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71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09)13-0018-06 2006年启动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针对职业教育进行大规模投入的专项建设计划,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视和支持。而把握这一专项投入的政策机遇,强力推动高职院校加快改革,这是教育部高教司强化政策导向,使示范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的精彩之处。 一、示范建设的政策要点 (一)做发展的模范、改革的模范、管理的模范 示范院校经过严格遴选,肩负着改革的重任和各方的期望。教育部周济部长明确要求:这次建设的示范性高职院校,绝不仅仅是投资建设的示范,更应该是发展的示范、改革的示范、管理的示范。具体而言,示范院校应在以下六个方面作出表率: 一是做立德树人的示范。示范院校首先要在育人方面作出表率,尤其强调职业道德教育。高职教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在高职教育整个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高职教育的根本任务。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全过程,特别是要着重推进职业道德教育,真正培养出一批高素质的技能型专门人才,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是做以服务为宗旨的示范。如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这是高职教育作为一种类型教育体现自身价值的关键所在,示范院校在这一点上要能作出表率。当前,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对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需求非常大。示范院校要把专业和职业紧密地结合起来,主动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校企联动,会同企业主动地跟踪市场,适应市场。在专业设置过程中与用人单位合作,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变化趋势,建立相适应的教学标准,保证专业发展的适应性,提高学生所学专业与市场需求的吻合度。 三是做以就业为导向的示范。就业是民生之本,职业教育是面向人人的教育,能不能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是检验职业教育质量的重要标准。示范院校要以就业为导向,大力推进“双证书”制度,大力改进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增强学生就业竞争能力,提高就业率。这实质上就是以就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示范院校要作出表率,以能力为核心,在课程结构、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安排上,为学生顺利就业提供方便,为学生在学校期间就能掌握实践技能、获得职业培训证书和职业技能证书提供方便。 四是做工学结合的示范。示范院校要高度重视实践教学环节,把实践性教学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强调教学活动、人才培养模式与生产实践、社会服务、技术推广及技术开发紧密结合。一方面,要加强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的结合;另一方面,要加强实训教学环节和实习。要积极推行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带动专业调整与建设,引导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重点是教学过程的开放性和职业性,要积极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课程,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的任职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要重视校内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校内评价与企业评价相结合,探索课堂与实习的一体化;积极推行订单培养,探索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实践能力的教学模式。 五是做校企合作的示范。示范院校要特别注重校企合作,探索实训基地建设新途径。加强实训实习基地建设是高职院校改善办学条件的一项重点工作。在财政部的支持下,高职院校的实训基地建设有了很大的发展。示范院校在此基础上还要加快发展,建立起高水平的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在校内实训基地方面,要加强生产性实训,这需要高职院校与企业和市场更紧密地结合起来;在校外实习方面,要求高职院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要有半年以上的顶岗实习时间。目前看来,校内实训基地已经有了较好的基础,但是如何建立高水平的校外实习基地,需要示范院校积极探索。 六是做社会辐射的示范。示范院校在完善自身建设的同时,还要努力形成较强的社会辐射能力,提高高职院校的社会认可度。比如,在区域创新体系与技术创新体系中,示范院校可以发挥什么作用?示范院校一方面要在新技术推广、职工技能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进城务工劳动力的培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发挥主力作用;同时,要力争在若干领域形成较强的技术优势,成为区域性技术创新和技术服务中心。此外,示范院校还要在辐射和带动区域、行业高职教育发展,在对口支援农村和对口支援中西部职业院校等方面进一步作出贡献并发挥重要作用。 (二)端正办学思想,明确培养目标 示范院校怎样才能成为“发展的模范,改革的模范,管理的模范”?教育部高教司司长张尧学强调,关键在于端正办学思想,明确培养目标。具体而言,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培养千百万“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指出,高职教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的发展道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千百万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在“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这一概念中,包含“高素质”、“技能型”和“专门化”三个重要内涵。“高素质”中首要的基本的必备的素质是职业道德,“技能型”就是要强调动手能力和实践教学,“专门化”要求加强和深化专业建设。三者结合在一起,就要求高职教育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行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和工学结合的教学模式。文件关于高职教育培养目标的论述,为高职院校统一了认识,指明了办学方向,也成为示范建设的重要思想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