银行改革始终与宏观问题联系在一起。 从历史上看,国有金融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史上的作用,已超出单纯意义上的金融企业,在促进我国经济增长与维护社会稳定方面都曾发挥独特的作用。或者说,我国金融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财政功能。这从国有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形成原因中较明显的反映出来。根据中央银行的调研,我国不良贷款的形成过程主要有三个时段:上个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向传统的老工业企业发放的贷款和对盲目重复建设发放贷款所形成的不良贷款,约占1/3;上世纪90年代初经济过热时发放的贷款所形成的不良贷款,约占1/3;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国家实施企业破产兼并改制所形成的不良贷款,约占1/3。长期以来,我国的经济属于政府主导的数量扩张型经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属于国家专业银行,根据国家指令发放贷款。体制改革后,这种状况虽然有所改变,但在相当长一段时期仍存在滞后效应。同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又为整个体制转轨付出了代价,如企业兼并破产,纺织、煤炭、军工、外贸、供销等企业的改制等,都形成了大量的不良贷款。仅1997-2000年国有企业改制,就由银行核销呆坏账1829亿元。 二、我国金融改革的基本逻辑与阶段划分 1978年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实行“大一统”的金融体系。人民银行及其领导下的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唯一的金融机构,人民银行各级分行的人、财、物由总行集中统一管理,统一核算。银行贷款全部纳入计划管理,采用“统存统贷”的管理方法,即吸收的存款交总行统一调配,发放的贷款按照总行的计划和指令进行。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严格划分。企业全部的固定资产投资及企业的定额流动资金(最低的基本需要部分)由财政拨款,企业临时周转的部分流动资金由银行贷款提供。这种资金调配体系,是与我国当时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相一致的。国家统一分配社会的一切资源,包括财政资金、信贷资金和实物。企业的简单、扩大再生产均由国家计划决定,货币在整个生产过程中仅起到核算的作用,不存在金融职能,也无所谓金融企业和金融改革。真正意义上的金融改革,是从1979年开始的。 (一)1979-1993年:经济增量改革下的金融改革——从经济需要构建基本金融体系 这一阶段的金融改革,是为改革提供新的资源,同时配合新的改革战略。 1.扩大银行的业务范围。一是银行不仅可以发放一部分流动资金贷款,而且可以发放技术改造贷款和固定资产贷款。1983年,国营企业需要的流动资金不足部分逐步改由银行贷款供应。1985年,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也全部由拨款改为贷款。全民所有制单位固定资产投资来自国家预算拨款的比重,1979年以前约占2/3,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只占1/4。最终明确,凡是能归还的经济活动都可以贷款。 二是除了国营企业外,对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也可以贷款。 2.设立专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一是国家专业银行、保险的恢复与设立(1984年之前)。1979年恢复了中国农业银行作为主管农村金融业务的专业银行,中国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外汇专业银行,重新组建了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成为办理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的专业银行,1983年成立中国工商银行承担原来由人民银行办理的工商信贷和城市储蓄业务。1980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恢复办理国内保险业务。 二是专业银行企业化经营的改革。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第一,由机关式管理方式向企业化管理方式过渡,全面推行责、权、利相结合的企业化管理改革,打破分配上的“大锅饭”,增强金融系统的活力。第二,打破资金分配上的“大锅饭”,逐步强化银行的资金约束,并打破银行间的业务限制。 三是放开一些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经营。首先,1979年为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一些城市设立了城市信用社。1985-1986年,各地都开始进行组建城市信用社的试点。1986年7月,人民银行颁布《城市信用社管理暂行规定》,城市信用社的发展步入正轨,贷款对象主要是街道集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986-1988年三年间,城市信用社规模迅速壮大,1988年末,全国共有城市信用社3265家,各类从业人员近6万余人,自有资金28亿元,存款余额156亿元,贷款余额169亿元。其次,股份制银行得到恢复和设立。人民银行先后恢复交通银行,组建中信银行等10家股份制银行。1986年恢复邮政储蓄业务。再次,1979年荣毅仁组建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1980年人民银行允许各分支行开展信托业务。信托为企业和政府开辟了一条计划外获取资金的渠道,于是在短时间内信托业获得了极大的发展,各国家专业银行、各部委和地方政府纷纷成立信托投资公司,在1988年达到最高峰,全国共有745家信托公司。信托公司的计划外资金绝大多数被用于扩大基本建设。最后是财务公司。企业财务制度改革后,企业拥有了绝大部分的折旧资金和部分用于扩大再生产的发展基金,集团内的资金集中分配成为可能和必要。1987年7月,设立第一家财务公司“东风汽车工业财务公司”,主要为集团内企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