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现状 2005年《教育部关于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意见》提出“今后一个时期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力争2005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人数在2004年的基础上增加100万,达到650万,经过几年的努力,到2007年,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规模大体相当,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快速健康持续发展。”近几年,职业学校招生规模迅速扩张,中等职业学校2000年招生408.3万人,至2005年招生已扩大到656万人,在校生突破1600万人,招生数和在校生数均创历史新高。 中等职业教育已经占据了我国高中阶段教育的半壁江山,承担了一半左右的教育任务的职责。 二、中等职业教育经费来源结构不均衡现状 (一)财政投入主渠道作用日益弱化 1.公共教育经费投入占GDP比例极低 我国的公共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这些年来一直徘徊在2%-3%之间。据统计资料显示,我国公共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2000年为2.87%,2001年为3.19%,2002年为3.41%,2003年为3.28%,2004年为2.79%,2005年为2.82%,始终未达到4%的既定目标。而教育经费相对于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世界平均水平为4.9%,发达国家为5.1%,欠发达国家为4.1%。因此,我国的教育投入总体水平不仅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而且还低于欠发达国家。
图1 2000-2004年我国预算内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单位:亿元) 原始数据来源:《2000-2004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 2.政府财政投入不足,预算内教育经费增长缓慢 财政性教育经费是教育经费的主要构成部分,某类教育的财政性教育经费所占比例的大小可以直接反映出政府对某类教育事业的重视程度,而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又是财政性教育经费的主要组成部分,因此通过对预算内教育经费的分析可以了解我国中等职业教育财政投资状况。 图1显示:2000-2004年,我国预算内教育经费,年均增长率达到17.88%,但中等职业教育预算内教育经费,年均增长率仅为9.44%。 中等职业教育预算内经费的增加远远不能满足其发展的需要,教育经费的投入远远跟不上职教发展的规模,大批学校办学条件差、实习设备陈旧,没有实训基地,培养的学生质量差,能力低,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继而加剧了职业教育的不良发展。 3.中等职业教育与高中教育相比,预算内拨款分配严重不均衡 2004年,我国中等职业教育预算内教育拨款占各级各类教育预算内拨款总额的比例为6.15%,比普通高中低4个多百分点。与普通高中预算内拨款占教育拨款总额的比例逐年提高相比,中等职业教育预算内拨款所占比例自1993年以来逐年下降,2004年比2000年下降了3.15个百分点,仅相当于1993年的一半。 很显然,在这种状况下,缓慢增长的财政性经费投入和各级各类教育的预算内拨款分配的严重不均衡根本不能满足规模迅速扩张的要求,彰显了我国政府在职业教育发展中财政主导作用的缺位,没有发挥政府财政的基础性作用。 (二)中等职业教育学费占总投入比例偏高,学生及家庭负担过重 2004年,中等职业教育学费收入达到150.72亿元,比2003年增长8.15%,明显低于普通高中学费收入20.67%的增速,但由于政府对中等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不够,其他经费来源少,因此,中等职业教育学费占总投入的比例达到29.40%,比1993年提高了近15个百分点,比普通高中高出近7个百分点。 如此高的收费标准与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并不匹配,其中的缺口甚大。2007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786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 140元。因此,投入不足、个人成本分担比例偏高,使我国职业教育处于两难的矛盾,一边是生源不足,一边是企业技能型人才缺乏。 (三)社会力量投入不足,而且投入数量不稳定 近年来,我国民办高职院校数量从2000年的53所上升到了2006年的278所,增长了524%。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办学经费也有大幅增长,2006年比2004年增长591.76%;但整体而言,社会对职业教育的投入非常有限。一方面,民办职业院校经费来源单一,主要靠学费维持发展,而办学效益在短时间内难以显现,并且相关扶持政策又难以落实,普遍存在规模小、效益差和办学质量差强人意等问题;另一方面,由于缺乏鼓励企业投入办学的机制,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企业投资办学的功能甚至有不断弱化的趋势。企业作为职业教育的受益方,办学经费投入增长较缓,2006年与2005年相比,仅增长1.68%,社会捐赠办学经费在2006年甚至是出现了负增长(-3.41%)。 三、职业教育投入渠道确定的理论依据 (一)职业教育的产品属性是确定其投入渠道的主要依据 在经济学上按一定的标准可以将市场上的商品和服务(统称产品)分为三类,即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萨缪尔森指出,纯粹公共物品是这样的物品,每个人消费这种物品不会导致别人对该产品消费的减少。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的区别主要是:其一,消费是否具有排他性;其二,消费是否具有竞争性,凡同时具有消费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产品,就是公共产品,应该由政府来提供,相反,凡同时具有消费的竞争性和排他性的产品,就是私人产品,应该由市场来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