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年来中国金融改革和发展过程,实际上是中国金融走向市场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中国的金融改革深化程度有了很大的发展,初步形成了适应市场经济体系发展的金融体制框架。金融改革对县域的影响十分深远,但在金融改革过程中,县域特别是欠发达县域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必须尽快予以解决。 一、金融改革的基本回顾及在县域的主要体现 (一)金融监管制度的改革 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同时决定成立中国工商银行,办理有关商业银行业务。1993年12月,《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能是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对金融机构实行严格的监管,维护金融体系安全、有效地运行。1995年3月18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以法律的形式被确定下来。2003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至此,一个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为框架的金融监管格局初步形成,确立了中国对银行暨信托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的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体制。在县域主要体现为人民银行与银监会机构分设,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责由银监会相应机构承担,人民银行县支行职能调整为执行货币信贷政策、提供金融服务、维护金融稳定。 (二)国有商业银行改革 1995年,中国颁布的《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了商业银行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求平衡”,国有银行商业化也进入了实质性的实施阶段。2004年,以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为标志,中国的金融业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历史变革,目前建行、中行、工行已完成股改上市,农行的股改也在稳步推进。随着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不断深入,在县域主要体现为县支行的权限上收,机构网点和人员精简,在欠发达县域表现的尤为明显。 (三)农村金融改革 从1996年9月开始,全国5万多个农村信用社和2400多个县联社逐步与中国农业银行顺利脱钩,农村信用社的业务管理和金融监管分别由县联社和中国人民银行承担。2003年,国务院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以法人为单位,改革信用社产权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改革信用社管理体制,将信用社的管理交由地方政府负责。在缙云县,农村信用社由二级法人改制成县联社一级法人,初步建立了以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为组织架构的法人治理结构。2006年成立邮政储蓄银行,促进资金向农村回流,目前缙云县邮政储蓄已开办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业务。 (四)外汇管理体制改革 1994年以前,我国先后经历了固定汇率制度和双轨汇率制度。1994年汇率并轨以后,我国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2005年,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今年5月份人民银行将人民币兑美元的每日波动区间由3‰放宽至上下5‰后,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升值速度加快。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对县域影响主要体现在外贸出口企业的汇率风险增大。 二、当前欠发达县域金融状况及改革以来主要变化 截至2007年末,缙云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59.17亿元,其中:储蓄存款35.69亿元;各项贷款余额42.43亿元。全县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7家,其中:政策性银行1家(农发行信贷组),国有商业银行4家,农村信用社1家,邮政储蓄1家;保险机构13家;证券服务部1家。此外,还有人民银行县支行和银监办事处。金融改革以来县域金融的主要变化: 1.银行经营的自主性增强,行政干预减少。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和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职能向管理经济活动转变,政府对银行经营的干预减少,商业银行逐步成为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求平衡的经营主体。 2.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集约经营程度不断提高,加强了内部管理,节约了成本和费用,资金调节能力增强,业务范围得到扩展,盈利能力大幅改善。2007年,全县4家国有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实现账面利润17268万元,而1998年为亏损1404万元。 3.信贷管理机制不断完善,以及通过剥离、核销、股改处置、划转上级行、央行票据置换等方式处置不良贷款,信贷资产质量有较大改善。1998年至2007年,全县共处置不良贷款26392万元。2007年末,全县不良贷款比例为5.60%,比1998年末下降16.11个百分点。 4.县域金融总量保持较快发展,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2007年末,缙云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59.17亿元,是1998年末的3.61倍,其中:储蓄存款35.69亿元,是1998年末的3.11倍;各项贷款余额42.43亿元,是1998年末的5.41倍。 三、金融改革过程中欠发达县域亟须解决的一些问题 (一)县域金融监管真空化与防范金融风险的矛盾 在人民银行与银监会分设后,由于银监会部分县域监管办事处的撤并,人民银行县支行监管职能的逐步弱化,县域金融监管越来越难以适应金融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