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7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7401(2008)08-0036-04 近年来,工作本位学习成为西方许多国家职业教育心理学研究和职业教育实践的热点,“翻阅西方学者二十世纪以来有关职业教育课程研究的文献不难发现,‘工作本位学习’是出现频率比较高的一个概念”,哈里斯(Harris)等人则称“过去十年中的一项关键性的改革措施是,把重点由学校本位学习转移向了工作本位学习”。[1] 一、对工作本位学习的界定 在英语文献中,“‘工作本位学习’英语说法至少有4个:'off-the job learning'、'workplace learning'、'work-based learning'、'work-site learning',其中,'work-based learning'是使用频率最高的。”[1]学界对工作本位学习并没有统一的界定,有的学者将其定义为一种课程计划,如,邦德(D.Bound)和所罗门(N.Solomon)的定义是:“工作本位学习是一个术语,用于描述一种学校的课程计划,它把学校与工作组织结合起来,以便在工作现场创造新的学习机会。这种课程计划满足了学习者的需要,有助于组织的长期发展,并作为大学课程获得正式认可。”[2]而美国技术评估办公室(Office of Technology Assessment)则提供了一个更加统一的界定:“工作本位学习是指为学生的智力和职业发展而设计的工作实践中的学习。在工作中,辅以能够应用、加强、提炼、扩展学习的活动,以使学生发展单纯的工作实践无法形成的态度、知识、技能、习惯。”[3]另外,美国学者斯蒂芬·汉密尔顿(Stephen Hamilton)和玛丽·汉密尔顿(Mary Agnes Hamilton)将工作本位学习界定为“发生在生产物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场所的有意行为”。[4]“这里的工作与广义的工作的含义不同,指具有目的性的、与就业相关的活动。关于工作的学习、学习如何工作、模拟工作场所都应该属于学校本位学习,而非工作本位学习”,但是,“如果学生提供咖啡馆的清洁工作或者服务工作,如果他们在生产/提供用于出售的物品/服务的校办企业工作时……如果这些活动旨在提供学习机会时,那么他们所从事的是工作本位学习,虽然这些活动发生的场所在学校里”。[4] 我国学者徐国庆综合国外学者的各种界定之后,对工作本位学习进行了系统的概括:工作本位学习是一项合作教育计划;内容是以工作任务为单位组织的;是在工作现场进行的;通过完成工作任务来建构与职业相关的知识和技能;重点在“学”而不在“教”;强调个体参与实践过程;是一种有指导的学习活动。[1] 二、工作本位学习的实践模式 (一)合作教育(cooperative education) 根据美国1990年的《卡尔·D·帕金斯职业与应用技术教育法》的解释,合作教育是指“一种在企业和学校之间建立书面合作计划的职业教育方法,通过此方法,学生交替接受由学校和企业规划、管理的学术课程以及相关的职业教学,工作场所的学习和学校学习可以以半天、全天、周为单位交替进行。”[5]合作教育主要有两种模式:交替模式(Alternate model)和平行模式(Parallel model)。交替模式是合作教育计划早期的一种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是:“学习和工作交替进行,以周、月或学期为交替时间单位,与企业达成协议,受雇学生可以适当得到报酬”。[6]平行模式晚于交替模式出现,其特点是:学生上午在学校学习,下午或晚上(即课余时间)在企业工作,在企业工作的时间为每周15-25个小时。 无论是交替模式还是平行模式,在学校、企业、学生之间签订协议都是一个重要的环节。美国国家合作教育委员会(National Commission for Cooperative Education)对协议应该包括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界定:工作岗位介绍、学习机会;规定的最小工作期限(实践长度一般等于1个学期),在交替模式中,学生在上岗期间的工作形式为全日制、每周在岗实践大约为40小时,在平行模式中,学生在上岗期间的工作形式为部分时间上岗制、每周在岗时间大约为20小时;在合作教育中,学生的工作由学校监督、企业管理;在企业学习期间也要在学校进行正式注册;由企业确认为合作教育的员工;引导学生对学校和企业的评估进行反思;学生完成其岗位上的工作时,应该获得报酬。[7] (二)青年学徒制(youth apprenticeship) 青年学徒制的核心理念是为高中生提供系统的工作本位学习,因为这些学生年纪太小、数量太多,所以他们不适合参加美国已有的正式注册学徒项目。未来工作委员会将青年学徒制的最重要的因素总结为:企业提供有偿工作机会、指导工作场所的学习;学校整合职业学习和学术学习;项目要能够衔接高中和中等后学习,至少持续两年时间;完成项目学生应该获得广泛认可的职业证书和学术水平证明;由来自各方面的合作者组成的联合会管理。[5] 根据青年学徒制与学校之间的依存关系,可将其划分为三种模式:完全独立教师小组模式(independent teacher team)、部分独立教师小组模式(partially independent teacher team model)、非独立教师小组模式(no independent teacher team model)。在完全独立教师小组模式中,50-100位学生被分配给3-5位教师组成的教学小组管理,教师规划课程、定期访问学生的工作地点,教学可以在校内也可以在校外进行。部分独立教师小组模式具有以下几个特点:参与学生的部分课程单独开设,部分课程和其他非参与学生一起进行;一些教师既担任其他高中生的课程传授工作,也担任青年学徒的课程传授工作;教师小组的管理独立性有限。非独立教师小组模式的特点是:青年学徒的大部分或者全部课程是随其他高中生一起进行的;小组的所有教师同时担任青年学徒和其他高中生的课程;参与教师几乎没有自主管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