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中国的改革尽管以经济改革为主线,但政治发展并没有停顿,甚至可以说政治的变革是全部改革的先导;在更长的时间里,经济发展不断地提出政治关系变化的要求,改革的行动必然在政治领域有所表现。在未来一个比较长的时间里,这种经济和政治之间的互动还将继续存在。如果能稳妥、积极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将进一步有利于化解改革的阻力,促进中国顺利实现社会转型。为此,需要更好地理解我们已经做过的事情和将要做的事情。 一、30年政治体制改革的成绩 30年来,中国政治发展在两个方面有突出变化。一是中国共产党的治国理念发生了巨大变化,二是中国社会逐步走向法治社会。 30年来,中国政治发展始终面对三个难题,并在向三个难题挑战中取得了重大进步。第一个难题是确立对私人财产权和公民劳动权的同等保护,以公正的原则处理劳资关系;第二个难题是约束国家权力、确立社会主义公民权,以民主政治原则处理国家和社会的关系;第三个难题是打破传统的中央集中控制体制,以效率和自治的原则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两方面的变化和三个难题的克服构成了30年来中国政治变迁的主要内容。 1.树立以人为本的核心治国理念 改革开放30年来,新一代中国共产党人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系统的治国理念,这就是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这一套治国思想的核心是以人为本。 1987年10月,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赵紫阳作了《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报告,报告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提出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1997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系统、完整地提出并论述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 2001年7月1日,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共中央举行的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发表了讲话。这个讲话阐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内涵,由此被称为新世纪共产党的政治宣言。 2002年,党的十六大产生了新的领导人,胡锦涛当选为中央总书记。2003年4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广东考察时提出要坚持全面的发展观。同年10月中旬召开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胡锦涛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至此,中国共产党开始有了一套全新的治国政治思想。 2007年,中共十七大召开,胡锦涛的报告要求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这一表述的产生说明在中国共产党人的辞典中正式有了“民主”、“自由”、“公平”这些反映人类普遍文明价值的政治术语。 中共十七大报告陈述: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泛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2.以法治国 改革开放之初,党中央就确定了依法治国的政治理念。1978年的中央工作会议对民主和法制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同年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指出:“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必须坚决保障,任何人不得侵犯。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要保证人民在自己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于法律之上的权威。”①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制定300多部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目前,我国有效法律达到229件,涉及宪法、行政法、经济法、民商法、社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及刑法等。特别是1989年4月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对于中国民主与法制建设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该法的性质被通俗、形象地表述为“一部‘民告官’的法”。行政法学界的学者从比较法学的角度,将这一法律表述为“中国的司法审查法”。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我国立法机关开始逐步实行“开门立法”,其主要形式是召开立法听证会,广泛征询人民群众对有关法律的意见。2008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决定,今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一般都予以公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3.保护私人财产权,维护公民劳动权 保障劳动者的就业权利和收益权利、维护私人财产权及投资者的公平投资权利和收益权利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制度,也是民主社会的基础制度。 改革进程中,我国逐步确立了私营业主的合法性,并逐步放开了私营经济的经营范围。1999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明确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