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J9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973(2009)04-0077-06 郑正秋和张石川作为中国早期电影发展的代表性人物,在1913年联合拍摄了具有广泛影响的《难夫难妻》后,因为其对电影特征的追求不同而意见相左、各奔东西。然而,各奔东西后的郑正秋和张石川,都没有再次取得更大的成功。直至1922年,两人再度携手合作,才成就了他们更为辉煌的人生,书写了中国早期电影的辉煌历史。对于这种“合则共生,分则俱损”的现象,我们在以往的研究中都没有认真地加以厘定,更没有意识到它对中国早期电影发展的意义。我们认为,郑正秋和张石川堪称中国电影史中的黄金组合,这种黄金组合,倒不在于他们志趣的完全一致,而在于他们的志趣经常相左。正是因他们对电影属性的不同凸显和追求,使其电影观处于二元并存的统一体之中,形成了二元对立并互补的特点,从而使其拍摄的电影在思想艺术性和商业性之间获得了平衡,推动了中国早期电影的发展。 一 郑正秋和张石川作为黄金搭档,其合作拍摄的电影很多。在1913年第一次联合拍摄了《难夫难妻》(编剧郑正秋,导演张石川、郑正秋)之后,随着郑正秋和张石川第一次合作的破裂,他们的人生之路都遇到了巨大的危机。张石川继续主持亚细亚影戏公司的拍片业务,并按照自我的电影观导演了一批短片,如《活无常》(1913)、《五福临门》(1913)、《一夜不安》(1913)、《杀子报》(1913)、《店伙失票》(1913)、《脚踏车闯祸》(编剧张石川、陆子青,导演陆子青,1913)、《打城隍》(1913)、《黑籍冤魂》(导演张石川、管海峰,1916)等影片。但这些短片制成后没有像《难夫难妻》那样受到观众的热烈欢迎,甚至许多影片还遭到大影院的拒映,张石川所期求的经济效益也没有获得很好的实现。这在客观上促使张石川意识到和郑正秋合作对其电影成功的重要性,为他们的再次合作提供了可能性。 同样的情形是,郑正秋离开了亚细亚影戏公司后,专心从事他所挚爱的戏剧活动。然而,郑正秋的戏剧活动也没有获得较大的社会反响。正是在“合则共生,分则俱损”的情形下,张石川再次邀请郑正秋重新加盟,郑正秋便在1922年重新回到了电影界,开始了和张石川的再次合作。张石川和郑正秋在1922年联合任矜苹、周剑云等人组成了明星影片公司。从此,明星影片公司所拍摄的影片不仅重新获得了市场的认同,而且还获得了较好的社会声誉,由此在揭开了明星影片公司发展的历史的同时,书写了中国早期电影发展的新篇章。 张石川和郑正秋在组建了明星影片公司并进行了第二次合作之后,截止到1925年,他们两人联合拍摄的影片就有《滑稽大王游华记》(编剧郑正秋,导演张石川,1922)、《劳工之爱情》(编剧郑正秋,导演张石川,1922)、《大闹怪剧场》(编剧郑正秋,导演张石川,1922)、《张欣生》(编剧郑正秋,导演张石川,1922)、《孤儿救祖记》(编剧郑正秋,导演张石川,1923)、《玉梨魂》(编剧郑正秋,导演张石川、徐琥,1924)、《苦儿弱女》(编剧郑正秋,导演张石川,1924)、《好哥哥》(编剧郑正秋,导演张石川,1924)、《最后之良心》(编剧郑正秋,导演张石川,1925)、《小朋友》(编剧郑正秋,导演张石川,1925)、《上海一妇人》(编剧郑正秋,导演张石川,1925)、《盲孤女》(编剧郑正秋,导演张石川,1925)、《可怜的闺女》(编剧包天笑,说明郑正秋,导演张石川,1925)、《空谷兰》(编剧包天笑,说明郑正秋,导演张石川,1925)、《早生贵子》(编剧郑正秋,分幕张石川,1925)等15部作品[1](P519-531)。1925年之后,郑正秋相继编写(改编)了《一个小工人》(郑正秋导演,1926)、《小情人》(郑正秋导演,1926)、《二八佳人》(郑正秋导演,1927)、《挂名的夫妻》(卜万苍导演,1927)、《火烧红莲寺》(张石川导演,1928)、《血泪黄花》(1928-1929)、《桃花湖》(1930)、《自由之花》(1932)、《姊妹花》(郑正秋导演,1933)等影片。其中,《姊妹花》公映后,震撼中国影坛,在上海连映60多天,盛况空前。遗憾的是,郑正秋在1936年,年仅48岁就提早地谢幕了,这使得郑正秋和张石川这对黄金搭档的合作彻底中断。与此相关联的是,张石川尽管依然坚守在导演的第一线,并且在上海“孤岛”时期的国华影片公司编导了一系列影片,但总的来说,其影响力已经无法和前期相提并论了。 郑正秋和张石川从最初的合作到各奔东西到再度携手共进,实际上契合了电影发展的内在规律的要求。电影作为大众文化的重要部分,要尊重大众作为接受主体的某些既有的审美趣味,从而使观众走进电影院,以实现电影的商业价值,为电影的再生产提供必要的支撑;而电影作为引领大众并提升观众的艺术,还要抛弃单纯的商业目的、实现电影的社会功能、完成对观众既有思想认知的提升和社会责任感的强化,从而清晰地传达出导演所认同的意识形态的某些内在要求。然而,这种二难的情形,在中国早期电影的发展过程中,恰好是难以协调的矛盾:要么是一味地追求电影的商业价值,以获得最大限度的利润为其电影拍摄的终极目的;要么是一味地宣示电影的社会属性,以意识形态话语的宣教为电影拍摄的终极目的。这两种情形,都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中国早期电影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