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步实现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战略思路 第一步(2007-2010年):在确定全国性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的基础上,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国家标准及数据采集和监测体系;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国家标准和基本公共服务支出随着经济总量增加和财政能力提高的自然增长机制;继续加大对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迫切、最需要、最直接的公共服务问题,特别要尽快解决农村居民、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家属,以及其他弱势群体的基本公共服务问题;改革和完善政府公共领域投资体制。 从2007年到2010年的三年间,在“十一五”末和启动研究编制第十二个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过程中,建立基本公共服务的国家标准及数据采集和监测体系,以及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国家标准和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的自然增长机制,进一步扩大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第二步(2011-2020年):在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支出随着经济总量增加和财政能力提高的自然增长机制的基础上,加大政府行政体制改革力度,完善政府间关系,继续推进城镇化进程和消除城乡体制分割。从2011年到2020年的十年间,也就是“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主要任务与目标是:基本建立以大区域行政区划分的和城乡衔接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其核心内容为:统一标准、衔接体制,政府事权进一步明晰,负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各级政府财政能力进一步得到加强,并在地方政府之间进一步均等化。 第三步(2021-2030年):在实现地方财政能力均等、基本实现城镇化,大大缩小城乡体制分割的前提下,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不受空间限制的人人可及。在第一步和第二步的基础上,实现各地区财政能力均等化,确保我国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最终走向城市和乡村,东部、中部、西部全面可及。不论是在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上,还是分区域、分群体,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应当实现全面的、多层次的综合衔接、均等,并通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确保人口的自由流动。 二、促进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主要对策 (一)确定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种类、标准,建立支出自然增长机制,明确地区和领域,为计量财政支出需求奠定技术基础 必须就全国性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种类、标准在技术层面进行研究,组织相关部门讨论,在充分沟通、协调的基础上,达成全社会的共识;制定相应的法律和法规,把基本公共服务与公民的基本权利联系起来,换句话说,把基本公共服务作为居民的基本权利,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法制化。 1.要通过编制发展规划,确定全国性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种类、标准,并建立和完善适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的财政体制。 2.要制定全国统一的基本教育的实物标准,包括设施、设备和人员配备;制定全国统一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的实物标准,包括设施、设备和人员配备;制定考虑了当地价格和消费指数的、全国统一的社会福利标准和养老保障标准。在此基础上建立我国全国性的基本公共服务的技术支持体系。 3.要通过规划执行,来监督和检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改进和完善转移支付体制和机制。地方政府要严格执行中央政府提出的均等化标准,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特别是动员企业、社会组织参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能力。 4.为了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效果进行评估,要研究和提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这也是政府基本公共服务问责制的技术基础。 5.随着科学发展观的进一步落实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进一步推进,“十二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服务供给将成为这一时期的重要内容,有关部门必须从现在起认真研究我国基本公共服务的各项标准,为制定更科学的“十二五”做好准备。 6.在促进基本公共均等化过程中,更应发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独特作用和角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研究、制定各类公共服务的建设标准、设施标准、财力标准;应要求各个部门、各类规划必须有明确、科学的建设标准、设施标准、财力标准,并将其作为“十二五”规划的基本要求和审批标准;要建立能够支持这些建设标准、设施标准、财力标准的数据采集系统,为制订规划奠定基础,也为将来实施规划、评估规划奠定基础;还要研究制定与这些建设标准、设施标准、财力标准相适应的专项转移支付制度、机制,包括转移支付行为、规模、支出责任、结算等,并在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以法规或法律的形式加以明确。 7.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主要是为计算财政需求提供技术支持。另外,还需要对地方政府财政收入能力进行评估。 8.建立与经济增长相匹配的各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和基本公共服务支出随着经济总量增加和财政能力提高的自然增长机制。建立在保证财政对基本公共服务支出范围的公共财政前提下,从技术上解决基本公共服务所需资金总量和最优投入结构的问题。总量测算是基于基本公共服务数量与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等因素对所需财政资金规模进行的计算,结构优化是合理分配财政资源于不同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系统方案。只有把结构优化和基本标准这两项基础性工作做好,才能为基本公共服务纳入财政预算的日程提供决策性依据。