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某些深层次矛盾和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双重使命” (一) 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总体富裕程度确实显著提高了,经济和社会发展活力大为增强了,与此同时,改革和发展中积累的某些深层次矛盾和进入新世纪后遇到的新问题也更加突显出来了。特别是,党内外议论较多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经济与社会之间发展不平衡问题,以及腐败现象屡禁不止问题等,突显出来了。 对于改革开放中出现的这样那样的问题,无需讳言,也不应当讳言。据我多年亲身体验和观察,我们的党中央就是采取这样一种彻底唯物主义者的态度,历来非常重视并且勇于面对这些问题。改革开放三十年,党的每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每一次中央全会,研究分析的都是实践中遇到的重大紧迫问题。与此同时,我又亲身体验和观察到,我们的党中央对待这些问题又总是十分清醒地把握两条:一条,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决不因某些具体问题而否定改革的方向和道路;另一条,改革和发展中的问题只能通过深化改革和科学发展来解决。也就是说,面对问题,回头走老路是死路一条,搞私有化走邪路也是死路一条,只有坚定不移地走改革开放之路,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才是唯一正路和真正出路。 举例来说,关于国有资产流失、关于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和经济与社会之间发展不平衡以及腐败等等问题,在某种观点看来,都应当归罪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目标的体制改革,甚至归罪于整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难道能够这样看吗?实际上,在确定市场化改革目标之初,我们党的中央就明确指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史无前例的创举,没有现成经验,必然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发生。因此,要求我们既要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又要善于总结经验,对的就坚持,错的赶快改。正是由于我们党以这样一种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来对待市场化改革,实践的总结果才能够像今天这样有力地证明:中国摒弃了计划经济体制,选择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而在短短三十年时间里就根本改变了短缺经济的停滞落后状态而迅速发展起来,从一个政治大国发展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大国。 至于一个一个具体问题,也需要实事求是地加以分析。比如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有种说法是我们的国有经济似乎已在“私有化”浪潮中遭到灭顶之灾。但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总体而言,由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产总量大幅增加,企业效益显著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是进一步增强了。二○○二年到二○○七年,全国国有企业户数从十五点八七万户减少到十一点五一万户,但销售收入、实际利润、上缴税金年均分别增长百分之十八点六、百分之三十六、百分之二十点四。二○○七年全国国有企业上缴税金一点七七万亿元,占全国财政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四点五。中央企业的发展情况更是令人振奋。这五年,中央企业平均每年资产总额增加一点五万亿元,相当于每年新增一个“中石油”!销售收入平均每年增加一点三万亿元,实现利润平均每年增加一千五百亿元,上缴税金平均每年增加一千亿元。二○○七年,上缴税金八千八百零五亿元,占全国财政收入百分之十七点六。在二○○七年国际上公布的世界五百强中,我国的中央企业有十六家,比二○○二年增加十家。 当然,国有企业改革的任务还远未完成。特别是还需要在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步伐、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的同时,继续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在更大范围内推进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使国有资本进一步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争取到二○一○年中央企业调整到八十到一百家,全国形成三十到五十家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国有企业,则要推向市场,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 至于在改制进程中,特别是在改制前期发生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提出的很多个案,情况复杂。有的实际上属于正常转制,有的则确有问题。问题方面,有的是工作经验不足造成的,有的则确与有些干部腐败有关。这两年已经出台一系列有力措施,通过深化改革,逐步求得较好的解决。 又比如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扩大问题和社会公正问题,也需要具体分析。总体而言,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人民群众收入已有大幅度提高,特别是绝对贫困人口由两亿五千万减少到两千多万,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现在的问题,主要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还存在发展不平衡和较大的收入差距。这里既有工作中的问题,又有历史和自然条件等长期形成的问题,此外还有一个如何评估差距的问题(各地货币收入的实际购买力不一样)。要从根本上解决这样的问题,解决公平问题,同样还是要靠深化改革和加快发展,靠高效率的发展。 这方面的重要事情,是中央已经确定了“五个统筹”的方针,采取了诸如新农村建设、社会建设等一系列举措。这里包括,党和政府从二○○四年起到二○○八年的五年来,每年一个促进农业发展的一号文件,前几天又公布了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人民日报社论说得好:这是“中国林业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这里还包括,“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方针的逐步落实。只有充分就业,才是社会公平的根本基础!与此同时,中央还确定,今后五年内把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建立起来,为到二○二○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打好基础。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为例,二○○二年,党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决定在农村地区推行这个制度。主要做法是以大病统筹为主,适当兼顾小病,资金来源是农民个人筹资一小部分,国家和地方政府补贴一大部分。按人平均,原来打算中央出二十元,地方出二十元,农民出十元,每人共计五十元;后来改为中央出四十元,地方出四十元,农民出二十元,每人共计一百元。这件事受到广大农民欢迎,原计划到二○一○年农村地区“全覆盖”,从目前的发展态势看,二○○八年就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