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8月,MTV首次出现,起初仅在美国市场的几个有线电视频道上,播送由笨拙的DJ推介的音乐录像(music video,又译音乐视频)。其实,按照MTV史学家的说法,MTV电视频道直到1983年1月才算真正起飞,当时它更充分地扩展至大部分美国市场——而且首次打入纽约和洛杉矶(德尼索夫书;麦格拉思书)。可是就在同一年,随着阿德里安·莱恩的影片《闪电舞》(Flashdance,1983)的发行,美国电影批评家们已经开始注意到,好莱坞影片受到了音乐录像形式,尤其是MTV的过度影响。《综艺》杂志在评论中把《闪电舞》形容为“犹如观看了96分钟的MTV。几乎没有情节,人物性格塑造极其空洞,在有关社会问题方面滑稽可笑。影片充斥着大量技巧出众的闪电舞,至少片名是名副其实的”。几个月后,罗杰·埃伯特把影片《生存游戏》(Staying Alive,1983)说成是“激情四射、高度刺激的影片《周末夜狂热》(Saturday Night Fever,1977)的续集,一部圆滑的、商业性的电影自动唱机,一系列完整的歌舞片段可被拆分开来,在MTV上永久播放”。 二十多年后,MTV仍然是一种常见的评论缩略语和参照点,对好莱坞影片及其形式相类似的批评攻势依旧不减,不仅主流报刊批评家们如此,而且作为文化普及性的指针,学院派作家、另类媒体批评家、业余批评家,以及在网上发布评论的影迷们也是如此。当代电影批评中提及的“MTV视像”、“MTV风格的剪辑”、“MTV一代人”、“后MTV时代的电影摄制”以及诸如此类的说法,我将统称为“MTV美学转义语词”。不可忽略的是这类转义语词竟然把“MTV”具体引用为它的话语的一部分;正如我在下文所讨论的那样,在论及MTV的影响力的评论性转义语词以及简单提到音乐录像的影响力的评论性转义语词之间,在话语模式上有诸多差异。现如今,绝大多数音乐录像都在电视频道以及除了MTV之外的媒体上播放——MTV很久以前就已削减了音乐录像的播出量,而这种MTV美学转义语词甚至坚守到今天这一事实,既进一步证明了这种评论习惯性思维的持久力,又进一步证明了在MTV美学转义语词中,MTV起到一种占据主导地位的象征性功用这一事实(卡拉马尼卡文)。 MTV美学转义语词的基础是一种相当直截了当和具体实在的批评,它把当代好莱坞的电影摄制同音乐录像形式联系起来,然而它也同样典型地同关于MTV及其观众所体现的更具象征意义和内涵意义的舶来品共存(见下文)。这种基础性的批评涉及到近期好莱坞电影的三个相互关联的特征。第一个特征是电影配乐频繁使用(主要是故事外的)流行歌曲,尤其是在角色们跳舞、打斗、恋爱、穿衣等蒙太奇片段中。虽然这个特征已被讨论当下电影的批评家们指出来,但是在讨论20世纪80年代早期和中期的影片时,它仍是一个特别普遍的论点,譬如先前提到的《闪电舞》和《生存游戏》,还有《浑身是劲》(Footloose,1984)、《壮志凌云》(1986)、《辣身舞》(Dirty Dancing,1987)与《洛奇4》(1985),对此埃伯特评述道:“声带上的歌曲没完没了、毫无必要;有一半的时间,我们好像在看MTV……” 构成MTV美学转义语词基础的第二和第三个电影特征涉及到一种观念,即,自MTV发轫以来,许多好莱坞影片在技巧和风格上变得炫耀卖弄起来。第二个特征是自20世纪80年代早期以来,电影趋向于注重光鲜的外表、营造的气氛以及摄影的技巧。根据这一批评,太过显露制作设计,特别是摄影技巧、导演手法的影片,显然是意图在电影本身的术语层面上受到关注和欣赏。第三个特征是批评家们最为经常提到的,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之后。据说,最近的好莱坞影片,以极快的速度和抖动的节律从观众身边飞过,明显试图模仿MTV录像,相同的事情每次持续三四分钟。那种速度和节律部分是通过一种极其炫目的方式获得的——常常以闪切、跳切为主的狂乱剪辑,把各式各样的电影胶片、色彩和感光度搅和在一起。
《天生杀人狂》剧照 体现MTV美学转义语词后两个元素的例证,通常承载了关于MTV及其观众的主观价值判断。《休斯敦纪事报》的杰夫·米勒嘲笑奥利弗·斯通的影片《天生杀人狂》(Natural Born Killers,1994)“矫揉造作的手法”,声称“斯通企图把自己重塑为这个世界上年龄最大的MTV录像导演新兵”。肖恩·阿克斯梅克在《西雅图邮讯报》上撰文指出,影片《郊区罪与罚》(Crime+Punishment in Suburbia,2000)“看上去完全就是MTV录像,透过涂抹了矿脂的镜头拍摄,影片由始至终,我都想尖叫‘聚焦!’……[这种]让人局促不安、具有误导性的导演手法不仅矫揉造作,而且沉闷无趣”。在2001年出版的一本学术评论文章选集中,惠勒·温斯顿·狄克逊慨叹“MTV‘镜头碎片’式的过度剪辑方式如何成为剧情片和动作片的规则。全新一代的观众对MTV快速切换的视觉冲击力着了迷……”(360页)①。 即便对“MTV美学”以及运用它们的电影摄制者们给予一些赞颂之词(批评家们间或会这样做),尖锐的批评却常常接踵而至。《纽约时报》的珍妮特·马斯林在对影片《国家敌人》(Enemy of the State,1998)的评论中,对导演托尼·斯科特的恭维不冷不热——“故事的发展速度令你来不及细看。[斯科特]的确比多数人更有效地运用了快速的、受到录像影响的剪辑方式”——不料其后却是奚落的插话:“然而约翰·弗兰肯海默的影片《浪人》(Ronin)没有依靠MTV戏法,却也达到了同样高的速度。”《费城周刊》的肖恩·伯恩斯对斯科特的影片《间谍游戏》(Spy Game,2001)进行了类似的评论,不过这一次斯科特通过了考查,可其他人却都必须在胸口佩戴一个猩红的“MTV”标记。“斯科特只喜欢迷人的电影明星们肤浅、骗人的镜头……”伯恩斯写道,“但他却是唯一一位把连珠炮似的MTV美学标准应用为一种叙事技巧而非分散注意力的娱乐消遣的导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